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30日,君安证券联合另外四家万科大股东向万科发出了《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书》,文中一方面直指万科在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如业务不透明、经营绩效差和权益净利率不稳定等问题;另一方面,点明万科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无作为是导致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指出万科经营管理层产业结构配置不合理,分散了公司的资源和经营重心,经营战略无法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提出了对万科业务结构和管理层进行重组的建议。这份“告股东书”本质上就是“逼宫”万科,对万科发起恶意收购。可以看到当时万科A的股价只有0.5元左右(图3所示),股价持续低迷,事实上在万科A上市后的几年里,股价基本一直没有超过发行价。而在万科B股发行后整整8年时间里,万科的市价也都没有超过最初的发行价。
图3 万科A股价走势图
2015年7月10日,宝能系再次举牌万科。当时,万科80%左右的股票都在市面上流通,但大部分均由散户持有,其第一大股东华润集团仅持有万科15%左右的股权,而万科管理层所持有的股权大概只有4%,并且万科A的市价仅维持在12元左右(图3所示)。作为一家销售超千亿的房企,这样的股价实在不算高。极度分散的股权加上持续低迷的股价,给了宝能入侵的机会。(www.xing528.com)
万科两次爆发股权之争,归根究底,是其分散股权结构下委托代理问题引发的结果。委托代理理论指出,由于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利益和信息上的不对称性,会导致代理冲突,公司所有者无法掌握经营者的完全信息,因此,经营者有动机因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做出损害所有者和公司利益的行为。为了规避这一风险,需要引入公司治理机制,实现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监督。针对万科股权结构分散的情况,委托代理冲突表现得尤为显著,由于公司长期实际控制人缺位,没有股东有足够动力监督管理者行为,管理者罔顾股东利益,没有在二级市场维护市值的想法,造成公司股价低迷。公司市场价值被严重低估,再加上股权结构过于松散,自然而然就容易引起其他公司的关注。万科股权争夺事件充分暴露出股权分散结构背景下委托代理问题带来的严重隐患,也正是基于此种考虑,万科提出了“事业合伙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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