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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平衡客观的态度评论当前事实

时间:2026-01-24 理论教育 小谭同学 版权反馈
【摘要】:尤其对几部被长期埋没无闻的志书,更加注意评介和表彰。因此,在评论高志时,不能忘记蒋志的贡献。至于对蒋志的评论,则是先列“缺失”四条,然后再指出其三大贡献,这个评论方法也是别具风格。被誉为台湾方志中第一佳志的《诸罗县志》,书中在评论之前首先向人们揭示,这部志书之所以能修得非常成功,绝非偶然,而是有着值得大家重视的主客观原因。这个经验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修志都是必不可少的。其认真负责的精神确实令人敬佩。

一部著作是否实事求是,是一个学者治学作风是否严谨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学术界,尤其是方志学界,无论是评论旧志还是新志,随意性很大。许多评论者不是从方志本身出发,而是随自己的主观感情来定其是非。此类现象前人也有,早在唐代,史学评论家已经提出了批评。我们今天要发展新的方志理论,就应当树立起好的评论风气。《清代台湾方志研究》一书的作者实事求是地评论台湾每部方志的精神,就很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在评论每部方志时,缺点真是一个不漏;而对其优点长处,即使仅有一条,也总是要给予肯定,尽可能做到是非分明。尤其对几部被长期埋没无闻的志书,更加注意评介和表彰。蒋毓英主修的《台湾府志》是其在康熙初年任职台湾时所修。据有关资料记载,该志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已经写成初稿,后又不断增补,但未能及时刊刻。4年后,蒋氏升迁离台,以致在台湾绝少有人知道这部志书。正如陈先生在书中所说:“甚至直到今天,究竟谁的书是台湾最早的方志,多年来一直还有着争论。康熙三十四年(1695),台湾知府高拱乾说:‘台郡无志,余甫编辑。’显然是说他编的府志是最早的。”为了澄清这一事实,陈先生做了详尽的考证,并且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蒋毓英在离台前虽然有订补康熙二十四年完成的初稿部分内容,但是直到他离任时,该书始终没有刊行,他留下了一部‘草稿’给后任的官员,因此康熙三十四年高拱乾修《台湾府志》时曾说过‘郡守蒋公毓英所存草稿’的事。高拱乾后来却把这部‘草稿’‘消化’到他的府志里了。难怪陈梦林等人在康熙末年谈台地早年方志修纂事时,不再提到蒋毓英其人其事了。”这里的“消化”二字用得不仅贴切,而且近乎传神,读者一看即知,高志是在蒋志基础上编修的,并且将蒋志内容等亦全部溶解于其中。因此,在评论高志时,不能忘记蒋志的贡献。至于对蒋志的评论,则是先列“缺失”四条,然后再指出其三大贡献,这个评论方法也是别具风格。按照常例,总是先讲成绩,后讲缺点,并且优点肯定都多于缺点,否则这部书就大成问题了。书中对蒋志的评价是这样的:“蒋志虽然有一些缺失,但是它确是台湾方志中的空前作品,对台湾日后方志的修纂也有着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蒋毓英等初履斯土,即着手修纂台湾方志,并且费时无多即能成功,实非易事。更难得的是这部台湾第一方志沿袭了宋明传统方志的古风,体式简明,条理井然。……蒋氏等人当时的这一倡议,实为日后台湾方志奠定了基础。他们的成就是肯定的,他们的贡献是不能抹杀的。”其次,“蒋志中普遍记述明郑旧事,也是蒋志的一大特色,……确有保存明郑史料的用心,也表现了传统中国史家的风范”。另外,“蒋志中也蕴藏了不少台湾开发早期的珍贵文献,足以反映康熙初领台湾时兵防民政的一般实情,如屯田、议饷、防塞、理‘番’等等的建议与措施,即使到若干年后还是被认为是肯切而必需的。蒋志中还有一些特别可贵的资料,如当时台湾人口共30229人,其中男性为16274人,女性为3955人,这是他书不见的记载。物产一门中也开列418种地区产品,并记述了它们的生产条件,物产形状、用途以及部分物产的产地,等等。至于‘土番’、地震等记叙则更是台地特有的方志内容,也是蒋志的优长可贵之处。康熙末年陈梦林修《诸罗县志》时,赞扬季麟光‘文才丰艳,首创郡志稿,以发全台之聋聩’,这句话虽是对季氏‘郡志稿’发的,实际上就是对蒋志而发的,因为蒋、季二氏的志书在倡导风气、树立规制以及保存史料、弘扬儒术等等方面,都是功不可灭的”。如此评价不可谓不高,但是,这个结论是从具体事实中概括出来的,而不是空洞的、抽象的泛泛之论。评论既从大处着眼,也很注意细枝末节,足见作者对志书的研究是相当深透的。至于高拱乾的《台湾府志》,是在蒋志基础上仅用四个月时间便修成的,尽管缺点和问题不少,但其篇目设置比蒋志还是有所变化,因而它所形成的体例,“实际上一直被后世多位台湾方志学者所仿行”。何况蒋志在台湾方志界的贡献,又是通过高志来体现的,因为蒋志刻本早年在台湾毕竟没有流传;所以书中既肯定“蒋志与高志早年在台湾为方志学奠定了优良基础,二书的体例特别成了后世台湾方志的主要规范,这应该是毋庸置疑的”,又指出高志“不失为一部在当时与对后世都发生过好作用的志书,尤其对后来台湾方志学的发展,有着绝对的好影响”。这个评论可以使人们清楚地看到这部志书在台湾方志发展史上所起的举足轻重的作用。

被誉为台湾方志中第一佳志的《诸罗县志》,书中在评论之前首先向人们揭示,这部志书之所以能修得非常成功,绝非偶然,而是有着值得大家重视的主客观原因。主笔陈梦林,“博学多识,又负经济长才,曾经参与编修‘漳州及漳浦郡县两志’。陈梦林来台时,已是台湾附清后的三十多年,文物日盛,著述渐多。他除了可参考府志以外,又利用了沈光文的杂记,海澄陈小厓的外记等书,在资料方面可以说比以前丰富多了。而县令周钟瑄又特别信任他,并和他互相配合地工作,以致宾主尽欢”。这三点原因都很重要,尤其是一、三两点似乎更起主导作用,因为后来的资料肯定更加丰富,但是并未能再产生一部超过该志的志书,可见修志人员深厚的知识素养及其与长官的默契配合,乃是修成一部好的志书的决定因素。这个经验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修志都是必不可少的。这部方志的过人之处,陈先生也在书中做了多方面的论述,就以编纂体例而言,他们将自南宋以来“周应合就正史义例作方志”的方法与风气用到了编纂《诸罗县志》上来,并且也吸取了蒋、高编修府志的经验,因此,其“纲目确实比高志清楚有层次,以门统总目,以总目统子目,精简而无琐碎之弊”。而志书的内容有明显的两大特点,其一是由于作者有“认真严谨的修志态度”,因而纠正了早年府志的错误,补充了前人记载的缺漏;对许多事实做了认真的考订,有些问题,“主修人作实地勘查,并‘三复考订’”。其认真负责的精神确实令人敬佩。另一个特点则是图“数量不但很多,内容极为近实”,有“山川图十一幅,学宫图一幅,番俗图十幅”。“番”俗图明显是配合“番”俗目而作,此目内容很丰富,分状貌、服饰、饮食、庐舍、器物、杂俗、方言七类,所记已经突破前人陈套,“显系得自调查新创”。可见这部志书所以能够获得众人的一致好评,完全是作者辛勤劳动所致。

从以上我们对3部志书评论的介绍,可以看出《清代台湾方志研究》的作者在评论每一部志书时,是本着实事求是精神的。尤其可贵的是,书中对于凡是为台湾方志发展做出贡献的,总是尽一切努力使他们的功绩能够得以彰明。如乾隆初年刘良璧的《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尽管问题很多,但作者仍指出其优于他书的长处,说明“刘书并非一无是处”。而范咸的《重修台湾府志》,由于“当时流传的很少,而且后出的余文仪府志又全抄范志,致使后人只知有余志而不知有范志,范志的所有优点也被误认为是余志的优点了。范成等人的《重修台湾府志》被埋没,实在是台湾方志学史上的一件憾事”。唯其如此,作者在书中用了相当篇幅对范志做了介绍和评论,并指出:“这部志书不是潦草随便之作,确是有其‘意匠心裁’的独到之处。不‘随流附会’,‘使后人失其所考’,更是作史撰志的必要条件。”有位名叫林豪的方志学家,其父道光中曾手撰《金门志》,书未成而逝世。林豪续成其书,后来自己先后又修了《淡水厅志续稿》与《澎湖厅志》2书,不幸的是竟都被人删改而占有。为此,作者将林豪撰写2部志稿的过程、所用体例、内容价值等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论述,使人们知道这位方志学家在台湾方志发展史上的功绩不可抹杀,并深有感触地说:“林豪在台湾的修志生涯是极为不顺适的,2部厅志都遭到删改,甚至被人剽窃,可谓不幸。”(https://www.xing528.com)

通读全书,人们可以发现,陈捷先先生在评论每一部志书时,总是用3把尺子来衡量,即体例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翔实,文体是否统一。三者俱备,方能称得上是一部合格的方志。对于体例不完备的,甚至就不承认其是一部方志。如林谦光的《台湾志略》,尽管《四库全书存目》收录,但是由于它“不列职官、传记、艺文等目,可以说不符合明清时代一般方志内容与体例”,所以作者未加评介。又如李元春的《台湾志略》,“因李书不备方志体例,本书也不予收入作进一步研究”。可见,书名称“志”而体例不合者自然也不应归入方志家族。这样的严格要求显然很有必要。内容翔实与否,大家都会注意;而文体是否统一,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故作者于书中明确提出:“一部好书,应该有统一的文体,方志也应该有合乎方志标准的文体才能算是好方志。”由此可见陈先生评论志书时的认真严肃的态度,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他治学的严谨作风。正因为如此,作者对于每部志书的问题、缺点从不放过,有些批评真是做到了不留情面。如对刘良璧的《重修福建台湾府志》的批评:“这部志书似乎没有认真地作一番实际的调查工作,如山川溪港,都多半照旧志抄写。尤其卷六‘土番风俗’一目,完全抄录旧书,全无意义。”“由于时代相隔很多年了,风俗不能完全没有变化,如只一味照抄,难免有误。这样敷衍了事,当然不能算是好志书了。”又如对《噶玛兰志略》的批评,就更加严厉了:“《人物志》记陈奠邦及吴沙事,抄《噶玛兰厅志》,文句不改,间有易动,也属画蛇添足,掩饰抄袭痕迹而已。书中增《文学志》一门,以萧竹来滥竽充数,尤为不智,因为萧竹来与文学根本无关。另外又增加一些无根的臆想之说。”“记林升事,实系荒诞,不辨可明。荷兰人弃蛤仔难一节,亦系无中生有。尤其郑克塽派人采金矿与番人互战事,更是不知何据?作者虽称由《台湾外纪》采入,但绝非信史。像这样一类记载,书中仍有不少,不拟赘举。总之,这是一部很不可取的志书。”对于那些荒唐不经的宣扬鬼神一类的记载,不仅一一斥之为“谬误”,而且指出这些其实是在“欺人”。诸如此类,显然都是实实在在的批评,与那种不痛不痒的罗列自不可同日而语。还要指出的是,书中在评论每部志书时,总是广征博引,评论中亦不单纯就志论志,还用历史学家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评论。在论证过程中,又运用了文献学中多种分支学科,诸如版本学、目录学、校勘学乃至避讳学等等,因而就有可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就此而言,也值得我们方志界的同人写书评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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