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自律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业协会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业开展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具体管理规则包括:①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基金业协会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披露。②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私募基金情况,及时提供私募基金相关信息。③基金业协会应当制定和实施私募基金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规定和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的,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通过网站公开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会员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④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受理投资者投诉,进行纠纷调解。
(二)监督管理(www.xing528.com)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监管规则如下:①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发行监管制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②建立促进经营机构规范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私募基金的统一监测系统;③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④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⑤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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