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根据198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已废止)[6],并于199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颁布了《北京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1998年制定了《〈补充规定〉实施细则》。内容涉及鼓励台胞投资的行业及项目土地政策在农业开发、基础设施系统项目投资的优惠政策居留证件办理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除这两部专门性立法之外,北京市政府发布的一般性立法还存在涉及台湾同胞的条款的,包括:《北京市鼓励外商在亦庄工业开发区投资若干政策暂行规定》《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北京市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的若干规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
总体来看,北京市关于台胞(投资)权益保障立法的基本特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立法属于实施性立法。《补充规定》与《实施细则》均是为实施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而制定的法律。针对上位法规定的内容,北京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如何促进和保护台湾同胞权益进行了细化。相比创制性立法来说,实施性立法更加具有稳定性,体现了对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谨慎态度。通过在具体立法情境中解决实际问题,体现了北京市的地方特色,推动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②从调整范围来看,法律规范体系涉及的法律事务种类繁多。既有因两岸长期隔绝的历史原因而形成的法律问题,如去台人员的婚姻、继承问题以及革命年代看来不是问题但现在却必须解决的财产问题等;又有两岸现实交往中产生的法律问题,如投资、贸易、社会保障、纠纷的处理等。这些问题有些属于政治问题,大部分涉及的是法律问题。在涉及法律问题的部分涵盖的范围也日益扩大,既有关于实体方面的法律事务,也有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事务。③从内容来看,以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北京市涉台法律法规坚持将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作为涉台立法的主要内容和基点。通过在投资领域、程序、优惠措施、政府服务等方面设置保障台胞的规范,保障台胞的投资经济权益。通过出台积极的措施,为台湾地区学生在北京就学、就业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便利台胞在京的生活。(www.xing528.com)
北京市涉台立法一直从本市的实际情况、服务于京台交流和促进国家统一大业的现实需要出发,围绕京台关系开展涉台立法工作。比较全面的立法体系将为进一步保障台胞权益的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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