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赵晔曾作《吴越春秋》12卷,记载吴、越两国的历史,这是许多史书有确切记载的,所以谈起《吴越春秋》,就必然想到其作者为赵晔。其实,后来又有不少人用同样题材、同样书名作书多种,知道的人就很少了,诸如赵岐的《吴越春秋》,张遐的《吴越春秋外纪》,无名氏的《吴越春秋》、《吴越春秋次录》,郭颁的《吴越春秋记》,杨方的《吴越春秋削繁》和皇甫遵的《吴越春秋传》等,竟达八九种之多,遗憾的是经过近2000年的发展,流传至今的仅只一种而已,于是现今流传的这个本子作者、版本等也就成为众说纷纭、悬而未决的问题了。
周生春先生近年来曾对《越绝书》成书时代、作者、版本诸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发表了很有创见的文章,同时他对《吴越春秋》又作了全面的整理和研究。因为这两部书都是记载春秋时代吴、越两国的历史,在研究许多问题时确实有其互补性,因此凡是研究《越绝书》者往往要谈及《吴越春秋》,而研究《吴越春秋》的论著,同样少不了要论及《越绝书》,虽然作者、体裁、成书时代都不相同,但是后来发展的历史,使它们似乎形成了姊妹篇。如南宋人汪纲就已指出“二书实相表里”,两书之关系密切。显而易见,周君将两书同时进行研究,其道理恐怕就在于此,尤其是他对《吴越春秋》的研究,功力更加深厚,所成《吴越春秋辑校汇考》—书,可视为该书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如此精细的校勘,非具有深厚的功底而不能为也。我在阅读了全部书稿以后,亦深感得益匪浅。归纳起来,此书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对如今流传的《吴越春秋》版本作者、成书时代等长期争议、悬而未决的问题,通过对各家说法的深入研究,在占有大量的丰富的资料基础上,特别是对今本《吴越春秋》全文及各种异文、佚文比较研究,并撰成《今本‹吴越春秋›版本渊源考》、《今本‹吴越春秋›作者、成书新探》专篇进行考订,对历史上凡撰述过《吴越春秋》的作者,都一—进行分析研究,不仅尽可能列出成书年代,而且每部史的取材来源、内容及成书之分合,都作了详尽考订,从而得出了比较令人信服的结论,指出今本的祖本应是皇甫遵之书,而皇甫遵之书则又是合赵晔、杨方两家之书而成,杨方之书5卷,是删赵晔之书而成,故曰《吴越春秋削繁》;赵晔之书原为12卷,皇甫遵要合自然就得加以增删,经过考证、改写和重编,这就成了10卷本的《吴越春秋传》,元人徐天祜之音注,正是用的此本。所以,“今本渊源于东汉赵晔的《吴越春秋》,晋时曾经杨方刊削,后由皇甫遵改写编定,最终由元徐天祜音注、刊版而成,从广义的作者概念来说,原著者赵晔,改编者杨方、皇甫遵,音注者徐天祜均应被视为今本之作者”。“从历史眼光来看,今本并非一人一时之作,而是一部历经众人之手,成书过程长达—千一二百年的重要文献。”这个论述自然是符合事实的,因为赵晔之本,宋代虽还有10卷残存,但所记内容显然已与今本不合,自然不能单以宋时亦为10卷而定是非。研究古代典籍者大多知道,我国古代不少典籍,都不是出自一人之手。《左传》这部古代编年体巨著,顾炎武早已指出,此书“成之者非一人,录之者非一世。”《越绝书》也是如此,战国后期已有人开始记述,历经秦汉魏晋方成,所以都很难说是某人所作,当然每部书的成书情况也不尽相同,应当指出的是,如今流传的本子尽管已经不是赵晔的原书了,但却丝毫不影响他在著作这部书上所做的贡献,尽管多次变动,他所确定的体裁、记载的主要内容可以说始终未变,否则也就不成之为《吴越春秋》了。
其次是校勘精当,成为该书理想的版本。校勘工作是一项十分细致而复杂的科研工作,从事这项工作,不仅需要古籍整理的基本功,而且更须具备渊博的知识,识别、独断的才能,所以看来似乎简单,其实并非人人能做,更不是凡做者都会做好,这正是当前古籍整理出版中所以会出现粗制滥造、错误百出的原因所在。只要读了该书就可以发现,其校勘方法就非常细致,底本是以中华书局《四部丛刊》影印之明弘治十四年(1501)邝璠所刊《吴越春秋》为底本,而用来对校的本子则有3部之多,即北京图书馆所藏元大德十年(1306)绍兴路儒学刻明修本,《景印元明善本丛书》影印之明吴琯《古今逸史》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苗麓点校本。3种本同时对校,其工作量与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但所得精确程度自然也显而易见。至于他校方面所做之事则更是大量的,广征博引群书,搜求辑佚放失,既做了拾遗补阙,又做了校勘正伪,征引辑佚之书达数十种之多,约而言之,则是从史书、史注、地志、类书、集注诸类书中,辑出今本所无的《吴越春秋》佚文。因为赵晔在撰写此书时,其材料来源虽然搜集了不少民间传说,但主要的自然是采集自《左传》、《国语》、《史记》等重要史书,如今要校勘其文字正确与否,利用这些史书进行核对,自然就显得十分重要。如《阖闾内传第四》有这样几条校勘:
“自此之前,虽彊事小争,未尝用大兵。”校勘记曰:“彊,《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杜预《解》作疆,北图本、弘治本、《古今逸史》本均误。”“吴郡嘉兴县南有醉李城。”校勘记曰:“醉,《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作槜,北图本、弘治本、《古今逸史》本俱误。”
“子常遂济汉而阵,自小别山至于大别山,三不利,自知不可进,欲奔亡。”校勘记曰:“按《左传》定公四年,三下疑脱战字。”“与妹季芈,出河、濉之间。”校勘记曰:“北图本作芊,弘治本、《古今逸史》本作芊,《左传》定公四年作芈,据改,下同。”
这里校刊出来的虽然都只是一个字,其实应当说都很重要,地名“槜李”变成了“醉李”,似乎还可以说得过去,因为有的古籍如《公羊传》是作“醉李”,故辞书上都作“亦作醉李”,但也可见原本该作“槜李”,况且,这条引文之前都作“槜李”,理所当然应当恢复原字。至于“三不利”若不加“战”字成“三战不利”,则其意乃不可解,“战”字加上则全文通顺。再说“芊”与“芈”本为意、音完全不同的两个字,季芈乃人名,楚平王之女,昭王之妹,若写成季芊,则历史上并无其人。可见这种校勘工作是何等重要。
地方志的编写,在古代往往要抄录各种史书中关于对某地记载的内容,有时是整段全文摘引;而类书是一种分类汇编各种材料以供检查之用的工具书,内容范围相当广泛,古代重要史书,其内容大多为被抄录对象。而《吴越春秋》也曾被许多类书所征引和抄录,今天被用来辑佚的就有《北堂书钞》、《艺文类聚》、《群书治要》、《初学记》、《太平广记》、《太平御览》等多种,这就说明这部史书在唐宋时代一直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不仅如此,魏晋以来许多著名学者在为史地文学名著作注时,似乎也少不了这部地方史。如裴骃注《史记》,郦道元注《水经》,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刘昭注《后汉书》,李善注《文选》,李贤注《后汉书》,司马贞、张守节注《史记》等,都征引了这部书的内容,所有这些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该书的价值。因而从它问世以后,一直为许多著名学者所重视,这是我们今天在研究这部书的价值时所不应当忽视的重要现象。当然,以上各书的征引内容,也自然就成为我们今天在校勘该书时重要的依据,所以周君《辑校汇考》他校的书非常广泛,也就属情理之中。还要指出的是,周君在校勘过程中,也充分参考和吸收了前人研究成果。因为清末以来,有不少学者先后都对该书进行了研究,作了校勘,其中有不少还是大名家,如俞樾、孙诒让等,都有过研究。但我们可以看到,他并不为名家的结论所囿,在不少问题上,有的名家在缺少可靠的论据时,往往用推理来论断,确实解决了不少问题,但同样也有推论错的,对此,校勘记中都广征博引,据理更正。看来该书所以称之《辑校汇考》,这些地方也就可以看出其命名的由来,要集中前人所有校刊这部书的智慧,再作深入细致的考证,而态度又是十分审慎的,正如《校刊凡例》所言:“校刊以不轻易改字为原则,底本文字如有衍脱讹误或不通顺,只据对校本及他校本所引《吴越春秋》增删更改,而绝不妄逞臆见,仅据对校本、他校本所引《吴越春秋》以外之书轻易改窜古书。”
此书的第三大特点,则是专设《吴越春秋异文、佚文辑录》一项,将异文、佚文全部辑录于正文之后。异文者,是指内容与今本大体相同,而文字、内容上则略有出入,当然亦有在文字记载上出入颇大者;佚文者,是指今本全数不载。这些内容的收入,无疑有利于人们对该书版本的流传和变革诸变化的认识和研究,对于研究该书记载的某些重要史事,自然也有重要参考价值。尤其可喜的是,唐人徐坚等所编之《初学记》,在摘引此书时,往往都冠以赵晔名字,即“赵晔《吴越春秋》”云云,若是细心排比一下,又可以发现,凡引赵晔《吴越春秋》者,其内容往往是详于今本。当然,除《初学记》外,其他类书和地志也有引赵晔之书的。不过成书于宋代的那些地志、类书,是否直接引自赵晔之书就很难说了,很可能出自转引。如《太平御览》在编纂时,好多内容大都抄自其他类书,尽管如此,但其文字毕竟出自原书。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说“往往详于今本”,但从许多异文比较来看,亦有今本详于赵氏内容的,这就说明后人在利用赵晔之书进行改编时,是有损有益,而绝不仅仅是删削而已。而所编之书也确实在内容上体例上具有自己的某些特点,否则也不可能取代赵晔之书而流传至今。为了说明问题,不妨征引数条如下。
如今本《阖闾内传》记载越王允常造剑之事:
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曰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于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
对于这一内容,许多书征引内容详略多不相同,现以《初学记》所引与之对照。
《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乎如屈阳之华,沈沈如芙蓉始生于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于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吴越春秋》曰:“秦客薛烛善相剑,楚王取湛卢示之,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
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斩而辱,则堕于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竹卢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1]
赵晔《吴越春秋》曰:“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赤瑾之山破而出锡,若耶之溪涸而出铜,雷公击橐,蛟龙捧炉,天帝装炭,太一下观。”[2]
对于这一内容,《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事类赋注》和《吴郡志》等书均有摘引,且详略互不相同。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吴郡志》所引与今本大致相同而稍有简略,《北堂书钞》、《太平御览》基本相同而内容最详,《事类赋注》所引与上述二书大致相同而稍简略,《初学记》所引虽无上述三书详细,但却基本接近。唯《艺文类聚》所引,既与今本不同,亦与《北堂书钞》等四书之引有较大差别,通过对各书引文互异的比较和分析,作者在按语中指出:“据此可知,《北堂书钞》、《初学记》、《太平御览》和《事类赋注》所引,当出自《初学记》所明言之赵晔《吴越春秋》。《艺文类聚》所引应录自杨方《吴越春秋削繁》。今本应出于综合上述二家,最晚出的皇甫遵《吴越春秋传》。”这些录自许多书籍、详略不等的异文,由于同记一件事情,这就为我们研究该书在发展过程中所演变的几种版本提供了有力的根据,多少也可以看出一些不同版本记事上的特点,对于研究、了解这些事件本身原委自然也有不可忽视的价值。
我们再看佚文,《太平御览》卷四百九十一引《吴越春秋》曰:
吴师入郢,阖闾既妻昭王夫人,又及于伯嬴。伯嬴,秦康公之女,平王之夫人,昭王之母也。伯嬴操刃曰:“妾闻天子,天下之表也;公侯,一国之仪也。天子失制,则天下乱;诸侯失节,则国危。今夫妇之道,固人伦之始,王教之端也。今吴去仪表之行,从乱亡之欲,犯诛绝之事,何以行训民乎?妾闻生以辱者,不如死以荣者,使吴土弃仪表,则无以生存,一举而两仪辱,妾以死守之,不敢命也。且凡欲近妾者,为乐也。近妾而死,何乐之有?先杀妾,又何益于君王?”于是,吴王惭耻,遂退还舍。
这条内容今本《吴越春秋》不载,只有“阖闾妻昭王夫人,伍胥、孙武、百喜妻子常、司马成之妻,以辱楚之君臣也”。在古代,破人之国,占人之妻,乃是司空见惯之事。而对这些内容,《左传》、《国语》、《史记》诸书均未记载。今本作者出于什么目的将“及于伯嬴”一事删了,自然不得而知,但对阖闾君臣这种行为,最后加上“以辱楚之君臣”一句,说明他们旨在报仇。而如果将“及于伯嬴”一事也放上,似乎就将与《国语》对阖闾的评论很不相符了。《国语楚语》下《蓝尹亹论吴将毙》是这样评论阖闾的:“阖庐口不贪嘉味,耳不乐逸声,目不淫于色,身不怀于安,朝夕勤志,恤民之羸,闻一善若惊,得一士若赏,有过必悛,有不善必惧,是故得民以济其志。”这个评论所称述的阖闾,显然是位励精图治的君主,而决非荒淫的无道之君。所以今本《吴越春秋》作者,便将上段佚文删除了。事实上从这段文字所宣传的思想来看,也并不是在说明阖闾是位昏庸的好色之徒,他在听了伯嬴一系列数落后,也会感到“惭耻”,“遂退还舍”,这是无道之君所不可能的。我们应当看到的是,在春秋战国时代,许多有远见的政治家,在谈论治国之道时,都在强调以德治国,提倡君主要修德,行德政,得民心,国家方能强盛。伯嬴的那番激昂的言辞,不正是反映了这一思想吗?宣传王教,强调人伦,打出仪表,用以护己身。“诸侯失节,则国危”,“吴王弃仪表,则无以生存”,这就是使“吴王惭耻”的原因之所在。作为国君的夫人尚且深知如此重要的治国之道,那些想要争王称霸的君主和周围的谋臣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这条佚文的价值,自然也就可以更加深一层理解了,它对于研究当时的政治思想、史学思想以及伦理道德等方面无疑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我们不妨再看两条佚文:
《吴越春秋》曰:“阖庐死,葬于国西北,名虎丘。穿上为川,积壤为丘,发五都之士十万人共治。倾水银为池,池广六十步,黄金珠玉为凫雁,专诸之剑、鱼肠三千在焉。葬之已三日,金精上扬,为白虎据坟,故曰虎丘。”[3]
这条佚文《吴地记》、《太平御览》、《太平寰宇记》、《吴郡志》诸书也都有所引录,内容详略也多不相同,《太平御览》、《吴郡志》都明言“铜槨三重”。再如:(www.xing528.com)
《吴越春秋》曰:“越王既栖会稽,范蠡等曰:‘臣窃见会稽之山有鱼池,上下二处,水中有三江、四渎之流,九溪、六谷之广,上池宜于君王,下池宜于臣民,畜鱼三年,其利可以致千万,越国当富盈。’”[4]
这条佚文《太平御览》、《事类赋注》两书亦有引录以上两条今本均无记载,而其他史书亦未见有著录,前者对研究古代帝王的安葬,后者对研究范蠡的治国富民思想,应当说都是很有价值的。上文云椁之周围,“倾水银为池”,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墓穴里亦“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可见古代帝王的墓穴似乎都要倾注以水银,这—现象显然就具有研究的价值。综上所引,无论是异文还是佚文,将其辑出汇编,都有着无可替代的价值。
此书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全书在校勘、考证的过程中,大量应用避讳学的手段,来解决许多由于某些字的不可理解而难以解决的问题。众所周知,避讳是我们这个民族所特有的一种风俗,这种风俗起于周,成于秦,魏晋南北朝社会交往中非常流行,唐宋更盛。这种奇特的社会风俗,给古人著作时增添了许多麻烦,避讳改字,避讳改名,避讳改姓,避讳改官名,避讳改地名等所在都有,后人阅读古籍,自然就困难重重。若不懂避讳常识,古籍整理就很难进行。作者正是用了避讳这把钥匙,不仅解开了不少难以读通的字句之谜,而且用此手段论证了今本究竟为谁所作及其著作成书时间。作者以“先”字为例做了统计和比较,发现今本在绝大多数场合不用“先”字,并列举《初学记》、《太平御览》、《北堂书钞》等书所引《吴越春秋》文句,凡有“先”字者,今本都做了变更,“王先食蒸鱼”、“唯先生卜焉”、“先庄王”、“先君之剑”、“先君无废祀”、“先师”、“先人与君相遭于途”、“先人藏器”、“先沉后扬”等,今本分别作“王前尝半”、“惟公卜焉”、“前王”、“前君之剑”、“前君无废”、“师”、“前人与君相逢于途”、“前王所藏”、“前沉后扬”等。而即使引用《左传》、《国语》、《史记》、《越绝书》等史书内容,“先”字亦多变为“前”字。书中作了统计,上述史书所载与今本内容相同之文,共用“先”字35处,其中26处今本均作“前”字。其实有许多地方更改以后,不仅使人费解,而且要产生误解。即如上文所引,“王前尝半”就很费解,而“前人与君相逢于途”,则很容易误解成从前人,这与先人之意相差实在太远。再如讲到伍员,本应是“其先名曰伍举”,而今本作“其前名曰伍举”,这就很容易误解为在此之前伍员名曰伍举,岂不是天大笑话。可见为了避讳而硬用“前”字以代“先”字,甚至不顾损害文义。诸如此类,若是不作更正或指出,势必给读者带来诸多不便。可见在校勘过程中,除了用书本在字面上进行对校、他校外,有时还得大量用理校,进行考证。在这些方面,本书作者都做得相当出色,所以这才有可能使这部流传千年之久的古籍有了比较完善的本子出现在广大读者面前。
关于《吴越春秋》的体裁,我认为正是典型的编年体史书,并无多大特殊之处。有些文章把编年体说成是“逐年编写的刻板办法”,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特别是成书于先秦时代的《左传》,已经不是拘泥于逐年记事的刻板办法,对此许多史学史论著中都早已指出。如僖公十五年条下,将晋对秦20年来违约背信之事集中进行叙述;僖公二十三年条下,记晋文公出亡,集中叙述了得国前19年流亡生活始末;再如襄公三十年条下,记郑国子产为政,实施改革和改革后果,等等,都已突破时间顺序编排的界限,已经具有纪事本末的意味,这是史学界早已公认了的。到了编年体巨著——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当然就更不是逐年编写的刻板形式了。我们说,对编年体史书必须正确理解,对某些重大之事相对集中叙述,这是编年体史书发展成熟之表现,《左传》正是这种成熟的代表作,因为它不仅突破了逐年编排的刻板形式,而且也突破了先秦分别记言、记事的格局,做到了“言事相兼,烦省合理”[5],这是前人早已有的定论。所以我们说《吴越春秋》的编纂形式,乃是远学《左传》,将某些事件相对集中叙述;近效《史记》,将吴越两国分别加以编写。可以这样说,《史记》的本纪和世家,正是给赵晔分国编写所提供的效法榜样。当然,我们也不应当忽略《国语》的分国编写对赵晔的影响。我们还要附带指出的是,谈论任何一部史书在编纂上有无特殊贡献,都必须将它放在整个史学发展的长河中加以比较和研究,否则得出的结论很可能就是不正确的。至于该书的性质,作者为自己著作命名中已经下了结论,《吴越春秋》就是吴越两国编年的史书。就我国史学发展的历史来看,除《吕氏春秋》特殊外,凡曰“春秋”者皆为编年体史书,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成书的孙盛《魏春秋》、《晋春秋》、习凿齿的《汉晋春秋》、王诏之的《晋安帝春秋》等无不如此。我们不妨再看杜预为“春秋”所下的定义,自然就更能说明问题了。“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记远近,别异同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6]这就是说,编年史体之所以称“春秋”,就因为其书是以年为纲,举春以包夏,举秋以赅冬。所以孔子的《春秋》以后,许多编年体的历史著作仍称“春秋”,这显然不是出于偶然。正因如此,历代史书和目录学家一直把《吴越春秋》看作史书,《隋书经籍志》列为杂史,《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亦列为杂史,《宋史艺文志》列为霸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则列入载记不论是如何论列,总都承认它是部史书。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人提出此书乃是小说,主要理由不外两个方面,一者是说该书内容记载了许多荒唐不经的民间传说和神话;再者便是说它对后世小说和戏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伍子胥和勾践的戏曲小说都是在它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我认为这两条理由都不能成立。关于此书记载了“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的内容确是事实,这在前人许多论著中均已指出,这是该书的糟粕,毋庸讳言,应当批判或剔除。但是不能因此便定其性为小说,若是此条成立,那么许多史书都将变成为小说了,那还了得!就以我们上面所说《左传》为例,这是研究我国古代历史很重要的一部史书,但是书中也有不少关于卜筮、星占、望气等预断人间祸福的事,并且几乎是没有一件不得到验证的。即便正史又何尝没有?就如“史家绝唱”的《史记》,不是也记载了范增所编造的鬼话“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此天子气也”?[7]《汉书》作者班固,为了说明刘邦应当得天下,不是也在《高帝纪》中编造了刘邦斩蛇的故事吗?《三国志》、《后汉书》记载这类事情自然就更不在少数,尤其是后者,由于书中许多地方对符瑞、气运、期数、阴德等迷信的肯定,所以作者范晔究竟是无神论还是有神论者,一直成为争论不休的问题。前四史尚且如此,以后诸史自然就可想而知了。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就曾专门列出标题,集中论述了这些内容。在卷八《晋书所记怪异》条开头便说:“采异闻入史传,惟《晋书》及《南》、《北史》最多。而《晋书》中僭伪诸国为尤甚。”又如同卷“相墓”条,是罗列了诸史所记相墓应验之事;卷十五《诵经获报》条,则是汇集诸史所记某些人在大难临头,由于能大诵佛经而得以逢凶化吉,如此等等,自然都是史书所不该记载的东西。但是,由于时代局限,当时社会风气所致,这些“正史”都记了,但谁也不会因此而否定它们是史书这一性质。应当看到的是,东汉社会从汉光武帝刘秀起就笃信图谶。《后汉书桓谭传》中说:“是时帝方信谶,多以决定嫌疑。”《张衡传》中也说:“初,光武善谶,及显宗、肃宗因祖述焉。自中兴之后,儒者争学图纬,兼复附以妖言。”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风气之中,以个人力量编写研究古代某地方历史,除能够见到的史书记载外,便是搜集流传于社会上的许多传说故事,这些传说和故事中夹杂着许多“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的内容,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因此用这个标准来定其是否史书,显然是不科学的。至于用对后世小说和戏曲的影响来定其性质,自然就更不妥当了。尽管宋元话本中确实有《吴越春秋连像评话》,只能说明这部书对宋元话本有着很大影响,而不能就此便下结论说它是小说。我们还是以《史记》为例吧。鲁迅先生既称它是“史家之绝唱”,又称其为“无韵之《离骚》”,这就是首先肯定了在史学上的地位,又肯定了其在文学上的价值,这两者并不矛盾。当代学者自然也都持这种观点。就以王伯祥先生为代表吧,他在60年代出版的《史记选序例》中就是从史学和文学两方面来评论这部伟大著作的。先论述了“司马迁在中国史学上的不朽伟绩”之后,接着便论述“他在中国文学界发生的巨大影响”:“他的影响便在中国文学史蔚成了一脉相传的散文主流”,“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和他的同志们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也就是司马迁的《史记》。后来的宋元诸大家,明七子和清朝的桐城、阳湖诸派的所谓‘古文’,都只是这一股主流中所起的波浪。其他如清初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那样类型的所谓‘笔记小说’,也都是接受了《史记》的影响的”。“《史记》中保留下来的许多生动活泼的故事,都成了人民喜见乐闻的东西。明朝余邵鱼的《列国志传》和甄伟的《西汉通俗演义》等小说,其中绝大部分是取材于《史记》的。直到现在,南北各地说评话的艺人,在各种场合把它分头开讲,仍旧吸引着不可计数的广大听众。至于戏剧的搬演,尤其是‘源远流长’,自元、明以来不少的‘杂剧’和‘传奇’也都采取《史记》的故事做他们编演的蓝本”。接着王伯祥先生又列举了《元曲选》和明末清初传刻的《六十种曲》以及京剧《文昭关》、《鱼肠剑》、《闹朝扑犬》、《搜孤救孤》、《完璧归赵》、《负荆请罪》、《鸿门宴》、《霸王别姬》等戏,无一不为广大人民所喜爱。“像这样上好的剧本,就是说根据司马迁的原著而改编的,也并不过分”。“取材于《史记》的还多着呢,这不是它遗留在中国文艺界的莫大影响么!”我们所以不厌其烦地这样大段摘引,目的在于用王伯祥先生的论述,让广大读者知道,《史记》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一直起着重大影响,但它毕竟首先是一部史书,这是在史学界、文学界早已下了结论,并没有人因此就来否定它是一部史书的事实。唯其如此,我们认为单纯用《吴越春秋》对后世说部的影响而认定它不是史书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我们还要指出的是,有些论著为了符合自己的观点,在引用前人著作时,竟然采用断章取义的方法。于是就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它‘尤近小说家言’”的结论。这里不妨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有关论述摘引如下,便可知道《四库提要》作者的真实评论。
晔所述虽稍伤曼衍,而词颇丰蔚,其中如伍尚占甲子之日,时加于巳;范蠡占戊寅之日,时加日出,有螣蛇青龙之语;文种占阴画六阳画三,有元武、天空、天关、天梁、天一、神光诸神名,皆非三代卜筮之法,未免多所附会。至于处女试剑、老人化猿、公孙胜三呼三应之类,尤近小说家言。然自是汉晋间稗官杂记之体。
问题非常清楚,“尤近小说家言”是从“处女试剑”以下几件事的记载而得出的,绝不是指《吴越春秋》全书而言,而对于全书,其结论是“自是汉晋间稗官杂记之体”。“稗官杂记”之体是什么呢?尽管《隋书经籍志》讲了“非史策之正”,但毕竟还是属于史的范畴,这一点刘知幾在《史通杂述》等篇中早有论述,并且还批评了那些研究编写历史的人只知死守周、孔章句和迁、固纪传的做法,指出应当广闻博采。可见《四库提要》的作者对此书评论还是有分寸的。既然将其分列在《史部载记类》里,就决不会将全书视作“小说家言”,否则就无异于在自打耳光。
我们还要指出的是,《吴越春秋》在流传过程中,自然也少不了为后人加进的不少东西,如《阖闾内传》所载楚乐师扈子作的《穷劫》之曲,近人俞樾已经指出,“可为七言诗之祖矣。……然词意均浅薄,不似春秋人语”。又如伍子胥的言论中有“胡马望北风而立,越燕向日而熙”等等,当然也不是春秋时期的语言,这显然都是用自己的想象而强加于古人的语言。元人徐天祜在为该书所作的序中,已经感到“观其所作,不类汉文”,汉人著作文字为什么会“不类汉文”?原因就在这里。我之所以要指出这点,就是要说明对该书许多乱七八糟的内容,不应全部归咎于原作者赵晔,对于后人的篡改、补进和传抄中的掺入,赵晔自然不应负责。当然,也还有些内容在叙述中与他书所载出入颇大,但却难以断言孰是孰非。“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一成语虽然其原出自《庄子山木》篇,自刘向在《说苑正谏》篇编写了讽谏吴王那则故事后,似乎便得到广为流传。故事所讲是“吴王欲伐荆”,讽谏者乃舍人少孺子。而《吴越春秋》在《夫差内传》中居然也有这则同样的故事。不过所记主人公与上书并不相同,故事情节也更为复杂,结局更是全然不同。该书明确讲了是吴王夫差,要伐的是齐而不是荆,讽谏者是太子友而不是舍人。尤其特别的是后面太子友还发了很长一段议论,指出:“吴徒知逾境征伐非吾之国,不知越王将选死士出三江之口,入五湖之中,屠我吴国,灭我吴宫。天下之危,莫过于斯也!”尽管太子讽谏、议论入情入理,结局仍是“吴王不听太子之谏,遂北伐齐”。我们若作一比较,就会感到《庄子》所载乃是寓言,《说苑》所记则是故事,《吴越春秋》的叙述那就近似于历史了。因为吴王夫差举兵北伐齐,参与黄池之会,这是《左传》、《国语》、《史记》诸书都有记载的历史事实,《国语吴语》中还有《夫差伐齐不听申胥之谏》一篇,只不过不见太子友讽谏之事。可见这类记载应当是采自民间传说,对于研究当时的历史,多少还是具有参考价值。
至于《吴越春秋》的价值,许多论著已从不同角度作了论述,它比较系统地记述了苏浙两地吴、越两族兴衰的历史,中间不仅记载了两国之间的相互征伐,而且还记载了这两个边远的蛮族多次北上与中原诸国争霸的历史情节,这中间自然就要涉及练兵布阵、制造武器、修筑城池、发展交通(特别是水路交通与水战)以及富国强兵的许多措施。其中虽然夹杂着不少真假不分、是非难辨的成分,只要认真加以剔除,其价值还是不容忽视的,上文所引许多例句,其实已经展示其在这些方面的价值。不要因为有人讲它“近于小说家言”而否定其历史价值,当然也没有必要把它说成与《史记》等书同样重要的“权威著作”。一切都要还其本来面貌。
最后还要讲一下《吴越春秋》的原作者赵晔,他是东汉山阴人。或许因为他作了《吴越春秋》,范晔在《后汉书》里竟也给他立了个传,字数虽不多,但毕竟有传,使人知道会稽山阴还有这样一位人物。东晋初年余姚人虞预所作的《会稽典录》自然也记载了这位会稽先贤的事迹,不仅立了传,而且在《朱育传》中,借三国时人朱育之口对赵晔大大表彰一番,“有道山阴赵晔,征士上虞王充,各洪才渊懿,学究道源,著书垂藻,骆驿百篇,释经传之宿疑,解当世之槃结,或上穷阴阳之奥秘,下摅人情之归极”[8]。这里朱育把他与王充并论,可见会稽人对家乡的这位乡贤是很推崇的,他确实与那些陋儒大不相同。《后汉书》本传中记载,他的著作除了《吴越春秋》,还有《诗细》、《历神渊》等书。正因如此,作为一代正史的《后汉书》才有可能为之立传。否则东汉一代各方面名人那么多,也就很难轮上他了。这里不免又使我想起《越绝书》的作者究竟是谁?长期以来,目录著作或著子贡,或曰伍子胥,自然均无确切根据。明代中叶学者杨慎根据该书末《篇叙外传记》一段文字,析“隐语”而得出是东汉初年人袁康和吴平所作。其实杨慎这个说法提出后,虽然得到了一部分学者的附和,但还有许多学者持怀疑态度。到了清代乾隆年间修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肯定了杨慎的说法,由于它是官修,自然影响就大了,似乎从此成了定论。因此,凡是介绍《越绝书》,必言袁康、吴平所作。尽管如此,仍有许多治学严谨的学者并不承认这段所谓“千载隐语”的解释,代表人物首推余嘉锡先生,他在《四库提要辨证》中说:“自来以《越绝》为子贡或子胥作者,固非其实,而如《提要》及徐氏(时栋)说,以为纯出于袁康、吴平之手,亦非也。余以为战国时人所作之《越绝》,原系兵家之书,特其姓名不可考,于《汉志》不知属何家耳,要之,此书非一时一人所作。”笔者在《‹越绝书›是—部地方史》[9]一文中,对此观点虽作了进一步论述,不过由于那篇文章其重点在论述该书是地方史而不是地方志,因而对作者问题未及多谈,只是指出“它是成于战国时代,其成书情况和性质与《战国策》相类似,当然作者也就不可能是东汉袁康和吴平了,他们两人至多只是起了修补的工作”。近来由于要为《吴越春秋辑校汇考》一书写序,于是又要接触这些问题,进而想到明人杨慎用解释隐语方法提出袁康、吴平两人,不是连旁证也没有吗?为什么竟有那么多人相附和呢?作为考证来讲,孤证是非常不可靠的,况且这种析隐语方法,从文字学上来讲,似乎也很不科学。清代学者李慈铭在《越缦堂读书记》中已经指出:“而袁字隐语乃曰:‘以去为姓,得衣乃成。’吴字隐语乃曰:‘以口为姓,承之以天。’……而以‘’为‘袁’,以‘吳’为‘吴’,已大谬六书之旨。”那么我现在要提出的问题乃是,东汉时代,会稽究竟有无袁康和吴平这两人?《越绝书篇叙外传记》中不是口口声声讲是吴越贤者吗,并且是“百岁一贤”,为什么范晔《后汉书》中对这样的大贤竟只字不记呢?要按自明以来有些人的吹捧来看,他们的影响应当远远超过《吴越春秋》的原作者赵晔,可是《后汉书》却为赵晔立了传,这当作如何解释?上文举了虞预的《会稽典录》,是专记会稽地方乡贤耆旧的著作,这种著作按照刘知幾在《史通杂述》篇中所言,其目的就是要“矜其乡贤,美其邦族”,可是书中竟也没有记载这“百岁一贤”,这又不知应作如何解释?不仅如此,虞预在借朱育之口夸耀会稽人才辈出时,将赵晔与王充并论,把他们视作会稽学问渊博的大学者,袁康、吴平连姓名也不沾边,这难道是偶然的吗?再就是自东汉以后,至明代所谓隐语解出之前,为什么许多有关古籍中也找不到有这两个名字?“百岁一贤”,有关书籍中却找不到名字,实在是不可思议。自从隐语解释以后,尽管不少人都想来圆此说法,四处查找,总是找不到满意的材料。虽然杨慎等人也从王充《论衡案书篇》找到了会稽有位吴君高并著有《越纽录》一书,便加以论证,认为吴君高就是吴平,君高乃是其字,并说《越纽录》就是《越绝书》,似乎问题就算解决了。对此前人已经作了反驳,即使此说成立,又与所析隐语产生矛盾,因为隐语解出的是袁康所作,吴平所定。上述论证无疑又将袁康给否定了,左右无法摆平,无法自圆其说。何况君高就是吴平之字,《越纽录》就是《越绝书》,全无确凿证据,其实就是在玩弄文字游戏,既然全是出于臆测,试问如何取信于人!陈桥驿先生在《点校本越绝书序》中也已指出:“不能认为解释了这段所谓‘千载隐语’以后,《越绝书》及其作者的问题就算全盘解决了。实际上自从明代学者开始解释这段隐语以至《提要》把它作为结论以后,一直有不少学者对此持怀疑态度,而其中有些问题,至今仍然有待商榷。”可见隐语之说,实在无法令人信服。基于上述分析,人们自然要问,袁康、吴平究竟是历史人物,还是某些人臆造出来的人物?!
(原载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注释】
[1]以上均见《初学记》卷二二。
[2]《初学记》卷三十。
[3]《艺文类聚》卷八。
[4]《艺文类聚》卷九六。
[5]刘知幾:《史通•二体》。
[6]《春秋经传集解序》。
[7]《史记•项羽本纪》。
[8]引自鲁迅《会稽郡故书杂集》。
[9]仓修良:《‹绝越书›是一部地方史》,《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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