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哲勋、田慧生认为,划分课程类型有两条根据:其一是以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学习活动方式的差别为根据;其二是以课程表层构成的差别为依据。继而可将现代学校课程划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两大类。[5]
显性课程是人们精心设计的目标明确、内容全面、计划周密、结构复杂的课程,包含了学科课程、经验课程、核心课程三类。
隐性课程又称隐蔽课程、潜在课程,是由隐形校园文化组成的,以间接、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6]其外延限定在学校范围内,方式是内隐、简洁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隐性课程概念提出后,学者们开展了对隐性课程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或维度进行,其一是揭示班级生活或学校生活的社会关系结构的隐形信息;其二是揭示学校知识内容和形式隐含的意识形态方面的信息。关于隐性课程的含义,学者们大致有实践—结果说、学习状态说、知识—观念说、校园文化说、教育影响说、教育影响因素说、教育经验说7种意见。归纳这些意见,可以对隐性课程做如下定义:所谓隐性课程,是指教育者通过环境影响,以非计划或非公开的、有意或无意的方式传递给学生的教育经验的总和。[7]
根据学者们的研究,隐性课程应该具有如下特点:
(1)内隐性。隐性课程是通过间接、无意的方式,使有关道德、审美方面的知识通过具体的人、事、物作用于受教育者,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获取有关教益。
(2)整体性。隐性课程是以整体的方式共同作用于受教育者,不仅影响着学生的情感、意志、态度等非认知性心理发展,而且还影响着学生的思维方式、思维风格等认知性心理的发展。(www.xing528.com)
(3)非预期性。隐性课程的效果,以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方式呈现。这种非预期性的表现形式包括两种,一是没有预料到或者没有想到行为或结果出现了;二是预料到可能会发生变化或结果,但这种变化或结果是以非预期的方式突然出现的。无论是没有想到的结果出现,还是在想到的结果出现的同时又出现没有想到的结果,都表现出隐性课程的非预期性。
(4)广泛性。隐性课程的影响和作用方式是广泛的。这种广泛性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影响的广泛性,对受教育者的影响不仅限于非认知方面,还影响认知层面;不仅影响他们当前的发展,而且影响他们今后的发展。二是作用方式的广泛性,可以附着于显性课程,伴随显性课程的实施而产生超越显性课程作用的内容;还可以依附于特定载体呈现对受教育者的影响。
学术界对隐性课程的认识还很不一致。我们认为,隐性课程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和结构形态。隐性课程既可能是有计划的课程,也可能是非计划的课程。隐性课程对学生来说,既可能是一种教育活动,也可能是一种学习活动;学生在隐性课程的活动中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
隐性课程有助于学生的成长。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引起、促进学生情感、意志方面的发展,对学生的兴趣、想象、直觉等非理性因素的发展有重要作用。隐性课程浓缩社会规范,学生通过隐性课程会获得对社会和生活的感性认识,积累社会生活的感性经验。隐性课程作为经过净化的学校文化,符合真善美的法则,能陶冶学生情操。它对学生产生作用是通过耳濡目染和潜移默化进行的,有意无意地向学生传达知识、价值观念、规范或态度等教育经验,效果非常显著。虽然隐性课程是与显性课程相对的课程形态,但两者并不是对立的。隐性课程有助于显性课程的实施,两者有着递进、互补、转换的关系,隐性课程还能对显性课程起到巩固作用。
音乐是学校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文化的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如何深入挖掘民间音乐文化蕴藏的课程资源,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隐性课程的教育作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得到民间音乐文化的传承教育,是广大教师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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