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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印制造与管理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代官印制造与管理,是对明朝制度的继承延伸,大的方略没有改变,只有具体执行上的修改。清代主要的官印制造机构依旧为礼部铸印局,但铸印局并非承揽一切官印的制造。清代御宝与百官印信制造采取多元形式,是与清代把皇权绝对地置于官僚系统至高点的政治体制相联系的。清代官印铸造实行双重审核制,首为礼部,终为内阁。清代官印左右两侧多铸有制造年月、编号,目的也是为了登记存案、备查。

清代官印制造与管理优化措施

清代官印制造与管理,是对明朝制度的继承延伸,大的方略没有改变,只有具体执行上的修改。清代主要的官印制造机构依旧为礼部铸印局,但铸印局并非承揽一切官印的制造。清代官印的制造乃分为三个层次,御宝为最高等级,其次为百官印信,再次为文武佐杂僚属之钤记。

御宝,因为是帝王的象征,所以制造要求更高,不由一般工匠制造,而是礼部与内务府共同监制。因皇帝御宝多为玉质,其制造过程较金属质地的百官印更难。礼部铸印局所属工匠实难胜任,而内务府造办处系为皇家承造包括金玉珠宝等御用品的专门机构,拥有从全国各地招募而来的技艺超群的匠人,因将御宝委以这班人承造。

清代御宝与百官印信制造采取多元形式,是与清代把皇权绝对地置于官僚系统至高点的政治体制相联系的。

御宝所采用的玉箸篆体,是其它任何一级官职的印信不可僭越使用的,这是乾隆十三年定制的结果。清代各类印文篆体皆有其用意,“御宝用玉箸篆,诸王则芝英篆,文臣则有尚方大篆、小篆,钟鼎篆、垂露篆;武臣则有柳叶篆、殳篆、悬针篆,皆以位之崇卑为等,视汉唐以来官印专用一体书者,等威益辨矣”。[14]

清代各类有品级官员的印信,则由铸印局制造,位尊者为银,卑者为铜,与明代几乎完全相同,唯有人员配置上有一些小调整。

各衙门中的未入流佐杂人员的印信,属清代制印的第三等级。因佐杂人员职权不关要务,且所涉人员甚广,若都汇总至中央铸印局制造,必然分散其精力,对重要的官印铸造产生不良影响。权力下放,成为有效的解决方法。“乾隆三十四年谕:‘佐杂等官卑人冗,所用止系钤记,若悉令由部颁发,事体尤属纷繁。朕意莫若交与各直省督抚,于省会地方定一镌刻铺户,如官代书之类。令佐杂钤记,即就官铺镌刻。但不许悬挂包刻门牌,以除陋习。其余市肆,一概不准私雕,已足备稽查而昭信守,于事理庶为允协。’该部即遵谕行”。[15]地方佐杂用印由地方自行解决,不仅减轻了中央礼部铸印局的工作负荷,而且缩减了中央财政开支。(www.xing528.com)

清代官印铸造实行双重审核制,首为礼部,终为内阁。雍正六年(1728)谕:“向来铸造金银宝印,所用金银,皆有一定成色。……嗣后著该部稽查验看……铸就之后,送内阁,著内阁学士阅看,再行颁发,并将铸印及颁发日期存案备查。”[16]礼部是铸印局的上司机构,印章铸成,经礼部自察自审后,还要经由非上司机构的内阁终审,以确保本署上下机构间无包庇回护,敷衍从事。这种审核制保证了官印质地、印文所代表的权威性。清代官印左右两侧多铸有制造年月、编号,目的也是为了登记存案、备查。

清代官印发放,分为几种途径。在京各部院朝官,自行遣官领取。外官则按品级高下,权责轻重,采取不同方式,即“在外文职府通判、武总兵官以上,专差斋文赴领;文知县、武副将以下发提搪邮寄”。[17]

对于地方各级官印需换发者,采取逐级审核申报制度,在由督抚上奏请旨,题本下吏、兵二部议准,最后下礼部。

御宝的保管、钤印,和明代相仿。乾隆以前,御宝分藏二处,即分别内宫收贮与内库收贮,而且以存贮内库为主,少数存于内宫。至乾隆十一年(1746)厘定《宝谱》时,已全部收贮交泰殿,此后再未更易其地。顺治十年(1653)设尚宝监,专责国宝收藏。顺治十二年(1655)增设尚宝司这一外官机构,与尚宝监同掌御宝之监管。旋于同年裁撤尚宝司,顺治十八年(1661)裁撤尚宝监,专令内监收掌,此制一直维系至清末。

清“钦天监时宪书之印”边款中可见制造年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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