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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重点优化规划: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位代表,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百年华诞之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和保障大局上创造新业绩。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四是全力落实司法为民,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上展现新作为。

2021年工作重点优化规划: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各位代表,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百年华诞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按照“三地”法院建设要求,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奋力描绘好建设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美丽新宁夏的泾源画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学思践悟上取得新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落实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恪守法治原则,忠诚司法事业,履行好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和保障大局上创造新业绩。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推进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长效机制建设。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支持企业家心无旁骛、长远打算,扎根泾源市场,助力泾源发展。

三是深入推进审判执行,在履职尽责上实现新突破。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诚信建设。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高效化解涉教育就业医疗、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保障人民权益;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规范民间借贷,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推进固原市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19]工作,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探索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化审判新模式。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助力治理能力提升。继续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创新执行举措,紧盯“3+1”执行核心指标,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四是全力落实司法为民,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上展现新作为。进一步提升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提高服务保障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着力打造“智慧法院”建设,深挖审判信息资源,科学分析审判动态,总结经验成果,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四大平台”公开,持续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汇聚新力量。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构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持续推进“青蓝工程”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创新培训方式,深入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过问干预案件“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20],对司法腐败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确保队伍清正廉洁,着力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六是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在提升工作水平上实现新跨越。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征询意见和建议,争取理解和支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做到事事有报告、件件有回音,推动整体工作取得新发展。

各位代表,初心呼唤责任,时代赋予使命。新的一年,泾源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砥砺前行,勇于担当,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有关用语说明

1.“三地”法院: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把宁夏各级法院打造成争端解决的“优选地”、公平正义的“标志地”、司法权威的“制高地”。

2.认罪认罚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可以对其依法从宽处理的案件。

3.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制度: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根据刑事诉讼法法律法规,结合司法工作实际,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4.“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指从事高息放贷(即民间俗称的“放高利贷”)并以高息放贷为主业,或以放贷所获利息作为主要收入的个人或投资担保公司等主体,法院将其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并在案件审理中重点予以关注,如认定其签订的借贷合同无效,对其主张的利息予以部分支持或不予支持。

5.诚信罚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规范诉讼秩序、维护司法权威、彰显司法文明。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真实情况作真实、完整的陈述,提交客观真实的证据。作虚假陈述、扭曲事实真相、违反诚信的行为,损害另一方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妨害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和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的,一经确认,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6.“3+1”核心指标:最高法院规定了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三个90%和一个80%的硬指标,我院已高标准完成: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98.87%,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执行信访办结率为100%,执行案件执结率为90.15%。(www.xing528.com)

7.失信惩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机制,大力推动诚信建设,由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出台的针对失信人员的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从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给予限制。

8.六清行动:2020年4月8日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要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9.“两个一站式”建设: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同年10月2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两个“一站式”建设推进会,着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10.多元解纷+立案速裁:法院在立案阶段就对各类纠纷精确识别、精确分流,遴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婚姻家庭等民事“简案”交由调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由速裁团队审理。速裁法官受理案件后,尽量简化庭审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做到案件快速流转、快速调判,构建“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司法便民通道,最大限度优化审判资源,开辟了纠纷化解快车道。

11.网上立案:指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接收当事人提交的一审程序中的民商事案件的起诉状及相关起诉材料,并依据这些材料进行在线立案的一种便民司法程序

12.跨域立案:最高人民法院自2020年3月推出的便民改革举措,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就近的人民法院代有管辖权的法院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服务,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方便群众诉讼。

13.“云上法庭”: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应对疫情期间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推出的改革举措,通过云平台、大数据和移动互联,满足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庭审的需要。法庭上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当事人和辩护人在法庭之外通过手机电脑就可以全程参与,利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进行庭审,使诉讼案件实现了当事人无须出户就与法官、对方当事人“面对面”开庭。

14.史有明法官工作室:2020年2月,县法院六盘山法庭法官史有明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为总结推广其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020年8月,在所辖区的周沟、杨岭等村设立“史有明法官工作室”,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提升诉源治理,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将便民诉讼延伸到群众身边,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15.“123+微法庭”:指县法院六盘山法庭不断加强基层法庭审判工作,力促地方和谐稳定,在工作中总结出的优秀经验。“1”是指打造“史有明法官工作室”诉讼格局;“2”是指设立旅游速裁法庭、环境资源保护法庭;“3”是指“在思想上亲民、方法上便民、行动上利民”工作方法;微法庭是指法官在网上通过微信办案,方便群众诉讼。

16.智慧法院: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17.庭审直播数字化法庭:指在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的基础上,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实现互联网同步直播庭审功能的数字化法庭。

18.青蓝工程:2015年以来,泾源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青蓝工程”,将青年干警培养作为司法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通过老帮青、强带弱的“传帮带”,构建了一种传承司法经验、锻炼青年干警、提高司法能力的培养模式,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成为法院的中流砥柱。

19.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改革的批复》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由泾源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固原市辖区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环境资源类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在综合审判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旨在推进环境资源类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护航六盘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

20.“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为加强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在各级法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信息专库进行整合重建,建成了联通四级法院的“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已于2021年1月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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