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起草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立足于发挥好乡村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保护生态和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独特功能,从法律制度上促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重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好顶层设计,规范和健全制度措施、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尊重规律,充分考虑乡村振兴的阶段性特征和不同地区发展水平的差异,注重法律制度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同时为分阶段、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留下空间;五是坚持立足国情,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出发,适当参考借鉴境外乡村振兴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乡村振兴法律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起草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着力点是,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包括乡村振兴的任务、目标、要求和原则等,转化为法律规范,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得到落实,确保各地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乡村振兴;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新型城乡关系方面的政策,通过立法确定下来。(www.xing528.com)
在起草过程中,还注意总结地方创造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认真研究、参考我国现行有效的其他促进类法律的立法经验,强化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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