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气候温暖,雨量充沛,适合竹木生长。长期以来,广西各族人民都有崇敬自然、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存的传统美德,都非常注重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
植树造林俗谚云:“正月竹,二月木。”栽种竹木不但讲究季节,还讲究方式方法。壮族挖坑种树只能直着腰栽种,不许弯腰栽种,有说法称弯腰栽种以后树长不直,人亦驼背。而且插苗往往由年老的人来做,寓意“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种植棕榈树时,在坑内垫上一块石板或瓦片,防止立根直下。谚云:“蔸脚放块瓦,三年就得剐。”还要向种好的棕榈树下跪、作揖,因为棕榈树可以收时,每次都要用刀剥棕榈树皮,下跪、作揖表示还情致谢,感谢大自然的无私馈赠。
百色、田阳交界地区,壮族群众有“添丁种树”之俗。谁家生了小孩,其家人便到村外山岭种植杉、松、油桐、油茶等树,少者数棵,多者成片。树要种好管活,象征小孩能像树木一样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自家所种树木,归自家所有。
●上山种树
汉族种树,各地习惯有所不同。来宾市客家人比较重视植树造林。每年春季,村里有威望的老人就发动本村或本姓的群众到村边的空地上植树,谁不应从,会遭到人们的谴责。
瑶族种茶树由家里最老的人去种,人们认为这样茶树才能四季常青,年年有茶采。种竹子时,边种边让人在竹子周围跑。跑得越快、范围越宽,表示以后竹子长得快,发蔸也宽。(www.xing528.com)
新中国成立前,住在山区的部分瑶、苗族有“种树还山”的制度。贫苦的瑶、苗族人民向占有山林的地主租山耕种,在砍树种植杂粮的同时,种下杉、松、油桐、茶等树木,粮食归己,树木抵租。耕地数年一易,林业随之发展。“种树还山”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被废除,但它在发展林业经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上曾起到重大作用。
●侗族茶林
龙胜的苗族凡家里有孩子出生,家人就在山坡上栽一百棵杉苗。十八年后孩子长大成人,杉苗也长成材,嫁娶的费用都可以靠卖杉木解决了,因而这种杉树又被称为“十八年杉”。
侗族以种植杉、松、竹、油茶、油桐树为主。三江谚云:“茶子更兼桐子利,一年之计在山头。”他们种植的油桐树有很多种,一年结实者叫“对岁桐”,三年结实者叫“三年桐”,四五年结实者叫“千年桐”。桐树结实后,取桐子榨油成了侗族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龙胜一带,每年腊月,侗族老人便带儿孙上山种数十株杉树,供以后建新房、修桥梁和做寿材时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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