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因打击乐器“拍板”而得名。早期的“拍”仅指乐曲的乐章或段,琴曲《胡笳十八拍》全曲共十八个乐段,表明以其一个乐段为“一拍”。到了唐代,拍的含义变成现代记谱法的小节,用于衡量乐曲的长度。后来“拍”又以“字”为乐曲的基本时值单位。
自公元13世纪起,具有小节意义的“拍”和作为乐曲基本时值单位的“字”,逐渐被“板”和“眼”所替代。“板”承袭了“拍”为节拍的含义,故“一板”仍为一小节。但不同的是“板”在小节中仍具有一拍的时值,“眼”等同于“字”,故“一眼”亦相当于现代的一拍。“板”又细分为“散、慢、中、快”四种。“散板”为自由节拍,只在乐句末击一板,名“底板”,又称“截板”“绝板”。“慢板”为“一板三眼”,相当于今天的四拍子,其中第一拍为“板”,第二拍为“头眼”,第三拍为“中眼”,第四拍为“末眼”。“中板”为“一板一眼”,相当于现今的二拍子,其中第一拍为“板”,第二拍为“眼”。“快板”又名“流水板”,为“有板无眼”,相当于现今的一拍子。
[1]《礼记·乐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04页。
[2]《礼记·乐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04页。
[3]《尚书·虞书·舜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4]《礼记·乐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05页。
[5]《礼记·乐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04页。
[6]《汉书·艺文志第十》,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26页。
[7]朱熹:《诗集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序2。
[8]游国恩等:《中国文学史》第一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7页。
[9]《史记·孔子世家》,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419页。
[10]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增订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年版,第5页。
[11]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增订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年版,第5页。
[12]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第86页。
[13]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第43页。
[14]《史记·律书》,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172-173页。(www.xing528.com)
[15]王光祈:《中国音乐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页。
[16]《吕氏春秋·音律》,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37页。
[17]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第87页。
[18]《淮南子·原道训》,岳麓书社1989年版,第8页。
[19]王子初:《论中国音乐史料系统的重构》,《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20]《吕氏春秋·长见》,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76页。
[21]《新唐书·卷一百八十四·列传第一百九·杨收传》,中华书局,第5393页。
[22]缪天瑞《律学》,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6年版,第101页。
[23]《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344页。
[24]《书经·虞书·舜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25]《战国策·燕策三》,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314页。
[26]转引自王光祈《中国音乐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4页。
[27]《礼记·礼运》,岳麓书社1989年版,第371页。
[28]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年版,第441-442页。
[29]沈洽:《音腔论》,《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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