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maq教育法》[9]是由加拿大联邦制定的关于新斯科舍省Mi’kmaq第一民族教育权力的法律。该法的立法目的是使社区能够行使联邦与原住民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与教育相关的管辖权。为实现立法目的,社区的权利应当通过自己的社区委员会来实施,社区委员会行使权力应当根据《印第安法》的相关条款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多数委员的同意。该法明确规定了社区的权力和责任。社区拥有相关的立法权。每个社区均可在协议授权的范围内制定适用于该社区保留地内与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相关的法律;社区可以根据协议的规定,制定关于社区基金的管理和支出的法律,为社区成员的中学后教育提供支持。
该法第7条第1款规定,社区应当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为其保留区内的居民提供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项目和服务,或为此作准备。
该法第2款进一步明确,社区所提供的教育项目和服务必须与加拿大其他教育系统提供的项目和服务的水平相当,以保障学生可以在不同教育系统之间无学业障碍地转学。(www.xing528.com)
该法第8条还规定了社区教育董事会的职权。依照社区法律组建的社区教育董事会可以行使该法第7条赋予的任何权力。同时,该法还规定成立名为Mi’kmaw-Kina’matnewey的非营利公司,为提供该法规定的教育项目和服务给予支持,并对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进行了规定。
《Mi’kmaq教育法》是一部关于原住民教育的专门法,尽管其仅适用于新斯科舍省Mi’kmaq第一民族,但是它比较充分地体现了第一民族控制第一民族教育的理念,保障了第一民族对保留区内原住民教育的管辖和控制权,同时对根据该法建立的原住民教育系统所提供的项目和服务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对加拿大联邦及其他地区制定相关法律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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