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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涉法涉诉信访司法救助中第三方参与的途径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确实存在生活困难,或因诉、因访致贫,无法恢复到正常生活的现象。除此之外,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人,其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息诉息访的,可参照执行。

探索涉法涉诉信访司法救助中第三方参与的途径

在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确实存在生活困难,或因诉、因访致贫,无法恢复到正常生活的现象。对于其中符合司法救助或者社会救助条件的;只要给予司法救助或者社会救助,就可以息诉罢访的,现在北京市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中,并没有相关的机制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或者社会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现行国家司法救助为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救助对象上,主要是包括八类人员:一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二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三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四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五是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六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七是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八是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除此之外,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人,其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息诉息访的,可参照执行。关于救助程序包括告知、申请、审批、发放。(www.xing528.com)

结合国家救助相关文件精神,对于该问题的解决途径,应探索第三方组织与政法机关联动。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由化解律师协助当事人撰写有关材料,经中心同意,还可以帮助当事人调取相关材料,由中心协助申请司法救助,之后当事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对于未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的,中心可以协助其申请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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