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的投入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特殊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教育经费、社会团体和公民办学经费、社会捐资经费、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20]目前,财政经费是特殊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财政经费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投入为辅。地方财政投入又以地市、区县两级政府投入为主,中央主要以“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21]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央政府加大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2012年,中央政府累计下达资金24.42亿元,重点支持62所残障人中、高职院校和高等特殊师范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康复实验设备的购置。[22]2012年至2017年五年间,残障人福利基金项目增多,仅中国残障人福利基金会在特教方面的筹款就达2亿多元,受益残障儿童少年共28万人次。[23]政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2012年《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颁布,2016年,交通银行与其6万名员工捐款共计1亿元,实施“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设立“特教园丁奖”。[24]
地方政府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支出和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可以反映地方政府对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见图5)。2012年至2015年,我国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持续增长,2012年,地方教育和其他部门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支出45790.48元,2015年上升到58922.56元。(www.xing528.com)
图5:2012—2015年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支出统计(地方教育和其他部门)[25]
在此期间,地方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加大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1)一些地方设立了地方性特殊教育补助金。如广东省在2014年至2017年,共下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4.11亿元,云南省每年补助5000万元。[26](2)一些地方在残障人就业保障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及残障人职业培训。例如,河南省将6%的残障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27](3)各地在执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28]政策时,增加补助项目。例如,北京、福建等地将“两免一补”扩大到“三免两补”或者“三免一补”。(4)地方政府不断提高残障学生的补助标准。2016年,地方政府普遍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6000元以上。[29]例如,北京为12000元,上海为7800元,广东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8倍至10倍的标准拨付。[30](5)各地扩大补助对象和范围。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随班就读、在特殊教育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障儿童、少年执行相同标准。[31]扩大补助范围除义务教育阶段外,多地努力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特殊职业教育学校的残障学生,其生均公用经费,在义务教育阶段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0%。青岛市规定,对各区(市)接收残障幼儿的幼儿园,以生均1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这个标准相当于当地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并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统一免除公办幼儿园残障幼儿的保教费。[32]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残障学生的教育补助项目增多,补助标准普遍高于同一教育阶段的普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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