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光 杜晋黔[1]
摘要:华寨,也叫华寨村,是黔东南锦屏县所辖213个行政村之一。华寨《村民自治合约》(以下简称《合约》)以前是纸质文本,2010年6月以后以石碑形式竖立于华寨村接龙亭,华寨村《合约》形式新颖,内容涉及村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较丰富。《合约》由全村每户签字或按手印认可,其中有一条规定,严禁骂街,严禁夫妻、婆媳邻里谩骂打架,违者由村劝和小组到其家进行劝和,并承担参与劝和人员当餐伙食,“劝和”是华寨化解家庭纠纷的民间制度设计。2008年9月至10月间,笔者带领贵州大学8名硕士研究生就该村典型的《合约》背景、内容、形式、功能、特征以及民间调解和“劝和”惯习进行调查,通过查阅档案、采访群众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了解情况,目的是研究其社会作用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华寨;“自治合约”;劝和;惯习
华寨,也叫华寨村、华村,是黔东南锦屏县所辖213个行政村之一。华寨旧名“扒寨”“耙寨”,因有失文雅,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锦屏县政府县长李繁昌将其改为“华寨”。华寨村位于锦屏隆里乡西北部,距乡政府驻地1.5公里。全村下辖华寨、地灵、半冲3个自然寨,4个村民小组,现有203户,896人,村委会驻华寨村。华寨村以苗族为主,村民有龙、吴、欧、李、黄、杨、姜、陈、罗、董等10姓,各姓和睦相处,互相联姻。土地总面积978.6公顷,其中田水面积487亩,旱地面积103亩,有林地10356亩。[2]村民多利用松材和杂材生产松茯苓和食用菌,作为主要经济来源,有的村民还发展了养殖业,但因为缺少科技人才的支持,所以经济效益不是很明显。近些年,由于改革开放以及对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村里的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整个村又多了一条收入途径,而且渐渐成为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华寨有小学1所,十多年来一直保持无吸毒、无邪教、无不孝之子、无辍学的学儿童的“四无”状况。村民自治组织有:村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劝和小组、村规民约执行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等12个。其中,“合约执行小组”成员19名、“民间纠纷劝和小组”成员45名。2008年9月至10月间,笔者带领贵州大学8名硕士研究生就该村典型的《华寨村民自治合约》(以下简称《合约》)背景、内容和形式以及民间调解和“劝和”惯习进行调查,通过查阅档案、采访群众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了解情况,目的是研究其社会作用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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