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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性的救济方式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行政行为并非违法,申诉专员公署也非执法部门,因此申诉专员不能对所投诉的行政行为作出直接的决定。申诉专员对于所受理的案件,并无直接的处理、撤销或变更的权力,即申诉专员对争议的问题,并无最后的确定力、拘束力、强制力和执行力。然而,由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一个社会公认为能够主持公平与正义的机构,在双方非对抗的情况下进行调查和主持调解,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议,则其建议易为各方所接受。

非强制性的救济方式优化方案

由于行政行为并非违法,申诉专员公署也非执法部门,因此申诉专员不能对所投诉的行政行为作出直接的决定。申诉专员对于所受理的案件,并无直接的处理、撤销或变更的权力,即申诉专员对争议的问题,并无最后的确定力、拘束力、强制力和执行力。那么,申诉专员依靠什么来发挥其作用?可以说,申诉专员发挥其作用并不在于其具有强大而普遍的权力,而在于其通过对案件的独立的、全面的调查所作出的令人折服的分析和判断。其所提出的建议之所以能够被普遍接受,在于建议的内容符合客观情况且合情合理。由行政机关以外的机构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提出各种改正或改进的建议,对行政机关未来的工作作出指引,有时其所提建议多达十几项,且不受司法审查,这是在以不告不理为特征的司法途径之下司法机关所无法也不应做到的,也是在司法途径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之下,行政机关所难以接受的。然而,由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一个社会公认为能够主持公平与正义的机构,在双方非对抗的情况下进行调查和主持调解,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议,则其建议易为各方所接受。[26]

在申诉专员制度之下,申诉专员个人所起的作用甚大,对其品行、经历和学识,都有相当高的要求。为适应申诉专员制度的这一特征,一般要求担任申诉专员职位的人应有良好的品行,至于是否需要具备行政管理的经验,则一般不在考虑之列。考察各国各地之申诉专员,其出身一般都系法学教授、法官律师。有的要求申诉专员必须是具备法律知识者,如瑞典、丹麦、芬兰。但一般认为,并非只要是法学者即可担任申诉专员。除了必须具备相当的学识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之外,没有党派背景和个人人品、威望更为重要。从申诉专员制度实施的情况看,除了要求社会的法治和文化背景外,其是一项能够发挥也需要发挥领导者个人魅力的制度。因此,申诉专员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小而精,申诉专员个人所发挥的作用甚大。(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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