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是学校艺术课程的组成部分。音乐学科课程目标,《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其划分为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部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则依据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指向,指出课程的具体目标包括:学生“在音乐情境中,能从整体上认知音乐艺术的音响特征和文化背景,能从不同体裁和形式的作品所具有音乐表现特征出发,提升审美感知能力”,“在音乐学习过程或社会文化生活中,业余参与个体或群体的音乐表现实践”,“能从感知和表现的具体作品中理解音乐是人类文化的重要构成,从文化角度关注音乐作品和音乐现象,认知作品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和风格特征”[20]。民间音乐传承教育一方面作为音乐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遵循学科的总目标;一方面作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又有自身的特定目标。中小学校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的课程总目标应确定为增强三个意识,即文化认同意识、文化传承意识、文化创新意识。文化认同意识“我们是谁”的问题,文化传承解决“认同意识如何代代相传”的问题,文化创新解决“我们怎样传承文化”的问题,三者具有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具体实施中,要本着民族传统有机继承的责任感,加强民间音乐文化教育。
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音乐的课程性质概括为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其中,人文性是要感受“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审美性是“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实践性要求学生在亲身参与“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21]。作为音乐课程的组成部分,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课程尤其应该将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摆在第一位。
国务院办公厅在《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实施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管理”,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形成本地本校的特色和传统”。课程化管理的先导是课程开发,本地本校的特色强调地区化和校本化。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的美育课程开发具有纵向序列与横向综合序列的分布。(如图4-1[22])
图4-1 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美育课程开发纵向序列
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美育课程开发纵向序列是课程开发的时间顺序,规划阶段(01)是对课程属性的认识和课程目标的预设,起着思想引领和行动指导的作用,决定着课程的高度。实施阶段(02、03)包括资源开发和教学实施,是在规划阶段所确定的课程指导思想指引下,遵照课程属性要求,寻找、优化课程资源,确定教学内容,并进行教学实践,这一阶段的工作质量决定着课程的深度。调整阶段(04、05)是对课程实施后的经验、问题进行总结反思,形成改进策略,促进课程优化,决定着课程的精度。
民间音乐不是纯粹的音乐,它与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人情世故、地理环境等有着密切联系,是一个社会化的综合性产物。比如,它的起源、它载歌载舞的特征、它一些特定的民俗符号、它使用的乐器等,都存在于同一个生活空间,不仅仅属于音乐学范畴,需要从历史学、民俗学、区域地理学、其他门类艺术和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不同角度,对民间音乐文化的产生、发展和影响进行比较分析。因此,民间音乐传承教育的课程建设还有一个综合序列。(如图4-2)
图4-2 民间音乐传承教育课程开发的综合序列
纵向序列强调课程开发的时间顺序,横向综合序列强调课程开发的空间联系,两者是同一个过程中的不同侧重点。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可以得出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完整的课程结构,如图4-3所示:
图4-3 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课程结构图
图4-3显示,从时间分布看,课程经历着资源收集(采风)—资源开发(再创作)—资源运用(教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小学音乐教师担任着采集者、创编者、教学者的各种角色,对课程的有效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空间分布上,具有民间音乐原产地采风、二度创作工作场所和教学实施场所的几个不同地点。(www.xing528.com)
这个课程的实施过程,就是美育的过程。从教师角度看,从采风到二度创作到教学材料选定再到教学实施,是一个寻找美、创造美、甄别美、传递美的过程。(如图4-4)
图4-4 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的美育过程(教师角度)
从学生角度看,从接触民间音乐到了解民间音乐到学习民间音乐再到接纳民间音乐,是一个接触美、体验美、欣赏美、认同美的过程。(如图4-5)
图4-5 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的美育过程(学生角度)
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的课程结构是由民间音乐文化的特点决定的。音乐是反映人类现实生活情感的一种艺术,任何一种形式的音乐作品必然要与人的现实需求相结合。民间音乐要传承下去,必然要求艺术境界的创新发展。原生态的民间音乐文化属于俗文化范畴,要进入校园和课堂,必然需要经过去粗取精的筛选,把具有思想性、艺术性、代表性的作品选出来,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接受能力进行民间音乐的二度创作,提升艺术境界,使之既不失原有韵味,又适合教学所需,更好地促进民间音乐文化传递的地方文化特色代代相传。
资源收集和资源开发,一般情况下主要是教师的行为。在接下来的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我们将讨论中小学音乐教师采风活动的组织和中小学音乐教师民间音乐二度创作的有关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学校和教师应该根据课程的结构和学生需要,确定不同的课程形态。民间音乐文化传承教育的课程形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课堂教学的课程形态,即师生在教室内(空间),在规定教学时间里(时间)完成预期的教学任务。分为两种实施形式,一是在国家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将民间音乐文化自然融入学科教学之中,这种实施形式所需的教学时间依其选取的教学内容而定;一是地区或民族的民间音乐专题课堂教学,根据不同年级的学情,选编符合该学段学生演唱(奏)的地方民间音乐作品,将具有特色的区域性民间音乐以完整的形式呈现给学生,这种形式有较为明确的教学时间,如一课时等。
第二种是活动课程形态,活动课程以直接经验为主。学校和教师可以适当组织学生参与采风活动,通过寻找民间艺人,欣赏民间音乐,了解当地音乐文化,结合学生生活经验和专业学习,开展实践创作活动。
以上两种课程形态都以显性形式出现,第三种形态则是隐性课程形态,即在学校情境中,通过校园文化建设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非预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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