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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的优化策略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境外案件,由于打击难度大、协调事项多,建议由公安部牵头组织开展打击。立法机关要根据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及时进行立法,比如增设出卖银行卡罪,严厉打击出卖本人银行卡的行为,切断诈骗分子获取转账取款卡的源头;增设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罪,加大对有组织诈骗犯罪集团的打击力度等。

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的优化策略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均是团伙作案、系列作案,零打碎敲,不仅打击效果差,而且办案成本高,公安机关“以打开路”,创新打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信息流、资金流、人员流“三流”,打信息战、资金战、整体战。对境外案件,由于打击难度大、协调事项多,建议由公安部牵头组织开展打击。各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将案件录入全国统一信息系统,由公安部组织力量对案件的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研判,形成串案,并指定一个或几个有侦查经验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查清上下游犯罪,收集固定证据,进行全链条打击,统一抓捕。对境内窝点,针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点,对于窝点地在重点整治地区的,如江西余干、广东电白、广西宾阳等地,应由重点地区的省级刑侦部门承担案件主要侦办责任,其他省市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通过公安部搭建的统一信息平台上传报案材料,对证据指向各重点地区嫌疑人作案的,该重点地区省级刑侦部门统一判研、固定证据,并适时抓捕。其他案件,窝点地、汇款地刑侦部门应加强协作,协商确定案件主侦单位,共同做好有关受理立案、信息收集、录入上报等工作,并对其他串并案件一并开展侦查打击,确保“案不漏罪、罪不漏人”。检法机关提供法律支撑。无论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是两高一部《意见》,原则都是从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打击犯罪的角度,最大化确定公安机关的管辖权问题。检法机关要在管辖权问题上多为公安机关提供支撑,不能仅因管辖权问题而作不捕、不诉、不判的决定;在证据规格上考虑电信诈骗案件特殊性,只要证据指向性明确,能排除合理怀疑,就应当认定,共同推进相关案件的诉讼进程,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确保打击效果。立法机关要根据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及时进行立法,比如增设出卖银行卡罪,严厉打击出卖本人银行卡的行为,切断诈骗分子获取转账取款卡的源头;增设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罪,加大对有组织诈骗犯罪集团的打击力度等。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业性强,侦查难度大,必须要“以专制专”,公检法机关均应建立一支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专业队伍,培养一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专家型人才,及时掌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最新变化,研究规律特点,找出薄弱环节,进行精确打击。同时,大力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业培训,综合汇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侦查研判的技战法、涉及的法律法规、办案取证要求、境外办案指导等方面的文件,编写打击操作手册,为实战打击工作提供指引。对成功侦破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及时组织召开案后剖析反思会,剖析成功经验,反思问题不足,完善固化机制,总结提高侦破水平。

此外,各地公安机关应充分依托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合成作战,把反诈骗中心打造成为集防范、打击、治理于一体的实战化运作平台,统筹开展诈骗电话快速拦截、涉案资金快速止付、信息流资金流查询、案件串并研判、侦查组织指挥等工作。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点,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本文课题组成员:李本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彦,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助理研究员;张靖宇,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陈博,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助理研究员;曹文建,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助理研究实习员。)(www.xing528.com)

【注释】

[1]课题主持人:华列兵,男,江苏苏州人,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党委书记,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级教官,中国人民大学校外导师。立项编号:BLS(2016)B012。结项等级: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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