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茨纳赫时期,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并未使用“意识形态”一词,但已经隐含了意识形态批判思想。黑格尔致力于调和内在性与外在性、本质与实存,这在其国家观中得到突出呈现。但当马克思秉持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接触社会现实时,却处处遭遇思想困惑。马克思起初借助费尔巴哈的“颠倒”方法批判黑格尔国家观,继而超越费尔巴哈将对观念层面的颠倒追溯到现实本身。
虽然认同黑格尔哲学自我意识与客观世界、理性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但《莱茵报》时期的经历让马克思意识到这一原则在黑格尔的国家观中只是以抽象的形式贯彻的,理性与现实的和解是“‘以理解’来和解的”[11]。《法哲学》中,黑格尔的国家观并非是对国家历史发展状况的说明,而是归属“自由意识的现象学框架”,阐述的是国家的理念、国家的应然状况。黑格尔认为,国家是“伦理观念的现实”,体现“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12]现代国家作为普遍利益的表征,是代表特殊性的完全自由和私人福利的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外在必然性和内在目的,家庭和市民社会作为现实的理念的环节、自身有限性的两个领域从属于国家。马克思在1842年3月5日致卢格的信中表示要写一篇以批判君主专制制度为着眼点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文章供给《轶文集》,但这一允诺迟至1843年夏《〈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才兑现。1842年初的马克思之所以未能展开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源于思想发展状况的制约。完成这一批判任务的思想准备尚未到位——如果不摧毁黑格尔哲学体系大厦,就无法分析黑格尔国家观,但1842年的马克思恰恰缺失这一分析工具。
正当受困于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与现实国家生活状况之间“事实”与“应当”的遥远对立与矛盾时,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进入马克思的视野。马克思明确表示赞同费尔巴哈《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1842)中的观点,并在其《未来哲学原理》(1843)中发现了有助于解决黑格尔国家观内在矛盾的方法。黑格尔的认识论将思想视为主语,将存在视为谓语,费尔巴哈认为这种实存与本质的颠倒无法从黑格尔哲学体系内部予以消解,神秘主义是这一体系的宿命。[13]费尔巴哈建立唯物主义哲学,开启对黑格尔哲学内在颠倒的再“颠倒”。“只要经常将宾词当作主词,将主体当作客体和原则,就是说,只要思辨哲学颠倒过来,就能得到毫无掩饰的、纯粹的、显明的真理。”[14](www.xing528.com)
费尔巴哈批判黑格尔思辨哲学的“颠倒”分析工具被马克思吸收并运用于批判黑格尔国家哲学,这是马克思开启自身意识形态批判道路的标识。家庭和市民社会作为真正活动着的实体是国家的前提,但在黑格尔的国家观中,思辨的思维将这一切头足倒置,“观念变成了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的关系被理解为观念的内在想象活动”[15]。之所以会产生这种颠倒,是黑格尔对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误判。黑格尔不理解现代社会政治生活的特殊性,即个人的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分离以及作为原则事实的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离的实质。在现代社会中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存续的先决条件,但在黑格尔的国家观中这种关系却是截然相反的。
然而,费尔巴哈仅限于在哲学和宗教领域寻求对黑格尔那里存在的主谓词的颠倒,在社会历史领域仍然是唯心主义者,他所理解的人是抽象的人。马克思的深刻之处在于,将黑格尔国家观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颠倒理解追溯到现实存在,从而超越了费尔巴哈。黑格尔在《逻辑学》的“本质论”部分区分了“现实”与“实存”,现实是本质与实存的统一[16],却在国家观中有意混淆“现实”与“实存”。由于国家被视为其自身是一种理性的东西,国家的理念在黑格尔那里不是作为结论而是作为已然自明的前提出现的。本该完成解决国家的实然与应然巨大鸿沟的思想工程,异变为理解国家实然合理性的工程;本应具有强烈革命性的黑格尔国家观由于闭锁于认识论领域实现国家的实存与本质的统一,思存统一最终统一于思维。与黑格尔以观念为起点,满足于在表面上解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相反,马克思从“本来意义上的现实的主体”出发,实现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重新理解。“决不是国家制约和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17],市民社会之于国家具有本源地位。因此,必须实现研究领域和重心的转向——转向在政治经济学领域探讨市民社会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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