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官印在制作方式上与前代相比,并没有什么变化,宫廷玉印依旧是琢磨而成,普通官印则是铸造制成。技术上也没有明显提升。但在制度和管理上,有了一些变化。大略来说,印章的颁发制造等依旧归于礼部,但是有了专门的铸印机构,不再是多个部门管理。在使用上更为严格,每一机关都有专门的印章管理人员。
元代礼部,其职能为:“掌天下礼乐、祭祀、朝会、燕享、贡举之政令。凡仪制损益之文,符印简册之信,神人封谥之法,忠孝贞义之褒,送迎聘好之节,文学僧道之事,婚姻继续之辨,音艺膳供之物,悉以任之。”[3]在礼部之下,有专门处理印章事宜的铸印局,其职责范围为:“铸印局,秩正八品,掌凡刻印销印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五年始置。”[4]这一机构一直延续到清代,甚至民国时期的印铸局也是因袭此而来。
在元代的官职设置中,还有广成局这一机构,是艺文监的下属,其职能为“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5]有学者据此说其也掌印章之事,但此处所谓“印造”实为印刷,与印章并不相关。
元代在日常行政中,对于印章使用的重视要超过前代,管理更为严格。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对印章的严格管理,是因为元代的行政机构能力较之前代为弱,更需要这种严格的制度来保证管理命令与运行的顺畅。元代在中央的次级行政机构和地方所有行政机构中,都会设置“达鲁花赤”这一官职,它是由成吉思汗所创立,其功能和作用相当于“督官”,属于具有监察权利的职位。这一官职为蒙古语音译,其本意就是“掌印者”。在日常事务中,他们便有印章的使用、掌管权。(www.xing528.com)
元代达鲁花赤,一般都由蒙古人担任,只在元世祖之前有少量汉人充任的例子,这一官职在明代完全消失。同时,元代每个机构,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知印”这一官职。对于“知印”的品级,《元史》中没有记述,是比较低级的文职官吏,品级应随所述部门不同而有所不同。其职能明确为“掌执用省印”。[6]
达鲁花赤之印
八思巴文“管领本投下中兴等路民匠南鲁花赤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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