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监管层一直着力于培育稳健的机构投资者,以便于通过他们在市场中注入相对稳定的资金流,倡导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理性投资、价值投资,以平抑股市的非正常、非理性的大幅波动。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来源相对稳定,为与其负债的期限相匹配,适合进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应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近年来许多的理论研究成果证明了这一点。在2005年和2015年两轮A股急速下挫时期,险资确实发挥了比较好的托市效应。但2016年的这场风波,却将险资从“定海神针”变成了搅动市场的“金箍棒”,甚至被称为资本市场的“野蛮人” “行业的强盗”,险些成为“破坏中国制造业的罪人”,其原因何在?
首先,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保险公司日益增长的高回报投资需要与社会投资回报率整体下降形成的“资产荒”之间的矛盾。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实质上是在做资产负债管理,尤其是对那些采取资产驱动型发展战略的中小保险公司而言,由于其负债成本较高,尚不成熟的中国股市正好是其在短期内攫取高投资回报的“围猎场”,而像格力电器、万科A等业绩好,股权相对比较分散的绩优股无疑就成了其竞相追捕的“猎物”。
其次,监管乏力为“野蛮人”入侵提供了可乘之机。近年来,资本市场屡屡出现以高杠杆融资,试图快速争夺上市公司控股权的现象。某些高杠杆融资工具,其资金往往来自普通投资者,一旦其杠杆断裂,最后为之买单的就是广大投资者,极容易造成风险链条的扩散及转移,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然而,我国金融业采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体制,中国证监会对资金来源并无监管权,而对险资来源有监管权的原中国保监会仅能对险资的投资比例和结构进行监管,对其在股票市场上的具体投资行动无权监管。针对险资股票投资中出现的“快进快出”的行为,原中国保监会也曾约谈了某些保险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支持保险资金短期大量频繁炒作股票,但仅限于口头警告,缺乏有效的监管规则和措施。各监管部门如何联手,让保险资金真正成为稳定资本市场的价值投资者,仍有待探索。(www.xing528.com)
此外,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保险公司投资资本市场是一种市场行为,只要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倡导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今天,作为投资者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持。我们应该认识到,所谓的“疯狂的野蛮人”的指摘,并不是对保险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全盘否定,而只是由于监管存在漏洞,给予了某些保险机构可乘之机,使得其能够采用激进的投资方式和手段在资本市场上兴风作浪,以期谋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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