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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及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廉洁而高效的政府是世界各国政府建设与改革的重要目标,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价值取向。有限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有限政府建设是法治的限制和约束政府权力的具体落实。有限政府的三大特征:法律优先——北京政府行为的宪政约束。法律保留——北京政府的行政立法禁区。职权法定与越权无效就是为了从具体的法律机制上控制地方政府行政执法权、实现有限政府建设目标,保障与维护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有效途径。

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及优化措施

建设廉价高效政府。建设廉洁而高效的政府是世界各国政府建设与改革的重要目标,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价值取向。廉洁高效政府特征:一是精兵简政;二是低成本、高效率;三是廉洁且廉价。

建设有限政府。有限政府是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有限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有限政府建设是法治的限制和约束政府权力的具体落实。有限政府首先体现的是政府权力有限,政府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让渡与授予的,人民让渡与授予政府的目的,是要通过政府对公共秩序的维护、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等措施来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有限政府的三大特征:法律优先——北京政府行为的宪政约束。法律优先具有以下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宪法和法律优于行政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及规章。二是在法律或上位法尚未规定,其他法律作了规定时,一旦法律或上位法有了规定,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服从法律。法律保留——北京政府的行政立法禁区。法律保留目的是要更加严格地限制地方政府的行政立法权的使用,是积极意义的依法行政原则,它要求地方政府的行政立法只有在取得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相应的行政立法行为,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的行政立法行为必须具有法律依据。职能有限——北京政府不是万能的。对行政执法权进行法律制约是非常必要的,是实现法治政府之有限政府目标所不可缺少的。职权法定与越权无效就是为了从具体的法律机制上控制地方政府行政执法权、实现有限政府建设目标,保障与维护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有效途径。(www.xing528.com)

建成服务型政府。界定中国的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必须同时考虑上面三个方面的因素:即服务型政府并不意味着政府的统治及管理职能因此就被服务职能所取代;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不会被动摇,但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公民及社会的作用将逐步增强;必须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现代化建设是在西方国家已经实现现代化并向后工业化社会或知识经济社会(或后现代社会)转型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政府角色的准确地位对于正确把握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政府内涵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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