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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三清”行动,是清除农村生产生活垃圾,保护农村耕地、淡水资源,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修脸面”工程。

泾源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方案

农业农村局2020年4月14日)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为持续落实《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泾党办发〔2018〕142号),深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泾源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幸福农家“123”建设工程为抓手,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改造提升村容村貌,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水平、生产能力和生态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工负责。按照“县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乡镇具体实施”的原则,落实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典型示范,有序推进。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在全县96个村全面开展环境治理,以道路两侧、河道沟渠、房前屋后为重点,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三)区域统筹,突出特色。按照“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经济适用”的要求,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与农民增收、产业培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乡村自主性和创造性,注重乡土味道,少拆房、多栽树,不搞一刀切。

(四)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不断提升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力争在全县上下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局面。

三、目标任务

继续推行乡村环境整治“363”模式,在全县96个行政村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率达到100%;推进幸福农家“123”工程,建设幸福农家5000户;完成农户改厕4000座,农村常驻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以上,创建“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5个;修建农村公厕10座,全县农村公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给乡镇配套抽粪车7辆。加强农村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终端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村达到50%以上;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环保意识明显提升,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建立,农户环境卫生洁净整齐,农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四、工作内容

(一)村庄环境卫生“三清”行动。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三清”行动,是清除农村生产生活垃圾,保护农村耕地、淡水资源,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修脸面”工程。

1.清洁村庄。以“清洁村庄,生态宜居”为主题,持续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卡制度,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积极性,开展环境整治“进家庭”,广泛宣传动员广大村民共同参与,全面清理生活垃圾、沟渠道路、农业生产废弃物。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废弃、闲置、有安全隐患的土坯房、空心房、破败住宅及圈舍、棚房等建筑物和其他无价值设施,整治破旧、废弃、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清除各类建筑物残垣断壁,清除各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抓住春节、中秋、国庆等节点,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公共活动场所、道路两侧的垃圾杂物及农户房前屋后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散落垃圾,村道、巷道,严禁胡乱堆放土堆、粪堆、草堆,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乡村环卫设施、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规范垃圾堆放,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拆除村内小广场和公园内损坏的篮球架、健身器材、路灯等设施设备,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生活污水不乱泼乱排,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广场、公园功能齐全,促进村容村貌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教体局。)

2.清洁水源。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加大乡村供水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展村庄水环境治理,对乡村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水坝实施清淤治理,实施水面漂浮垃圾清理,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规范农村厕所、养殖场污水排放,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做到河道内无违法违规阻水障碍物、河岸无垃圾、垃圾不入河,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牵头单位:水务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3.清洁田园。推广标准地膜应用,加大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力度。按照“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回收、谁生产谁处置”的原则,逐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机制,减少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探索残膜回收模式,培育地膜回收市场主体,重点扶持以旧换新、网点建设、技术推广、机械化回收作业等环节。加强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弃农膜的回收利用,肥料、种子等包装袋和农膜要及时回收,农药瓶、袋等有毒有害包装物统一交由专业的回收组织或者交由农药销售点集中统一处置。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

(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农村人际环境整治的硬件建设,农村道路、污水处理、卫生厕所等工程建设都将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重要的服务作用,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强体魄”工程。

1.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及管护。农村道路建设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组成方面,农村道路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环境卫生。近年来,全县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道路已实现“村村通”“户户通”硬化路,“雨天两脚泥、刮风起土尘”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为了巩固农村道路建设成果,延长使用年限,各乡镇、各村要树立“三分筑路,七分养护”的思想,对被破坏的路面、边沟进行维修。严禁没有规划的随便破路行为,严禁在村庄道路、巷道及两侧堆放土、石、沙、柴草及垃圾等,确保道路及排水沟畅通整洁。(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2.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运行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并在下游配建人工湿地,确保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对已建成和正建的农村污水管网进行排查维修,对农村污水管网末端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抓紧建成运行,将小城镇周边的村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处理。对于有条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通过大集中、小分散模式,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安装集中式污水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并在出水口下游配建表流式人工湿地,对出水水质进行二次净化;对于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通过引导动员群众修建三格式化粪池等设施,对生活废水进行处理。强化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运营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实施主体:各乡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3.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围绕水资源和立地条件,坚持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统筹考虑,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做到能水厕不旱厕,能集中处理不分散处理,能进主房不进侧房,能资源化利用不单独直接排放,实现环保达标排放要求,修建农村公厕10座,农村户厕改造4000座。采用三格化粪池建造的厕所,统一招标采购,由企业组织实施、部门乡镇联合验收。在大湾乡开展生物降解式卫生厕所改造试点,改造生物降解式卫生厕所334座,由大湾乡负责实施。给乡镇采购配置抽粪车7辆,做好三格式化粪池的后续服务工作。对近年来已改建的农村厕所积极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针对技术不到位、使用率不高等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完成整改。(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三)大力开展农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结合全县幸福农家“123”建设工程,把“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理念植入广大农民心中,积极动员群众改变个人卫生习惯,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从源头杜绝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把农户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净心灵”工程。

1.持续推进幸福农家“123”建设工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幸福农家“123”建设工程,即建设好1个幸福农家、搭建好2个园(1个菜园、1个果园),栽活“3棵树”(房前屋后树、村组道路树、河道沟渠树)。农户院内果园及“三棵树”由自然资源局提供树苗,院内“菜园”由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负责提供建设材料、技术指导及菜苗供应,建设“菜园”5000户。通过幸福农家“123”工程的实施,创建温馨、便利、优美的农家小院,促使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有质的提升。(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2.开展“洗脸修面”。由各乡(镇)、各村委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深入群众家中尤其是贫困户家庭,宣传讲解卫生常识,引导树立健康生活方式,帮助贫困户“洗脸、洗头、刮面、理发”,提升群众精神面貌。

3.开展“洗锅刷碗”。积极开展自来水入厨房,深入群众家庭,帮助引导群众清理锅灶、打扫厨房,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

4.开展“洗衣洗被”。积极开展厕所入房,深入贫困户家庭,督促引导群众勤洗澡、勤洗衣被,保持衣着干净,改变家庭环境卫生脏乱差,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开展“屋内房外”修整。积极动员群众整治打扫院落,对房头墙角的断砖破瓦、残垣断壁及时予以清理;对破损的门窗、院落进行修整,院内无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现象,达到“三进”:锅灶进屋、家禽进笼、牲畜进圈;对房前屋后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彻底改善房前屋后脏乱差现象,实现院落干净整洁。

五、时限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1月2日至3月31日)。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划分网格,明确整治内容、责任人员、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立即行动,长期坚持)。各乡镇要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坚持长期治理,组织各村不定期开展卫生整治行动,对区域内道路沿线、村部周围、河道沟渠、房前屋后进行治理,绿化美化,保持农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15日至12月5日)各乡镇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总结,于11月30日报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梳理汇总形成全县工作总结,报送区市。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涉及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落实好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本乡镇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管理方式。按照网格化管理、群防式执法、组团式服务的管理机制,发挥社会购买服务和村民自治作用,建立整齐划一的环卫队伍,形成良好自治氛围。各乡镇、行政村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组和检查评比组,负责辖区内道路清理整治及公共区域清洁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电视、网络、宣传栏、标语等多种途径,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和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广大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培育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www.xing528.com)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委、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重点议事日程,对各乡镇进行管理和考核,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县委、政府督查室、各成员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电视等媒体以通报、曝光等方式进行督查,并严格落实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乡村及时拨付环境整治经费,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乡村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的环境整治经费。

附件:1.泾源县2020年乡村厕所、抽粪车、幸福农家建设任务分解表;

2.泾源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3.泾源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泾源县2020年乡村改厕、抽粪车、幸福农家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2:

泾源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组织形式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周巡查、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制度。考核工作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督查检查工作由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分工作,由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组成第三方考核组进行。

(二)考核采取平时督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方式,督查、考核组对照考核标准采取现场量化打分,每月月底前将督查情况形成报告与考核结果一并报送政府办公室予以通报。考核分值计入季度总分,由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季度考核结果,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参与全县季度奖评。

三、考核标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辖区内,村容村貌整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无乱搭乱建、乱悬乱挂和旧村庄搬迁遗留下来的残垣断壁,无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乡村道路两侧无杂草和垃圾,房前屋后无杂物,保洁人员配备到位。乡(镇)内的集贸市场区域规划合理,无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现象,乡(镇)驻地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洁人员配备到位;无临时区域性垃圾点,垃圾定点定时转运,垃圾投放点整洁,垃圾场填埋规范;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干净,明暗水沟渠通畅,无乱泼脏水、污物、粪便,无乱堆乱倒垃圾现象;辖区内公路沿线两侧无杂草、无土堆、粪堆、建筑材料堆,排水沟内无垃圾、杂物。过境村镇整洁有序,无乱贴乱画、无违章建筑、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马路市场现象,沿线加水点、煤场、废品收购场所等经营规范。各乡(镇)每月向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报送环境卫生信息不得少于2期。

四、奖惩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委政府年终综合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人居环境考核分值将作为乡镇综合考核主要依据。

附件3:

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泾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管领导,县委、政府督查室负责人,爱卫会负责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7个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1人,县广电局记者1人。

二、工作督查办法

全县所有行政村由县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在每个乡镇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2个行政村由督察组实行进村督查,由县广电局记者对督查情况进行全程录像。

三、督查内容

公路沿线两侧无杂草、无土堆、粪堆、建筑材料堆,排水沟内无垃圾、杂物,过境村、镇整洁有序,无乱贴乱画、无违章建筑、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马路市场。

四、评比办法

1.评比随机抽签决定乡镇先后顺序,进入某乡镇辖区在该乡随机检查村组。

2.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管领导,县委、政府督查室负责人,爱卫会负责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7个乡镇主要领导各1人,根据督查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打分(县级领导不参与打分),由城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统计得分情况,确定名次,并当场宣布排名情况。

3.县委、政府督查室将排名情况以文件和广播电视的形式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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