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书的编著从《春秋》、《左传》以来,在整个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一直处于兴盛不衰的“显学”地位,得到历朝统治者的重视和关爱。许多帝王都亲自过问修史问题,足见史学与发展文化、巩固统治都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纪传体《史记》诞生以后,班固《汉书》整齐划一,断代为书,历朝相仍而不改。郑樵在评论司马迁所创立的这种史体时说:“使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六经》之后,惟有此作。”[1]赵翼也说:“自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信史家之极则也。”[2]虽然说不上是史家之“极则”,但它确实直接影响了2000年来“正史”的编纂,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许多史家编写史书,确实都采用了司马迁所创立的纪传史体,并且因为它适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而被确立为“正史”。直到《清史稿》,正史就有“廿四史”、“廿五史”、“廿六史”之多。所以会如此连续不断,其实除了封建王朝统治者重视外,全国上下之士大夫无不重视史学。因为从史书中可以得到丰富的文化知识,更可以得到处世做人的道理。而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心愿,更成为士大夫们精神之寄托。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里,一直流传着“国可亡,史不可灭”的观念,你可以灭亡一个国家,但必须保留这个国家的历史,这在当时来说,已经成为不成文法。元代学者许有壬在《题牟成甫作邓平仲传》就曾这样说:“国家得宋而天下始一,三百年道学之明、家法之正、人材之多、文物之盛,三代而下无与伦匹,其国可亡,其史不可亡。宋之史,我之责也。”[3]又元翰林王鹗,曾为金官吏,被俘后,在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他也说:“宁可亡人之国,不可亡人之史,若史馆不立,后世亦不知有今日。”[4]可见修史的重要性,在中国古代士人心目中是处于如此高的地位。所以也就形成了国亡史作的一个传统。元灭宋以后,修了《宋》、《辽》、《金》三史,明修《元史》,清修《明史》都是这个道理。特别是清修《明史》时,黄宗羲本人虽然不愿意做清朝的官吏,但为了能够如实反映一代贤奸治乱之迹,他毅然同意其得意门生万斯同以布衣参与其事,并作诗以送其行,“四方声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充分反映出封建时代士大夫们对修国史所产生的情怀。当然,连续性并不限于纪传体正史而已,其他体裁亦复如此。编年体自《左传》以后,先后产生了《汉纪》、《后汉纪》、《蜀本纪》、《晋纪》等书,特别是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记载了自三家分晋至五代十国1362年的历史。南宋李焘写了《续资治通鉴长编》,元明清时期,续补《通鉴》的著作那就更多了。至于政书体,自《通典》以后,则先后产生了“三通”、“九通”、“十通”;纪事本末自《通鉴纪事本末》产生以后,亦产生了十多种,贯穿古今而自成了一个系统。这些都足以说明中国传统史学编修的连续性。(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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