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历史上曾经流行火葬,始于何时已无从考证。但自清朝以来,有关瑶族火葬的记载渐多。清乾隆《庆远府志》记载:“南丹、东兰瑶、壮,亲死俱火化,择头额骨、手指骨、脚膝骨,以小罐贮而瘗之,余俱不收矣。十余日后,就焚化处掘土乱埋,不祭扫。忻城亦如此,而骨则全收。”谢启昆的《广西通志》也有相关记载:广西瑶族,“性好迁徙……人死则焚其骸,收烬置瓮中瘗之,谓之火葬”。可见,清朝时期广西各地瑶族盛行火葬。但是随着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交融,后来瑶族火葬习俗渐少,如今仅在金秀瑶族支系茶山瑶的一些聚居区有遗存。
瑶族支系茶山瑶火葬的地方大多是在离村数里外的山坡上。出殡前,凡与死者有血缘关系的人均要预先采集干柴堆积于火葬地。出殡前一天晚上,道公做“倒灵”仪式。这时,死者子女要到灵前为死者祷告,与死者做最后的告别,并敬上一杯酒。接着,道公摆数十个白糍粑于棺面上,开始作法,随后分一半糍粑给戴孝的人,每人吃一小块,称为“分离粑”,意在此后与死者天地各一方,永远分别。“倒灵”一般进行到下半夜,由道公敲锣打鼓(意在为亡灵“开路”),将亡灵送出村边。这是出殡的前奏。(www.xing528.com)
出殡一般都在上午9点至10点举行,道公打斋结束后起棺送葬。送葬队伍扛幡举帐、鸣炮,在道公的指引下前往火葬地。当棺材被抬到火葬地后,道公诵经作法,地夫(抬棺材的人)撬开棺盖一头,留出一条缝隙,然后道公点燃一束干竹片,插入棺内。若死者是男性,插入36片竹片,意味着男人是“天”;若死者是女性,插入24片竹片,意味着女人是“地”。然后地夫不断往棺材上添干柴,待棺木和尸体全部焚化后才停止添柴。等死者骸骨冷却了,死者子女按人体部位,从脚到头把死者骸骨装入陶罐里,然后将死者骸骨送到预先挖好的墓穴去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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