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设计资质的相关管理规定
1.设计单位从业资质分类和分级。
(1)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需要设立等级。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业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类型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类型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类型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2)建设设计事务所是指由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设计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建筑工程某一专业设计业务,分为建筑设计事务所、结构设计事务所、机电设计事务所,均只设甲级。
(3)建筑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分为: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2.工程设计资质行业划分和各级别资质企业可承担工程设计范围。
(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
工程设计划分为21个行业:①煤炭;②化工石化医药(含石化、化工、医药);③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④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⑤冶金(含冶金、有色、黄金);⑥军工(含航天、航空、兵器、船舶);⑦机械;⑧商物粮(含商业、物质、粮食);⑨核工业;⑩电子通信光电(含电子、通信、广播电影电视);轻纺(含轻工、纺织);建材;铁道;公路;水运;民航;市政;农林(含农业、林业);水利;海洋;建筑(含建筑、人防)。
(2)各资质企业可承担工程设计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www.xing528.com)
2)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的建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计、抗震加固等)。
3)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
4)建筑设计事务所可承担所有等级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建筑专业设计与技术服务。结构设计事务所可承担所有等级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结构专业(包括轻钢结构)设计与技术服务。机电设计事务所可承担所有等级建筑工程(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机电设备专业设计与技术服务。
允许取得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企业根据工程类别和性质作为承包方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实行总包;承包方应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本专业的设计任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5)建筑设计各专项资质承担设计范围
a.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甲级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 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丙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b.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可以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①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②设备监控系统工程;③安全防范系统工程;④通信系统工程;⑤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⑥智能卡系统工程;⑦车库管理系统工程;⑧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⑨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⑩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职能化系统集成工程;舞台设施系统工程。甲级资质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
c.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计范围包括玻璃幕墙、金属和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类型。甲级资质承担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各类幕墙高度在80m以下且幕墙单项工程面积在6 000m2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
d.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计范围包括网架、网壳、单层钢架、排架,多层框架、索膜结构,压型拱板钢结构工程。甲级资质企业可承担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其工程设计包括相应的钢结构房屋的基础工程设计。乙级可承担轻型钢结构2级工程和索膜结构、压型拱板工程设计,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仅限于低层钢结构房屋天然地基基础工程设计。
e.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是指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观景点、城市景观环境;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与上述风景园林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可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在2 000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f.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消防工程包括各类建设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工程。甲级资质企业可承担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
g.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是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而设立的专项资质,取得的企业可以进行环境工程设计、提供施工和安装咨询、进行设备和工艺调试。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为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五个专项类别。甲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各类环境工程(含建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专项设计,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环境工程(含建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专项设计。
h.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包括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住宅区的功能照明;室外公共空间功能照明;建(构)筑物的景观照明;公园、公共设施、住宅区的景观照明;风景区、名胜古迹的景观照明;照明智能化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照明供配电系统工程。甲级资质可承担照明工程设计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照明工程的专项设计。
(三)初步设计编制的依据
初步设计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国家相关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国家或地方发布的定额等为依据编制。
(四)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要求,明确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投资概算应当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此外,初步设计还应符合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当设计合同对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还应满足合同要求。不同行业的项目,其编制深度在编规中都有详细的规定。
(五)初步设计编制的主要内容
不同行业的项目,初步设计重点和内容差别很大,涉及基本建设项目常用的编制规程有①《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②《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SL 619-2013。③《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程》SL 533-2011。④《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由于受篇幅限制,本书仅在第四章选录了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和信息化工程初步设计编制主要内容提纲,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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