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之作序,在于说明著书之宗旨及精义之所在,以便给读者入室前起一登堂的作用。宋代学者吕祖谦就曾说过,凡序文籍,“当序作者之意”。而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匡谬》一文中更明确地说:“书之有序,所以明作书之旨也,非以为观美也。……吾观后人之序书,则不得其解也。”可见序之内容早有定论,且一书一序,因为序、跋也是一种文体,自有其要求与格式。可是近年来一书多序逐渐成风,为了扩大影响,一书写成,必请许多名家为之作序,似乎有了名人之序,其书身价就可青云直上,因而多序之风一直不止。此风逐渐波及方志学界,许多新编县志也就有两序、三序而不足为奇了。1993年5月,笔者在浙江方志馆对230部新编县志做了统计,两序以上者竟在半数以上,这么大的数字,自然很可观了。序文一多,内容必然重复,况且许多序文本来就是概述的简单压缩,既无新意,更无文采,给人一个共同感觉,便是无可读性好言。
新编方志序言太多还有自己特殊的原因,那就是由官本位的特点所造成。有位方志学界同人举例说,某县修志,曾在该县工作过的老领导下来指导,为了让他在这个县志中有个登台亮相的位子,就请他“挂个序吧”,应届县长自然当仁不让,那么再请上一位专家学者捧场,于是便有3篇了。为什么称“挂序”呢,因为该序一般都为主编代笔,他只是挂名而已。应届县长的序自然也是主编为之代劳,其内容自然就只能大同小异了。这样的序既是排座次的手段,实际就成了装饰品。
书的序言太多,古代学者早有批评。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特地写了一篇《书不当两序》进行批评;章学诚对方志多序亦作了尖锐批评,指出“题序芜滥,体要久亡,难征录例也”。“州县修志,尤以多序为荣,隶草夸书,风云竞体,棠阴花满,先为循吏颂辞;水激山峨,又作文人赞。千篇一律,观者索然。移之甲乙可也,畀之丙丁可也。”[6]可见当时方志序言内容空洞,既多且滥,自然就失去了写序的意义,故章学诚的批评十分辛辣。我们今天编修新的方志本当以此为鉴,而不应重蹈覆辙。(www.xing528.com)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清初修志还都是一志一序,而其时请人写序的经验也很值得后世借鉴。顾炎武说:“国初时,府州县志书成,必推其乡先生之齿尊而有文者序之,不,则官于其府州县者也。请者必当其人,其人亦必自审其无可让而后为之。官于是者,其文优,其于是书也有功,则不让于乡矣。乡之先生,其文优,其于是书也有功,则官不敢作矣。义取于独断则有自为之,而不让于乡与官矣。凡此者所谓职也,故其序止一篇。或别有发明,则为后序,亦有但纪岁月而无序者。今则有两序矣,有累三四序而不止者矣。两序非体也,不当其人,非职也,世之君子不学而好多言也。”[7]意思是说,清代建立之初,府州县的志书修成后,必请本地年高而有学问的人为之作序,否则,就请在本地为官者序之。无论是谁,必定请得其人。而被请的人也应自我估量一番是否合适,认为无需推让,便为其序之。如果在本地做官者既有学问,又有功于是书,就无需让于乡贤;相反,若是乡贤既有文才,又有功于是书,则为官者就不与之相争了。顾炎武认为,这样做正是尽他们的职责。之所以让来让去,因只作序一篇。即使另有发明,也只能再作篇后序。他还指出,一书两序是不符合著作体裁的。封建时代为志书请人写序,首先考虑的是学问文才,我们今天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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