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克(Brock)从未碰过网球拍,但是马汀内斯(Martinez)教练却看出来他是个可造之才。布洛克是一名身手敏捷的篮球队控球后卫,偶尔也在棒球队中做过游击手。他极有运动天分,同时也有着卓越的勇气和坚韧的意志。正是这些品质让他被马汀内斯教练看中,将他招进了学校的网球队。
第一天训练时,我们老队员都穿着5英寸长的白色短裤和白色网球袜,但这种风格显然不是布洛克喜欢的类型。肥大宽松的篮球短裤,黑色高帮运动鞋在网球场上留下了深深的划痕。他的双手总是在身体的左右来回地摆动,当他开始挥拍时,双手都举到了自己的后背那里,就像击球手准备要击出一个快球那样。他一边打球,一边皱眉怒骂,那极为罕见的咒骂词语令乡村俱乐部的观众们瞠目结舌。虽然布洛克看起来一点都不合乎人们心目中的网球运动员形象,但他网球打得确实不错。人们很少见过有人能在网球场上跑得这么不要命,接球接得那么准,击球击得那么狠。
在一周的练习之后,马汀内斯教练决定让布洛克和我搭档双打。我很确定当布洛克听到这个消息后,头往后一甩,翻了个白眼。很显然我既没有运动天赋又不是很能拼,对他的颇有个性也是相当忌惮,因此很怀疑在我们两人之间能不能找到什么共同点。
布洛克在训练时是如此让人难以接近,但从小学到初中,凡是认识他的人却都非常喜欢他,这让人很好奇。他很能跟别人打成一片,但是却并未刻意用任何技巧和手段去获取支持及维持人气。他对酷的衣服、酷的车子一点兴趣都没有,而是把专注点都放在了学习上。他不怎么符合那些通常适用于身边大多数人的社交期望,而他在学习上的高度专注可以和那些最具书呆子气的学生相媲美,这意味着,从技术上讲,布洛克绝对应该被划入“呆瓜”或“社交尴尬症”的行列。然而事实上,你要是去问任何一个认识他的人觉得布洛克怎么样,他们一定会告诉你:“他是个很酷的哥们儿。”
在第二周的训练中,我们有一场混打。刚开始我打出了几个坏球,接下来又有了更多坏球,以至于到最后我什么都做不对了,压力大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最后,教练叫大家继续训练,但罚我去跑圈。布洛克打得很聪明,并没有对我赶尽杀绝或者有意让我抬不起头来,但是我仍然觉得非常难堪,我们队里的其他队员也从来没有谁因为打得太臭而被罚跑圈的经历。(www.xing528.com)
教练解散队伍之后,他忘了我还在球场上跑圈,就开车回家了。半路上他才想起我来,就把车开回球场,看我还在疯狂地跑圈,他充满歉意地叫我停下来,说了一些鼓励的话,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叫我不要泄气。我慢慢地走向更衣室,一路上都沉浸在纷乱的思绪中,当我沿着跑道走下一个小山头,忽然发现布洛克在网球场门口等我,手里还提着一袋网球。看见了我,他用一种平淡的语气说,“嗨,搭档,再练一会儿吧。”
当时十几岁的男孩中盛行一种“适者生存”的观念,即便在轻松自由的乡间郊区也不例外。大家谁都不愿意和群体中的弱者在一起,即使扯上点儿关系都会威胁到他们在竞争激烈的社交层级中好不容易得到的位置。布洛克显然能意识到,我就是当天最弱的家伙,但是他对于维护自己的既有地位毫不在意。虽然并没有人叫他来陪伴我,但是他所受的家庭教养让他在这样的时刻自然而然地做出了最好的选择,这种教养已经成了他的一部分:“别人最需要的时候,也是你最有用的时候。”
我们默不作声地打了45分钟,我打得越来越好,也越来越自信了。最后,布洛克说,“坚强点,哥们儿,我们肯定搞得定”。说完就轻快地跑步回家了。就是这短短的45分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布洛克深受大家的喜欢,为什么了解他的人都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他已然形成了一套以“公平、友善、忠诚”为核心的社交原则,正因为做到了这些,即使在一些微小的社交期待上做得不好,也并不能影响什么。布洛克不必像其他讨喜之人那样有那么多的小担心,这三个核心原则已经帮他扫清了友谊之路上的主要障碍。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宝贵的启发,在这个剧烈变迁的社会大背景中,其重要性可以说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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