当前宁波市不少社区已经成为社会矛盾比较集中之地,有三对矛盾存在扩大趋势且随时可能激化。一是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的矛盾。这是社区比较集中的矛盾,由于社区物业管理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以及对公共收益、维修开支、物业费收支等收支情况存在争议,造成业委会对物业管理方的普遍不信任、不满意。不少社区业委会与物业对立严重,业委会从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逐步演变成了一个维权组织,信访上访不断,一些社区酝酿或正在启动更换物业措施,一些社区开始尝试物业自治,这又进一步造成了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的关系紧张。一些物业企业用各种借口拒绝退出、不办理交接,甚至寻机报复业委会委员,尽管社区更换物业属于市场行为,但简单地寄希望通过更换物业来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甚至适得其反,事实也正是如此。二是业主与物业的矛盾。由于业主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业主与物业之间在停车问题、收费问题、维修问题、噪声问题、群租问题、绿化问题、卫生问题等方面的冲突越来越多,不少业主通过拒交或迟交物业费的方式来抗议物业管理的不到位,尽管不少物业企业可通过法律途径催交解决,但这往往造成矛盾更加激化。三是业委会内部矛盾。社区业委会的参与情况存在“两极”现象:一极是业主参与度不高,需要社区居委会多次做工作拉人头参加业委会、业主代表大会等工作,这种情况下业委会产生过程和运行过程一般都没有问题,但是会产生不履职、不作为的情况;另一极是业委会成为业主争夺权力的香饽饽,选举过程和运行过程充满了各种争斗和不确定,这既反映出业主主体意识的增强,但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基层民主的失序,一些落选的委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接受选举结果,街道和社区党组织无法有效引导和掌控,甚至因质疑街道指导合法性而出现行政诉讼案件。(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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