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是自我革命精神的制度体现。思想上和理论上的认同与发展是制度上自我革命的前提与基础,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推进自我革命的有力保证。腐败问题是世界上所有执政党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也是我们党自我革命过程中最大的障碍。人民监督与党内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但是强化党内监督是从严治党的根本途径。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夯实制度之基,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实现党内强有力的监督是自我革命的内在本质。作为自我革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查漏洞、除隐患、补短板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核心与实质。目前党内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党员干部腐化堕落问题,是党的建设过程中尚未完全堵上的漏洞,党内政治生态尚未根本好转是显著的隐患,制度不严、不全、不实是仍旧存在的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10]从严管党治党必须持之以恒地将反腐败作为制度治党的切入点,彻底铲除滋生寻租腐败的土壤,继续“围猎”党员干部的权力,努力形成涉及全体党员、覆盖全部区域的党内监督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集中惩处的一大批党内堕落腐化分子,零容忍惩治腐败在全党范围内造成极大震慑。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制度上为解决腐败问题提供有力依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持续涵养政治生态提供重要保障。2016年7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落实党的问责制度,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提供制度遵循。2017年党中央通过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为建设更加完善高效的法规制度体系做出系统规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共制定修订140多部法规,约占220多部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的60%。[11]党中央党内法规体系的制定工作既有系统性和前瞻性的特点,又有阶段性和现实性的安排,不断建设惩处力度更大、覆盖区域更广、贯彻落实更硬的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补齐制度短板,以新时代制度治党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持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制约监督党员干部是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具体体现。自我革命与制度治党相辅相成,形成双向互动的良性局面。(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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