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的参与主体,主要有借款人、出借人、P2P网贷平台、担保公司和资金托管机构等。
1.P2P网贷平台与借款人、出借人的法律关系。P2P网贷平台通过提供金融信息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撮合交易,故其本质是信息中介机构。作为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信息中介,P2P网贷平台根据借款人的委托,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后,将相关信息发布在平台上为其寻找出借人,出借人再根据平台所提供的信息选择项目进行投资。可见,P2P网贷平台与借款人、出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符合我国《合同法》第424条对居间合同的界定,属居间合同法律关系。
2.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律关系。P2P网贷实质上是线下民间借贷的互联网化。借贷双方根据借款数额、借款期限、承诺利息等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因此,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www.xing528.com)
3.担保法律关系。为增加信用等级,P2P网贷平台可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对出借人的债权进行担保,从而在出借人与第三方担保公司之间形成担保法律关系。实践中,第三方担保公司多为融资性担保公司,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4.资金托管法律关系。为实现平台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的分账管理与隔离,防止网贷平台设立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根据监管要求,P2P平台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托管合同的约定,履行交易资金划付、资金核算和监督等职责,将网贷平台的资金与客户的资金分账管理、分开存放,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出借人的真实意愿。从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的职责分析,资金托管法律关系实际上是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和委托代理法律关系的混合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