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设立专门的司法会计岗位。这一岗位的人为会计出身,同时深谙司法程序,能从查看账目中发现问题并及时固定证据。跨境腐败案件的查办工作涉及怎么讯问、怎么搜集证据、怎么调查资产,因此需要既懂会计又懂法律的专门人员。其二,办案人员为国际合作专业干部。必须具备懂外语,精通中国法、国际法甚至外国法律的专业素质。将宣传教育、预防和打击腐败犯罪多策并举。首先,加强跨国反腐败执法人员的情报交流与合作。要出台《反洗钱执法人员培训纲要》,定期开设专门培训班,定期与境外反洗钱同行交流合作。要提高跨境反腐败执法装备水平。提高以反洗钱侦诉审和刑罚执行为内容的执法和司法能力建设。办案人员为国际司法合作专业干部。必须具备懂外语,精通中国法、国际法、外国法律的专业素质。其三,积极履行FATF任务。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立于1989年,是由成员国(地区)部长发起设立的政府间组织。FATF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国际标准,促进有关法律、监管、行政措施的有效实施,以打击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等危害国际金融体系的活动。我国已经加入FATF,是其成员国之一。根据修订后的FATF建议,我国要做到,银行业机构要严格客户身份识别,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能力且建立相关部门或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以有力打击跨国腐败犯罪。其四,将反贪腐工作前移,设立驻外法务参赞制度。筛选纪检监察、司法等系统的专业干部派驻与我国合作需求多的国家。
本项目使党中央和政府各级部门更加重视跨境腐败问题。在后危机时代,在公众对跨境腐败遏制的有效性不断提出质疑的情况下,研究符合我国国情的预防跨境腐败的制度,为各级决策提供新的思路和理论基础,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为公众提供有益的、多方面的视角去理解跨境腐败问题的现状、影响因素及对策,为深入探讨“一带一路”倡议下如何预防与遏制中国跨境腐败问题开拓了一条新路径和新思路。
(本文课题组成员:李海滢,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勇,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www.xing528.com)
【注释】
[1]课题主持人:李晓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立项编号:BLS(2016)C009。结项等级: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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