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从不同层次的社会要素出发考察和把握社会结构状况。社会结构不是要素的简单叠加,还要进一步考察各个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它们怎样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有机整体。社会结构是多层次复杂系统联合的结果。马克思认为社会结构是由横向的系统结构和纵向的层次结构组成的统一整体。横向的系统结构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不同领域及其行动主体,纵向的层次结构是指将社会结构分成若干等级的子结构,其中高一级结构由低一级子结构组成。[7]可见,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是横向系统论与纵向层次论的结合,体现出系统性分析法和层次性分析法的有机统一。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还指出,无论是宏观层面的人、社会与自然界相统一,还是在中观和微观层,“人”都是最重要的要素。[8]
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为我们科学把握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指导。本文将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理解为横向的系统结构和纵向的层次结构的有机统一。在整个体系中,“人”是核心要素。从横向的系统结构来看,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是由政治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文化系统、生态系统等结构要素构成的整体。不同的系统均包含各自的行动主体,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各类主体相互交织形成错综复杂的社会关联,既有“党委—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与社会组织”的同心圆式结构,系统之间由内向外确立“领导—被领导”的联结机制和“决策—执行”的运行方式,也有“政府—市场—社会”形成社会治理的“行政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协同互补的运行方式。其中,政府虽然属于横向系统结构中的组成之一,但实际情形中往往以纵向层级结构中的某一具体组织或组织体系存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纵向层次结构主要表现在政府自上而下的权力结构,包括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或者说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以及一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纵向体系涉及宏观、中观和微观不同层级,必须从“国家治理体系—省域治理体系—市域治理体系—县域治理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脉络中统筹把握。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管理体系强调采用“两级政府(市、区县)、三级管理(市、区县和街道或乡镇)、四级网络(市、区县、街道或乡镇、居或村委会)”的内部模式。[9]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内部呈现出典型的“锥体”特征,形成“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金字塔式结构,层级之间有着法理或事实上的隶属关系,依靠“命令—服从”机制运行。但在实践过程中,“省—市—县”衔接明显不足,亟须在体系建设上加以强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处在国家治理体系与县域治理及基层治理体系的中枢地位,其职能体系与上下层级结构之间构成密不可分的衔接、传递与互动关系。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在此交汇,治理层级作为构成要素充分凸显了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枢纽优势。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既保障层级结构协调运转,还兼有同一层次内扁平治理的开放性,呈现出由中心向边缘传递辐射而形成同频共振的递增效应。[10](www.xing528.com)
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中,还包括从“社会人”的角度出发,发挥公众的自治能力、民主素养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格局。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建构要牢牢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服务于人的全面成长,最终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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