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方志研究》一书全面而系统地研究和论述了有清一代台湾方志编修事业,实际上就是系统叙述了台湾方志发展的历史。既论述了台湾修志事业的最早开拓,指出了台湾修志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更叙述了每部志书所采用的体例及其与传统方志理论的承传关系。特别是每部志书的体例,大多指出其与宋元明清以来某部志书的渊源关系。因为大多数府县厅志的编纂者,都是清政府委派去的现任官吏。他们大都是科班出身,对于修志都很熟悉,有的在大陆任官期间,已经主持纂修过志书。对于这些人来说,修志显然是轻车熟路,所以在台湾所修之志书中,宋元明清以来所流行的几种主要方志,其体例可以说大都具备。正如该书《结论》所言:“综合以上所述台湾地区21种方志,其内容虽有各地情事与文字篇幅多少的不同,其义例也有或多或少的差异,不过归结说来,都是由宋、元、明、清各朝方志一脉演进下来的。”全书共分6章:一、引论,二、台湾古方志的拓荒者,三、台湾方志文化的茁壮,四、多元方志义例的移入,五、清季台湾方志的发展,六、结论——兼论清代台湾方志的史料价值。第二、三、四、五这4章,实际上是将有清一代台湾方志的发展分成4个阶段进行论述;第六章从标题即可知其所述之内容概要;唯独引论如不做介绍,只看题目是无法了解其究竟讲了些什么的。看来作者考虑问题相当周全,在叙述台湾修志之前,先在引论中将我国方志发展的历史做一概括性的叙述,诸如历代修志的特点、编修体例、修志宗旨以及各个朝代流传下来的一些志书,都做了简明的论述。引论开宗明义便说:“现在的台湾地区,在清代早期原是我国福建省内的一府,清末才成为一省。台湾的居民则绝大多数来自闽、粤等地,因而不少大陆当时的文化也随着移民而俱来,方志就是明显的一例。台湾方志既与传统中国方志有着传承的渊源与密切的关系,当然在对清代台湾地区方志作研究之先,应该对我国传统方志的发展历史先作一番考察。”至于这本书的写作目的,作者在书中有明确的说明:“清代台湾地区先后成书的地方志为数不少,加上清末完成的采访册,总数约有40多种。本书仅就具备方志内容并有义例可言的21种作研究对象,考查其编纂经过,分析其义法源流,好让读者易于了解清代台湾地区方志学发展的大概,及其与传统中国方志学的渊源关系。”
我们说该书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台湾方志的发展历史,就是说它并没有停留在仅仅对一部部方志进行评介。作者在评介每部方志的过程中,总是将志书编纂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并且指出这部方志的编纂在台湾地区方志发展史上所起的作用。这就使读者深深感到自己所看到的乃是相互关联的方志发展史,而不是一部部孤立的方志。尤其要指出的是,作者非常注意从每部志书中探求出方志理论,因为这是构成方志学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清一代台湾地区方志的发展过程中,尽管没有产生过专门的方志理论著作,但是在许多方志的序和凡例中,却蕴藏着许多宝贵的方志理论。当时的许多序言,大多是有所为而作,因而是言之有物的。正因为如此,这些序言就为研究当时台湾方志的发展提供了许多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诸如修志的宗旨,编纂的经过,修志的要求,修志的难度,成书的时间,刊刻的过程,版本的流传等等,可以说应有尽有。特别是关于修志的难度,首部府志和首部县志、首部厅志,一切都是开创,资料工作一切都得从头做起,并无前人的积累,所以与他处修志相比,难度显然就大得多。至于修志的内容,亦大多从实际出发,很注意现实问题。作者在评介高拱乾编修的《台湾府志》时有这样一段叙述:“由于早期台湾的环境特殊,高拱乾在纂修府志时似乎不太重视方志的学理与本旨。从他订出的十二条‘凡例’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当时注意的只是如何安抚本地的居民,注意各地的防务,提高文教水准,移易民‘番’风俗以及加强伦常教化等等,可以说他的重点是放在实际施政的若干问题上。对新辟不久的台湾地区而言,这些问题当然是极为重要的。高氏在府志的自序中就说得很明白:‘余自辛未(按:康熙三十年,1691)春出守温陵,越明年,谬叨两台荐剡,蒙圣恩特用,分巡兹土,浮海驻节,甚惧其难也。目击一方之凋残,利何以兴?弊何以除?学校何以振?兵政何以肃?军实何以备?勤勤焉日进文武寮寀,求所以生遂安集之道,又何暇及于志乘?……于是者二年,幸托朝廷无外之威德,两台渐被之深猷。风雨以时,番黎向化;文武和洽,庶吏协恭。政事之余,益得与父老子弟咨询采揽;凡山川之险易,水土之美恶,物产之有无,风气之异同,习俗之淳薄,远自生番殊俗,下及闾阎纤悉,每闻见有得,辄心识而手编之。溯始明季,台所自有,迄归我朝,台以肇造;纲举目张,巨细必载,有美必书,公诸众心,以规厥成。……’”
这篇序言很有代表性,它不仅反映了当日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状况,而且也说明了这部志书是在怎样的前提下编修的,这种序言自然值得称道。凡例阐述的是一部书的著作宗旨、所用体例、材料取舍及诸多有关原则性的问题,因此亦往往反映出一部书作者的观点和方法。该书作者采用多种方法,有的全部照录,有的节取其中某些条文,有的更在附注中评述。仍以高拱乾《台湾府志》为例,注中将其精华之点按顺序一一摘录:“高志《凡例》常见关心实际事务的文字,如‘山川形胜所以设险固围’;‘城池虽载志目,尚未肇建,盖域民御暴,藉百雉而益安’;‘名宦乡贤原以酬庸尚德’;‘人材之兴,由于学校科名者,学校之光忠孝者,科名之所由立也’;‘作风土志以畀天转移风化之人’;‘租庸调者,贡助彻之别名也’;‘有奇行可书,大节难泯者,得之传闻,务为采入,亦表扬幽隐,风励来兹之意’;‘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所以消反侧靖人心也’等等。”利用注释继续进行评论或叙述,可以说是这部书的一个特色。有些内容在正文中余意未完,又不便于过多议论,否则会有害于行文的气势,因而将其移至注中,显然收到两便的效果。这一点虽不是该书首创,但因使用得非常多,有考证,有议论,有叙述,也有一般的注释,因而就显得十分突出。至于将凡例全部援引的共有三部,一是乾隆初范咸主持编修的《重修台湾府志》凡例14条;二是嘉庆十二年(1807)由谢金銮、郑兼才编纂的《续修台湾县志》凡例18条;三是光绪四年(1878)林豪所修《澎湖厅志》凡例28条。三部志书的凡例,确实各有特色,对于总结方志理论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第三部现仅存抄本,将其凡例全文照录,实际上还起到了保存文献的重要作用;并且将其公之于世,便于大家研究。正如陈先生在书中所说:“由于这些凡例关系着林氏制作方志的理念,尤其与清末台湾方志学的发展有关,理应抄录全文,以利研究者参考。”又说:“这篇凡例洋洋四千余言,在清代台湾方志中实为绝无仅有之作品,值得关心此一学问人士的重视。林豪自识这些凡例作成于光绪十九年上元节,当时他在澎湖文石书院。我们现在阅读其内容,平心而论,这二十八条例言,小疵处虽未能尽免,然论其大体,毕竟是有用的言论为多。例如他说修志要‘因时因地以立说’,‘分野之说,聚讼纷纭,即考据至精,何裨实用?’又以‘区区小岛,有何天文可谈’?乃‘汰天文一门’。以及他认为台湾建置沿革,不可删明郑史事。对于明代遗臣不可加以‘伪’字。又论风俗,不分善恶,‘宜据实直书’。还有说道方志之写作,不可‘全录案牍如册档’等等,都是宝贵的经验之谈,且为高明之论。”一部志书凡例有28条之多,确实可观。因为在我国方志发展史上,这种凡例在明代修志中比较流行时一般都在七八条左右。《光山县志》多达23条,拙著《方志学通论》中援引最长的为《新昌县志》,也仅19条。当然,这28条凡例,许多内容都是关于如何编好方志的理论问题,诚如陈先生所言,“都是宝贵的经验之谈”。为了使读者进一步了解此凡例内容之丰富,现再举数端以见其长。“载笔所以传信,非一人一时之文,天下后世共之。……况地志,官书也,以存一方掌故,以示千秋鉴戒。”“公则书法可以不隐,至更代易官,美恶亦在所不讳。”“《纪略》(指《澎湖纪略》)于历代科目、官制赋役等类,繁称博引,然皆陈言,于此地掌故无涉,自不得不删。”“纪兵一门,为志乘所不可略,况此地自施侯一战成功,全台始入版图,所关甚重,当叙其缘起。而《纪略》谓恐与郡乘同,缺焉弗载。不知掌故之书,此属公共语,为通志所以载者,则方隅载笔,可无烦更赘,赘焉则为雷同。若系一方事实,正宜征文考献,使阅者晓然于一方治乱之迹,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纪略》不载祥异,谓偏灾小眚,郡邑所同。抑知暴风咸雨,终岁之丰歉攸关,实与各郡迥别。况澎湖屡行赈恤,为他处所无,朝廷之旷典,列宪之爱民,厚泽深爱,岂容不载?”“前书《艺文志》所录诗文甚夥,就中率尔之作,略汰一二。至新增杂整,必事因文见,始敢录入。其古今诗体,则增入甚广者,非有他见也。志以纪事,非为选诗而作。”诸如此类,确实都很有见地。许多都涉及志书内容记载范围的问题,说明哪些该记,哪些不该记。因为有不少方志本该记的内容却缺焉不载,而不该记载的反而是连篇累牍。凡例肯定地方志是“官书”,所以要编纂,“以存一方掌故,以示千秋鉴戒”。就志书所载诗文一事,还提出一个选录标准:“必事因文见,始敢录入。”这与章学诚所提出的“合于证史”的诗文要求显然是一致的,其理由也非常充分:“志以纪事,非为选诗而作。”这个见解可以说比我们今天有些修志工作者似乎还要高明一些。因为我们看到,不少已经出版的新市县志中大量选录了并无实际意义的诗文,既不是用来“证史”,也不是“名笔佳章”。究其原因与目的,则大都只是炫耀而已。对此,笔者在1992年分别发表于《中国地方志》和《志苑》上的《新修方志中艺文志必不可少》等文中均已提出了批评。由此可见,总结、研究前人的方志理论,借鉴其仍有价值的宝贵内容,绝不是可有可无之事。(www.xing528.com)
《清代台湾方志研究》一书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作者在评论每一部台湾方志的编纂过程时,总要细心地指出他们在编修时所采用的宋元以来方志编修的方法与体裁,同时也一一点出台湾本地前后所修志书的因袭发展关系。这就将台湾方志编修发展连成一个整体,既看出台湾方志发展的连贯性,又体现了它对传统方志的承传性。如作者在评介蒋毓英编纂的《台湾府志》时这样说:“这部台湾第一方志沿袭了宋明传统方志的古风。体式简明,条理井然,两且以发扬儒家伦理和致用世教为目标,有着‘辅治’与‘资治’的作用。蒋氏等人当时的这一倡议,实为日后台湾方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诸罗县志》在台湾是编纂得最好的一部方志,但是按照陈先生的看法,该志的编纂人员受到《吴兴备志》的作者董斯张等家的影响,“应该是可信的”。至于讲到乾隆年间刘良璧编纂的《重修福建台湾府志》,所用体例“很像南宋嘉定卢宪的《镇江志》一样,因此刘书也是传统中国方志体例的一种,不是他的发明”。而范咸的《重修台湾府志》,自然就更加明显。因为范氏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曾修过《湖南通志》,“他对修志的兴趣是很高的,称他为方志专家也不为过”。而在修此志时,“似乎又略仿南宋范成大的《吴郡志》体例”。“《续修台湾县志》的体例乍看起来,有些特别,而且与此前台湾地区所出版的方志都不相似,其实谢、郑二氏只是仿照了另一种古代的方志书体而已。明清两代有一些方志学家用‘三宝体’编志书,即采取《孟子尽心篇》中‘诸侯有三宝:土地、人民、政事’的说法,分全志为‘土地、人民、政事’三大项叙述。”如此等等,无不做到穷源尽委,足见陈先生对祖国方志发展史之纯熟,不愧为当代方志学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