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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颉刚致胡适五千字长信写作时间辨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顾颉刚1928年8月20日《日记》:“写适之先生信,约五千字,直陈两年中痛苦。”但是,随着《顾颉刚日记》的公布,细心的读者通过日记与书信的比对,发现了这个都是由当事人亲笔留下的在写作时间上的两歧纪录,于是产生了怀疑。文章以为顾颉刚“在数年或数十年后以今律古,为达某种现实目的”,于是在日记中“篡改他于民国十八年8月20日致胡适函的写作时间”、将自己“发生在1929年的行为,一笔抹煞,还将原有记载移前一年”。

顾颉刚致胡适五千字长信写作时间辨

顾颉刚1928年8月20日《日记》:“写适之先生信,约五千字,直陈两年中痛苦。”(图一)顾先生为什么要写这封信呢?《日记》说是因为“适之先生前日有信来,疑我因骄傲致树敌,故作书报之。耿耿此心,每不为师友所解,强予办事,失其故我,奈何!”信中所陈“两年中痛苦”,指从1926年夏离开北京大学厦门大学说起,再到中山大学后一年多的际遇,主要是关于自己与傅斯年之间在学术研究工作方式上的分歧以及由此带来的关系日趋紧张的过程。但是这封信的落款时间却为“中华民国十八年八月二十日”(图二),即1929年8月20日。

这封信的写作时间此前曾引起学者注意:《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华书局,1979年),根据原件整理,整理者将此信置于1929年;《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黄山书社,1995年)根据原件影印,编者已将此信置于1928年,可惜未说明理由。好在这封长信的内容非常丰富,不难考究其确切的写作年份,因此三十年以来也并没有成为被大家特别提起的话题。

但是,随着《顾颉刚日记》的公布,细心的读者通过日记与书信的比对,发现了这个都是由当事人亲笔留下的在写作时间上的两歧纪录,于是产生了怀疑。近日,上海复旦大学朱维铮教授在读过一遍《顾颉刚日记》之后,就写了一篇《顾颉刚改日记》长文,刊登在2009年2月1日《东方早报》的上海书评版中。文章以为顾颉刚“在数年或数十年后以今律古,为达某种现实目的”,于是在日记中“篡改他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8月20日致胡适函的写作时间”、将自己“发生在1929年的行为,一笔抹煞,还将原有记载移前一年”。—这很容易解释,因为日记在自己手上,而书信在收信人那里。—一时间顾颉刚改日记,顾颉刚日记是原始史料吗,甚至顾颉刚之为人为学,都成了人们茶馀饭后谈论的话题。

图一 顾颉刚1928年8月20日日记

作为古史辨派的“掌门人”,视日记为“生命史中最宝贵之材料”(1939年10月25日日记)的顾颉刚,难道真的在后来的岁月里,“篡改”他当年的“生命史”—留与后人来辨伪么?是否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书信的落款错了?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钱穆说:“考信必有疑,疑古终当考。……疑与信,皆需考。”所以说要确定顾颉刚这封信的写作时间,其最直接也最可信的方法,就是将信中涉及到的时、地、人、事,寻求相应的史料来比勘印证。

图二 顾颉刚致胡适函末页

顾颉刚这封长信中,至少有八件事的确切时间可以考知,兹先引原文,再略述事由如下:

〔一〕前年出京时,负了二千元的债。

按“前年出京”指1926年8月顾颉刚离开北京

受聘厦门大学事。顾颉刚1926年7月1日日记:“兼

士先生送来厦门大学聘书二纸,一研究所导师,一百

六十元;一大学教授,八十元。以北方尚无相当职事,

只得允之。拟于八月中行。”遂于该年八月五日起程

“出京”,二十一日抵厦门。所谓“负了二千元的债”,

据顾颉刚1926年1月6日日记载欠债总数为“共一

千六百五十二元六角零五厘”,同年5月16日致胡适信中,列“颉刚欠款”清单,共欠款“一千九百五十元”,同年9月12日日记载欠债数为“共约一千五百五十元”。信写于1928年,与称1926年为“前年”正合。

〔二〕去年上半年,就为了别人的攻击,弄得心很乱,没有继续做研究的工作。

按“去年”指1927年。顾颉刚1927年6月28日致沈兼士信曰:“此半年中,一班无聊人为我造谣不少。”同年7月4日致王伯祥、叶圣陶信曰:“这半年中,生活一乱,差不多没有读书。”(www.xing528.com)

〔三〕今年春间,燕京大学来书见聘,谓在美国已捐得大批基金,开办中国学院,邀我去作研究。

按“今年”指1928年。顾颉刚1928年1月28日日记:“希白来信,谓燕京大学司徒校长往美国捐款,得二百万元,与哈佛大学合办中国学研究院,因招我去。此事我极愿就,在北京,一也。生活安定,二也。”同年2月23日日记:“希白来书,谓燕京研究中国学经费,年定十万元,予心颇动,欲往。盖(一)予尚未经过正式之研究生活,日夕盼望达到;(二)予书籍器物俱置京中,两年在外,总难宁定;(三)康媛不入北京聋哑校,无其安心立命之所也。”希白,容庚字,时任燕京大学教授。所谓“与哈佛大学合办中国学研究院”事,即由燕京大学校司徒雷登与洪业、董纳姆等筹划,于1928年1月4日成立的哈佛-燕京学社,总部设在哈佛大学,在燕京大学设立学社驻北平办事处。“基金”即由美国铝业大王查尔斯·马丁·霍尔的遗产所设立的“霍尔教育基金”。

〔四〕恰好那时中央研究院写聘书来,我就受了,把燕京辞了。

按“那时”指1928年3、4月间。顾颉刚1928年3月20日日记:“蔡先生(即蔡元培)有电来,中央研究院语言历史学研究所款照汇,筹备委员照派。此事可进行矣。”《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简介》:“民国十七年三月,本院筹设历史语言研究所于广州,聘傅斯年、顾颉刚、杨振声三人为常务筹备委员。”同年3月25日日记:“希白来书,谓燕京大学设立之研究院,其研究员仍须兼大学本科课,并须办事,闻此使我心冷。”次日日记:“写致希白书,详说近年所感痛苦,求去粤之意,并说不就燕大本科教授之故。”信中说:“兄来书中谓燕大中‘不教书、不办事是办不到’,这颇使我失望。燕大既办研究院,为什么不让人专在研究院而必兼大学本科的职务呢?兼了大学本科的职务,又要办研究院的事,那不过是使我复演厦门、广州的生活而已。我既决不会满意,而贡献于燕大的成绩也不会很多。……此事弟不愿就,幸恕之。”同年6月15日致胡适信:“今春燕京约我,我本想去,因怕伤孟真感情而辞去。好在我只想得一研究的环境,如中央研究院可办好,则与去燕京无殊,故下半年决在中央研究院矣。”又,1931年6月18日致傅斯年信:“故十七年夏间燕大见招,弟已谢绝,谓下期到中央研究院,较燕大之必兼数小时功课者,尤为适于研究。”可为佐证。

〔五〕今年放暑假时,我是预备脱离广州的。经校长和学生作了十馀天的挽留,始应承再留半年。

按“今年”指1928年。顾颉刚1928年7月11日致容庚信:“弟本拟于今夏返京,如无此间校长与学生日日来留,无法摆脱,只得再留半年。”同年7月15日致胡适信:“我本想本月底北行,因骝先先生及学生坚不放走,只得答应再留半年。”1931年6月18日致傅斯年信:“不幸是年(即1928年)暑假时,朱骝先先生一再挽留,学生亦一再挽留,情不可却,只得再留半年。”故到1929年2月学校放寒假时,顾颉刚才携眷离开广州北上,临行时曾作《离粤时与诸同学书》《顾颉刚启示》(分别刊于1929年2月间《中山大学日报》《民俗周刊》《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

〔六〕举一个例罢:譬如这次中大招考新生,我为阅国文卷的主任,我见有些人批分太苛了,有些人的标准太不定了,使得考生吃亏许多,我便于阅毕之后重阅一过,改定分数。

按顾先生1928年8月17日日记:“阅国文试卷者六人,信甫、太玄、杭甫、莘田、泽宣(第二日请缉斋代)、予;予为主任。”19日日记:“到校,增加试卷分数。……阅卷诸人,缉斋太刻,太玄毫无标准,有可以六七十分而仅批八分十分者,虑学生吃亏,故为改批。”

〔七〕自从到了广州以后,《研究所周刊》出到四十二

期了。

按“《研究所周刊》”即《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创刊于1927年11月1日,顾颉刚1927年11月1日日记:“[周刊一期(1—26页)。]”以后每周一期。1928年8月15日日记:“[第四十二期(发)。]”同年8月22日日记:“[第四十三期(发)。]”

又,1929年7月5日致闻一多信:“《研究所周刊》已出至八十期。”

〔八〕今日览报,悉孑民先生已辞大学院长职,中央研究院不知要否受影响。

按“今日”指1928年8月20日。蔡元培《辞大学院院长等职呈》:“元培老病之身,不宜再妨贤路,且积劳之后,俾可小息。谨辞政治会议委员、大学院院长本职及代理司法部长兼职,其他国民政府委员及政治会议委员亦一并辞去。”上海《时事新报》1928年8月18日:“据知其底细者言,蔡氏辞职实有二因:一系职务纷繁,劳苦太甚;一系趁五次会后,政府改组将有变更,可以及时引退。至有谓蔡因反对大学区制而辞职者,并非事实。”《东方杂志》时事日志1928年8月18日条:“蔡元培辞政治会议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大学院院长、代理司法部长各职,携眷离南京。”

综上所考,顾颉刚日记将此信隶于1928年8月20日是不用再怀疑的。不过书信的落款写作“十八年”,确实有点令人费解——最可能的答案就只能是他一时的笔误。因为是年11月13日顾颉刚在日记中写道:“今日上午,与孟真相骂,盖我致适之先生信,为孟真所见,久不慊于我,今乃一发也。予与孟真私交已可断绝矣。”傅斯年从胡适处见到的顾颉刚“致适之先生信”,即是此信。此信之曝光,似乎加速了顾、傅间的“交恶”。顾颉刚虽说“与孟真私交已可断绝”,实亦不曾断绝,从保留下来的1929年以后顾颉刚与傅斯年往还的十数封信中,我们犹可以读到两人间的互为帮助及真诚鼓励——或许这样的“私交”可能仅停留在文字客套的层面,所谓江湖浩浩,各行其道,但在学术上仍然是彼此尊重的。老辈风范,今之学人多不可及矣。

原载《中华读书报》200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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