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永远无法对君主的想法或行为做出公正的评价,他们不知道有人反叛君主或无视君权时,国王会有多苦恼。有时最初的反叛业已平息,危险已解除,但国王还是要采取激烈的报复措施严惩反叛者,人们无从知晓国王这么做是出于政治原因还是出于愤怒,也许在很多人看来,此时实行温和的统治才是明智之举。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国王陛下看来,复仇势在必行,不可阻挡。
——迭戈·乌尔塔多·德·门多萨,《格拉纳达之战》,1570年
1559年,腓力二世的新世界(至今仍然有人使用“西印度”一词指代该地区)帝国建立了一套颇有特色的行政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三大权力机构:首先是位于西班牙国内的权力机构,即“西印度院”[1](Council of the Indies),由10名成员组成,他们是巴利亚多利德或西班牙地方法庭的半永久议员;其次是西班牙帝国在新世界的行政管理机构,由国王和西印度院任命的总督、地方长官、公职人员组成;第三大权力机构是统领管区大法官,他们通过最高法院(audiencia,又称检审法院)管理新世界的行政区。1556年腓力二世即位时,西班牙已经设立了7个最高法院:1511年设立圣多明各最高法院,1527年设立墨西哥最高法院,1538年设立巴拿马最高法院,1543年在秘鲁利马省设立最高法院,同年在危地马拉设立边境检审法院(Los Confines),1548年在新西班牙(今墨西哥)设立瓜达拉哈拉最高法院,又于同年在哥伦比亚设立圣菲波哥大最高法院。后来又增设了3个最高法院:又于同年在秘鲁设立查尔卡斯最高法院,1563年在厄瓜多尔基多市设立最高法院,同年在智利的康塞普西翁设立最高法院。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形形色色的机构共同构成了西班牙海外统治的行政体系。自16世纪20年代起,西印度院就是该行政体系的最高机构。起初,它只是卡斯蒂利亚枢密院当中一小撮对西印度感兴趣的成员的集会,没过多久(1524年之前),成员间的集会就变得更加正式了。
例如,西印度院负责提名和任命美洲殖民地总督、都督(captain-general)、最高法院(检审法院)法官、主教及大主教,该委员会也是上诉终审法庭,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只要与殖民地事务有关,都由西印度院终审。1559年时,西印度院主席是年逾七十的路易斯·乌尔塔多·德·门多萨(Luis Hurtado de Mendoza),这是他第2次担任西印度院主席,此前曾担任纳瓦拉总督兼都督、卡斯蒂利亚枢密院主席等要职。1568年门多萨去世。1像门多萨这样功勋卓著之人,很早便开始了宦途生涯:1502年门多萨担任王室侍卫,后在纳瓦拉战役[2]中为国王效力;1515年,其父伊尼哥·洛佩斯·德·门多萨(Iñigo López de Mendoza)一去世,门多萨便去格拉纳达接替父亲担任格拉纳达行政长官。之后门多萨一直在国王手下担任要职。1516年,天主教徒斐迪南二世去世,门多萨作为抬棺侍卫参加了葬礼,和其他几位年轻人一同庄严地将斐迪南二世的棺椁从埃斯特雷马杜拉一路抬到格拉纳达大教堂安葬。后来,门多萨又在阿尔罕布拉宫设计了一座宫殿,供卡洛斯一世和王后伊莎贝拉度蜜月。21534年,门多萨为卡洛斯一世远征突尼斯出谋划策并亲自参加了远征,随后,他兴致勃勃地主张与格拉纳达的摩里斯科人达成和解。1543年,门多萨担任格拉纳达总督。1546年4月,在弗朗西斯科·德·科沃斯的支持下,他得以担任西印度院主席。门多萨从未去过新世界,对新世界的了解都是从旅行者那里听来的。门多萨的弟弟安东尼奥是新西班牙总督,他很可能收到了弟弟的来信,不过这只是猜测,这些信件并没有保存下来。
门多萨的首要任务是安排海军护卫队为来往于西班牙与新世界之间的船只保驾护航,他任命西班牙最出色的海军司令阿尔瓦罗·德·巴桑(Alvaro de Bazán)3担任海军护卫队司令。门多萨的弟弟安东尼奥任职新西班牙总督期间政绩卓著,并于1551年担任第三任秘鲁总督,若不是于1552年突然去世,他还将继续担任秘鲁总督。其实,是门多萨迫使56岁的安东尼奥卸任新西班牙总督后继续出任秘鲁总督的,安东尼奥在当时就已称得上是年事颇高了。4
1562年,葡萄牙埃沃利亲王的得意门生胡安·德·维加(Juan de Vega)继安东尼奥·德·丰塞卡(Antonio de Fonseca)担任卡斯蒂利亚枢密院主席,这件事令门多萨困惑不安。维加曾担任西西里总督和纳瓦拉总督、西班牙驻罗马大使,为人虔诚,性格温和,娶了阿斯托佳侯爵(Marquis of Astorga)之女莱昂诺尔·奥索里奥·萨米恩托(Leonor Osorio Sarmiento),她是耶稣会士(罗耀拉的)圣依纳爵[3]最早的女信众之一。5在腓力二世于1559年回到西班牙之前,门多萨一直隐居在自己的领地内,不问世事。退隐,早已是权贵使用的司空见惯的手段,阿尔瓦公爵就非常巧妙地用过这一招。
门多萨担任的最后一份要职便是从巴黎护送腓力二世的第三任妻子“和平王后”伊丽莎白·德·瓦卢瓦安全抵达西班牙,不过,这份差事似乎与西印度院主席的职责没有明显的联系,就连腓力二世的宫廷大臣也不觉得法国事务要归西印度院管辖。
继门多萨担任西印度院主席的是胡安·德·萨米恩托(Juan de Sarmiento)。萨米恩托是布尔戈斯人,乌罗阿女伯爵(Countess of Ulloa)的儿子,曾任格拉纳达大法官。他成功获得了王后伊莎贝拉的支持,伊莎贝拉提名他担任格拉纳达法官,他因而得获擢升。1552年,萨米恩托成为西印度院成员之一,在此之前,他已是埃沃利亲王的忠实支持者。埃沃利亲王于萨米恩托而言算不上什么大人物,但他身边总有一群忠心耿耿的追随者。卡兰萨大主教(Archbishop Carranza)是萨米恩托的朋友,16世纪50年代,萨米恩托虽再次负责调查贸易署(Casa de la Contratación)[4]的法规条例,但他处处维护“即将受辱的”卡兰萨大主教的利益,由此可见,萨米恩托是个头脑开明的人。6
1565年,萨米恩托去世,弗朗西斯科·特洛·德·桑多瓦尔(Francisco Tello de Sandoval)继任西印度院主席。特洛是塞维利亚人,父亲和祖父都是塞维利亚的市政议员(又名“二十四人”)。特洛为人冷漠,行事颇有官僚主义派头,因此饱受非议,但与其他西班牙官员相比,他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特洛真正去过西印度群岛,了解美洲。7他深知横跨大西洋往返于西班牙与美洲之间,这一路的旅途有多么漫长、多么艰辛:在船上一待就是好几周,好似坐牢,其间还要遭遇船只搁浅,经历晕船等痛苦。在往返途中,特洛经过了加那利群岛和亚速尔群岛,到过新西班牙赫赫有名的港口,即如今繁华依旧的韦拉克鲁斯(Veracruz)港,去过加勒比海湾,沿着狭长的热带海湾一路跋涉到了新西班牙的温带都城古墨西哥城(昔日的特诺奇蒂特兰城),途径佩罗特(Perote)和普韦布拉(Puebla),沿着那条著名的火山夹道一路跋涉。特洛还担任过托莱多宗教法庭审判官、巴利亚多利德大法官。起初,特洛是严谨的塔贝拉枢机主教的门生,后来在塞维利亚担任主教座堂的咏礼司铎,像那个时代的许多公职人员一样,特洛从此平步青云。1543年,他被任命为新西班牙总督辖区[5]宗教法庭庭长。1544年,特洛视察新西班牙总督辖区,8解释并推行仁慈而饱受争议的《新法》(New Laws)[6]。早有人说,特洛“品性廉洁”,是一名非常出色的律师,但是,和其他视察官一样,特洛也觉得自己应该搞点动静出来,于是他便越权弹劾新西班牙总督安东尼奥·德·门多萨,安东尼奥借特洛的越权行为,轻而易举击碎了指控。安东尼奥一直以来都是位令人钦佩的总督,因此,特洛的弹劾着实令他感到苦恼。
1547年,特洛返回西班牙。在著名的拉斯·卡萨斯和塞普尔韦达争议裁决中,作为西印度事务的法律顾问,特洛自然成了14名争议裁决人之一。91565年4月,特洛担任西印度院主席,但任期只有短短两年,1567年8月,特洛担任了财税丰盈的奥斯玛教区大主教。
腓力二世即位时,西印度院的大多数成员是前任主席乌尔塔多·德·门多萨的门生。正如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圣西蒙(Saint-Simon)所说,全世界的王室生活多多少少都和凡尔赛宫的差不多,腓力二世的生活也不例外。10当时,从各国而来的特使策划着种种阴谋诡计,国王在众多顾问的环绕下左思右想,举棋不定,但凡有影响力的政治人物都选择在此时辞职隐居。
西印度院的另一名法律顾问是比利亚戈麦斯(Villagómez),在被派往新格拉纳达总督辖区(委内瑞拉和哥伦比亚)之前,曾是特洛手下的一名法官,后担任塞维利亚首席执法官,还曾担任主要顾问,裁决围绕委托监护权是否可以世袭而引发的争议。新世界实行的委托监护制指的是西班牙王室将一定数量的西属美洲印第安人授予征服者的制度。印第安人被委托给白人“监护主”监护,监护主通常是西班牙人。反过来,监护主有责任确保印第安人能够维持生计,并教化他们皈依天主教。当时西班牙国内就委托监护权能否世袭的问题发生了激烈争论。被授予的土地和人口只是在监护主在世时有效还是可以世袭?事实上,比利亚戈麦斯接受了卡斯蒂利亚枢密院的任命,借此成功免于前往秘鲁。
西印度院另一名成员胡安·巴斯克斯·德·阿尔塞(Juan Vázquez de Arce)来自塞戈维亚,其父马丁也是一名公职人员,为王室效力多年,可见官阶世袭在腓力那个时代司空见惯。巴斯克斯曾在巴利亚多利德著名的圣克鲁斯学院求学,后来担任了圣克鲁斯学院院长,之后任职于格拉纳达最高法院,1556年担任西印度院成员,此前参与了对贸易署的调查。11
西印度院还有一名成员是格拉西亚诺·布里维耶斯卡(Graciano Briviesca),早年也曾在巴利亚多利德求学,获得了业士(Licenciado)学位,并在当地的档案馆担任了一段时间的文职工作。早年,布里维耶斯卡在王室担任司铎,还曾负责皇家档案馆(1542年创建,位于锡曼卡斯城堡)的筹建工作。布里维耶斯卡是路易斯·乌尔塔多·德·门多萨的朋友,参与起草了开明的《新法》。他曾被任命为哥伦比亚圣达菲最高法院主席,但和比利亚戈麦斯一样,布里维耶斯卡也设法推迟上任时间,最终没有赴海外上任,而是负责调查秘鲁总督卡涅特侯爵(Marquis of Cañete)在秘鲁的履职情况。1560年,布里维耶斯卡辞去了西印度院的职务,转而担任卡斯蒂利亚枢密院委员。12
几乎所有事务部(包括西印度院在内)的成员都是世俗的神职人员,他们为国王服务,去世前都成了主教。到了1570年,那些先前在卡斯蒂利亚任过要职的贵族们多数早已辞职,告别了仕宦生涯,阿尔瓦公爵是个例外,他总能让人想起旧有的统治模式。
在新世界,贵族担任的都是最重要的职位,任期比国内要长。1556年腓力即位时,担任新西班牙总督的是时年45岁的路易斯·贝拉斯科(Luis Velasco)。1550年,贝拉斯科继贵族安东尼奥·德·门多萨担任宏伟的新西班牙“王国”第二任总督,新西班牙可从不把自己看成是西班牙帝国的殖民地。此前,贝拉斯科曾担任纳瓦拉总督,他的祖父佩德罗是卡斯蒂利亚治安大臣(Constable of Castile)的弟弟。卡斯蒂利亚治安大臣的头衔早已由贝拉斯科家族继承。腓力以为贝拉斯科在新西班牙待上一两年,就会离开墨西哥去秘鲁,门多萨也会返回西班牙,没想到贝拉斯科很快就在墨西哥乐不思蜀了。当时的历史学家苏亚雷斯·德·佩拉尔塔(Suárez de Peralta)这样写道:“只要贝拉斯科在官署,几乎每一天他都摆好了桌子,随时恭候愿意来此用餐的客人。通常总有三四十位客人用餐,贝拉斯科每次必以佳肴招待,菜品至少有12道。”13这位口才绝佳的历史学家正是埃尔南·科尔特斯的外甥。
贝拉斯科言谈举止很有贵族风范,符合他的身份。他擅长骑马,热衷狩猎,每年给马夫2000达克特(ducat)的巨额薪水。贝拉斯科狩猎时会捕射猎鹰、天鹅及仙鹤,他的马厩十分奢华,堪比王室规制,里面的马匹都是优种宝马,驯养得很好。贝拉斯科还有专属的斗牛场,供他周日斗牛。当时新西班牙常常举行斗牛大赛,贝拉斯科本人也会亲自参加最高规格的赛事。历史学家费尔南多·贝尼特斯(Fernando Benítez)说道,在那个时代,贝拉斯科身为贵族却深爱着印第安子民,但作为帝国统治的代表,他绝不允许他人有半点逆反之心。在贝拉斯科眼里,克里奥尔人不服管教,像一群叛逆的少年,因此,他也颇为傲慢地对待他们。14
秘鲁总督辖区远较新西班牙总督辖区更为富庶。门多萨家族的安德列斯·乌尔塔多·德·门多萨(Andrés Hurtado de Mendoza)即卡涅特侯爵,继佩德罗·德拉·加斯卡之后担任秘鲁总督。卡涅特侯爵的祖父是枢机主教冈萨雷斯·德·门多萨(González de Mendoza)的私生子,而侯爵本人与秘书大臣鲁伊·戈麦斯的妻子埃沃利公主是表兄妹。侯爵的妻子是奥索里奥伯爵(Count of Osorio)的女儿,16世纪30年代,奥索里奥伯爵曾任西印度院主席。侯爵还曾携血统高贵的卡斯蒂利亚贵族随他一同前往秘鲁。卡涅特侯爵是第一位采用安民政策治理秘鲁的总督,1556—1561年间,他治下的秘鲁宛若西班牙境内的行省。侯爵在秘鲁建立了多所医院,修建了多座桥梁,设立了有专人护卫的法庭,将几个不同的委员会置于统一管辖之下。15侯爵还慷慨地把委托监护权授予阿尔马格罗(Almagro)16的追随者,仅仅是因为他觉得他们年事已高,资格较老罢了。
卡涅特侯爵还与印加统治者萨里·拓帕(Sayri Túpac)达成和解,后者在利马受到了卡涅特侯爵的热情招待和崇高礼遇,他的女儿嫁给了耶稣会奠基人圣依纳爵的侄子马丁·加西亚·德·罗耀拉(Martín García de Loyola),从此旧秘鲁和基督教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这在以前是不大可能实现的。
1558年1月5日,萨里·拓帕抵达利马,卡涅特侯爵盛情款待,之后卡涅特又在罗埃萨大主教(Archbishop Loaisa)的宫殿为萨里举办了舞会。16世纪的人们认为,舞会可以解决一切政治问题。舞会上,卡涅特下令授予萨里·拓帕一处地产。萨里·拓帕从桌布的丝绸穗饰上扯下一根丝线,把丝线高高举起,拿它与这块桌布做对比,桌布代表他的祖父阿塔瓦尔帕(Atahualpa)[7]的帝国,而丝线则代表他自己的帝国和财富。17但是,人们很快就得知,萨里在奥罗佩萨(Oropesa)、哈吉哈瓦纳(Jaquijahuana)、普卡拉(Pucaría)等地至少拥有价值1.7万比索的财产,另外他还有一位做王后的姐姐,名叫居思·华拉凯(Cusi Huaracay)。
有一名叫胡安·德·比韦罗(Juan de Vivero)的奥古斯丁会修士,负责在印加传教。传教颇有进展。他到利马后没多久,萨里·拓帕和他的妻子就受洗皈依基督教了。(www.xing528.com)
卡涅特侯爵任秘鲁总督时虽然在政治上很有成就,但生活得并不快乐。他的花销可观,总在抱怨事事都要花钱。卡涅特侯爵的下属、弩兵队队长马丁·德·阿万达诺(Martín de Avendaño)说,3000比索的俸禄远不够侯爵花,就算再加上印第安人4000多比索的贡赋也还是不够。18
后来,卡涅特侯爵给腓力写信说,他从利马给西印度院寄去了11封信,却没有收到一封回信,字里行间流露着不满。不出所料,腓力随后便将他召回了西班牙。当时接替卡涅特侯爵的是另一位贵族,其时秘鲁尚未建立由职业文官进行统治的官僚制度。继任卡涅特侯爵的是涅瓦伯爵(Count of Nieva)迭戈·洛佩斯·德·祖尼加-贝拉斯科(Diego López de Zúñiga y Velasco),他同科尔特斯的赞助者贝哈尔公爵(Duke of Béjar)有亲属关系。迭戈统治过加里西亚,还为卡洛斯一世远征突尼斯、意大利及法国。涅瓦伯爵于1500年出生在布尔戈斯,父亲是安东尼奥·德·贝拉斯科(Antonio de Velasco),母亲是涅瓦女伯爵(Countess of Nieva)弗兰西斯卡·洛佩斯·德·祖尼加(Francisca López de Zúñiga)。涅瓦伯爵后来娶了下一任新西班牙总督的妹妹为妻。
1560年12月,腓力二世任命涅瓦伯爵为秘鲁总督,当时的秘鲁正肆虐着流感和天花。19在西班牙人到来之前,总督辖区的印第安人从未听说过流感和天花,他们对其没有任何免疫力。上千人乃至上万人死于这两种疫病。
涅瓦伯爵举止古怪,他更喜欢别人称他为“老爷”,而不是“阁下”。他生活放荡不羁,欠了一屁股债。有流言说,涅瓦伯爵追求过罗德里戈·曼雷克·德·劳拉(Rodrigo Manrique de Lara)的妻子,劳拉妒火中烧,遂谋杀了伯爵,诸如此类的流言蜚语一直断断续续地散播着。1564年涅瓦伯爵去世,此后视察官洛佩·加西亚·德·卡斯特罗(Lope García de Castro)一直严密统治着秘鲁,直到1569年西班牙早期最强势的总督弗朗西斯科·德·托莱多(Francisco de Toledo)接掌秘鲁。20
涅瓦伯爵和加西亚·德·卡斯特罗都没能处理好与最先征服秘鲁的皮萨罗家族的关系。虽然皮萨罗家族当时已经不再参与秘鲁的行政管理事务,但他们依旧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1556年,埃尔南多·皮萨罗还在监禁之中,当时他和新婚妻子弗朗西斯卡从监护领地(尤其是尤卡伊河谷和阿维斯卡的古柯[8]田地)获得的年收入在10万比索到15万比索之间。21他们还在波尔科拥有玉米田地、古柯田地及银矿。在波托西[9]银矿发现之前,波尔科一直是最重要的银矿产地。
尤卡伊坐落在亚马孙河重要支流乌鲁班巴河(Urubamba)沿岸,印加国王瓦伊纳·卡帕克(Huayna Capac)就在这里建造了宫殿。自西班牙人征服这片土地以来,一直到1560年,尤卡伊的古柯产量增加了50倍。库斯科的古柯产量最大,远胜于尤卡伊,而且还需向教会缴纳什一税。
皮萨罗家族在西班牙也十分富有,他们在家乡埃斯特雷马杜拉省的特鲁希略(Trujillo)用秘鲁产的白银建造了一座宫殿,名为“征服宫”,宫殿交由皮萨罗家族的仆人埃尔南多·查孔(Hernando Chacón)打理。皮萨罗家族在佐尔萨村(pueblo of Zarza,距离特鲁希略以南32千米)也拥有地产;在尼加拉瓜和巴拿马也保有着原先的利益,继续拥有巴拿马塔沃加岛(island of Taboga)上的一块监护领地。此外,皮萨罗家族还控制着莱万特公司(Levante Company),该公司采用军事化管理模式,最早实地考察了秘鲁,用武力打开了秘鲁的大门,将其变为西班牙的殖民地。莱万特公司有很多投资者,皮萨罗、阿尔马格罗、帕斯夸尔·德·安达戈雅(Pascual de Andagoya)、加斯帕·德·埃斯皮诺萨(Gaspar de Espinosa)及他的几个儿子起初都是该公司最有权力的股东。22
帝国在新世界有一项重要制度,即司法弹劾制(residencia),规定任期届满的总督及以下各级官员离任前要经过司法审查和讯问。这种做法最早见于《芝诺大典》(Code of Zeno),5世纪时东罗马帝国曾实行过该制度。西班牙的《七章律》(Siete Partidas)[10]也对此做了明确规定:任期结束后,官员留职50天,在此期间,如有公众对官员的治理和审判不满,可以提出申诉和指控,以求得公正。司法弹劾一词就是这么来的。23
负责司法弹劾的法官会准备一份调查问卷,问题十分直截了当,比如“你是否觉得即将离任的官员按照要求履行了职责?”法官会摒弃心怀偏见的听众的指控。16世纪时,新世界约有200名官员接受了司法弹劾和讯问,这些官员都曾在墨西哥、危地马拉、巴拿马、利马和圣多明各履职。接受调查讯问的官员里包括当时杰出的征服者:新世界的征服者科尔特斯、佩德罗·德·阿尔瓦拉多、努诺·德·古兹曼(Nuno de Guzmán)及弗朗西斯科·德·蒙特霍(Francisco de Montejo);秘鲁和佛罗里达的征服者埃尔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巴拿马征服者佩德拉里亚斯·阿维拉(Pedrarias Ávila);古巴征服者迭戈·贝拉斯凯兹(Diego Velázquez);委内瑞拉征服者希门尼斯·德·克萨达(Jiménez de Quesada);西印度卡塔赫纳征服者佩德罗·德·埃雷迪亚(Pedro de Heredia)。其中对科尔特斯的调查是目前所知为期最长、内容最详细的调查,问卷多达6000页。皮萨罗家族无人受到这样的调查,也鲜有其他秘鲁征服者受到讯问。24
这一常规的司法弹劾制度留下了大量的调查问卷,为历史学家更好地了解殖民地公职人员的行政情况提供了重要的文献资料。我们通过阅读这些文献了解到,当无法合情合理地回答质问时,许多总督会把责任推到国王身上,借故称是在执行国王的旨意。16世纪时,新西班牙和秘鲁的总督均出身贵族,一方面企图过上王室的豪华生活,一方面努力执行国王的命令,多数人都成功做到了这两点。他们斥资建造了大量宫殿、修道院、教堂,广铺道路,改善交通,创建大型贸易公司,规模之大,史无前例。
【注释】
[1]西班牙于1524年8月设立的管理美洲殖民地和菲律宾殖民地的最高立法和司法机构。西印度院只对西班牙君主负责,拥有对殖民地的立法、行政、司法、财政、商业管理、军事指挥、宗教信仰的最高权力,并有权审理殖民地案件。但西印度院缺乏有效执行其决议的力量,18世纪,其权力逐渐缩小。1834年,西印度院被永久撤销。——编者注
[2]1512年阿拉贡国王斐迪南二世入侵纳瓦拉。——编者注
[3](罗耀拉的)圣依纳爵(1491—1556,1622年3月12日封圣):西班牙耶稣会创始人、神学家。出身贵族,曾在军中服役。1521年受伤疗养期间,改变了宗教信仰。到耶路撒冷朝圣后,在西班牙和法国从事宗教研究。1537年受神职,1539年成立耶稣会,担任总会长直至去世。——编者注
[4]卡斯蒂利亚国王1503年在塞维利亚港口建立的西班牙帝国王室机构,专门管理殖民地贸易,西印度院成立后,贸易署成为其中的一部分。——编者注
[5]新西班牙总督辖区(Virreinato de Nueva España):西班牙帝国美洲殖民地四大行政区域之一。由哈布斯堡王朝1535年建立。辖区的领地范围十分广大,包括北美洲、中美洲、亚洲和大洋洲。为加强防卫,又设立危地马拉都督辖区、古巴都督辖区、佛罗里达都督辖区以及大陆省管区。1821年,总督辖区被阿古斯汀·德·伊图尔维德结成的同盟征服。——编者注
[6]1542年11月,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签署《新法》,保护印第安人,限制委托监护主的权力,旨在废除委托监护制。1544年,皮萨罗的弟弟贡萨洛·皮萨罗组织对《新法》不满者发动叛乱,逮捕并处死了当时的秘鲁总督,自任秘鲁统治者。——编者注
[7]印加帝国皇帝,1533年被西班牙征服者皮萨罗处死。——编者注
[8]热带灌木,叶子用于制作可卡因。——编者注
[9]玻利维亚西南部城市,1545年附近山区发现银矿后建市,后发展为拉美人口最多的城市。现是玻利维亚主要工业中心。——编者注
[10]卡斯蒂利亚法典,最初由卡斯蒂利亚国王阿方索五世在位期间汇编而成,旨在为王国建立一整套规范的统治制度。——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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