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传承人类文化的事业,从根本上讲,文化的发展是要让人成为比前辈更有智慧的“文化人”,并通过人的发展来实现和体现文化的发展。课程是文化的载体,文化通过课程得以传承,因此课程必须把人类在创造文化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和所形成的智慧传承给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得到发展。在学生的发展中,人类文化不仅得以传承,而且具有了更强的活力。
课程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关键,更是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的关键。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重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在人才培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从总体来看,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的组成部分。“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形成良好乡村文化生态,让子孙后代记得住乡愁。”[24]这是党和国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总要求,这个要求决定了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课程必须具有文化认同功能。一般来讲,认同方式可分为强制性认同、诱导性认同、自发性认同、反思性认同。这些方式表明,为达到文化认同,可以借助外在的制度和策略,通过各种形式来影响和干预参与者的认知,使他们坚定信念,实现文化认同。但是其前提条件是课程本身要具有被接受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课程不仅仅是文化传承的工具,其自身就是一种文化,参与其中的人通过互动获得对文化的认同。
任何课程内容都是由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这两种性质的知识要素构成的。作为课程内容,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无论是直接经验的知识还是间接经验的知识,都内在地包括三种基本要素:认知性知识或经验要素、道德性知识或经验要素、审美性知识或经验要素。认知性知识或经验要素指的是学生认知领域素质发展的内容,即学生经过民间音乐文化的传承学习所获得的民间音乐相关知识技能;道德性知识或经验要素指的是学生品的领域素质发展的内容,即学生经过民间音乐文化的传承学习,在道德观念、思想意识、价值观念以及一定意志品质方面获得的知识经验;审美性知识或经验要素指的是学生审美素质发展的内容,即学生经过民间音乐文化的传承学习,在个体审美体验的基础上,获得的审美知识和观念以及感受美、识别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www.xing528.com)
课程内容影响着课程实施中教和学的活动方式。课程内容的性质不同,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活动方式,如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组织形式的采用、教学辅助材料和教学手段的设计等必然随之而不同。直接经验的教学与间接经验的教学在整个教学方式上具有本质的区别。学科形态课程的教学,比如学习与欣赏一首地区民间音乐,与活动形态课程的教学,比如组织学生到民间歌手处采风,自然具有显著不同的要求。
课程内容的选择关系到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的成效。当民间音乐文化被纳入学科课程范畴时,无论是作为国家课程的补充,还是作为丰富课程选择、弘扬民族音乐而独立成为校本课程,都要处理好课程的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问题,从而使学生通过对课程内容的学习,既掌握民间音乐的基础知识,获得审美体验,又在相关文化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形成文化认同感。当民间音乐文化作为活动课程进入学生的直接经验时,要考虑学生的现实知识水平和社会性发展要求,组织符合学生实际和发展潜能的活动,如组织采风活动要考虑学生有无识谱记谱的能力,通过采风,学生将获得何种体验;组织社会参与活动,比如参与有关民俗活动、有关节庆活动,要考虑如何结合课程目的体验和理解民众社会风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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