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美等发达的西方国家,出版经纪人已经成为他们出版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图书市场中的把关人、缓冲器和催化剂。一方面,他们积极联系国内出版商及发行市场,凭借其对图书操作的熟练和对市场的灵敏度将最大限度地整合图书资源,使之发挥最大的作用,充分满足读者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国际版权贸易中也扮演着代理人和中介人的重要角色。相比之下,我国近年来虽然出现了类似于出版经纪人的文化工作室、文化公司、版权代理公司等这类机构,但真正意义上的出版经纪人极其少见或者说并未完全出现。我国出版经纪人还处在初步的发育阶段。
(1)图书工作室
这些具有出版经纪功能的民营书业公司,通常都与出版社结成合作伙伴。他们具有选题策划、内容供应、封面设计和出版宣传策划能力,不仅与出版社和出版商合作策划选题、制作图书,还可与作者联系出版事宜,使更多的作品及早问世,繁荣图书市场和文化事业。
在出版业分工更加细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一些熟悉出版流程,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室人员将极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出版经纪人”。一方面他们将依靠对图书操作的熟练和对市场的灵敏度,最大限度地整合图书资源,沟通作者市场与出版市场;另一方面,他们在国际版权贸易中也扮演着代理人和中介人的重要角色。有的工作室已经开始与国外的版权机构进行业务联系,通过出国调查访问,以灵活高效的运作,取得了国外出版机构的信任,这些人只要有适宜的外部环境,就极有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出版经纪人。这些工作室的主要工作是为出版社提供选题策划和内容编辑服务,有些承担着作者代理商的角色。还有些工作室则是靠对市场的把握,确定选题、书稿和印刷厂家、分销商的互惠关系等优势资源自行安排图书生产和销售,其性质与书商相同。
(2)文化公司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一些以专门提供稿件或者说提供内容的文化公司,这些文化公司为出版社、影视制作公司提供文学作品和影视文本。同时还存在着稿件拍卖会类似的活动。这些文化公司也带有经纪人的一些性质。
(3)民营书商
也有许多以“文化公司”或者是“图书发行公司的面目出现,但又不同于上面专门提供稿件的文化公司,这些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个民营的出版社。这些民营单位或个人具备了相当的市场敏锐洞察力和资本运作能力,他们能够真正走入社会中开展调研、分析,积极主动地联系作者,组织选题;他们可以自主灵活地根据市场需要,充分娴熟地运用策划能力和包装技巧宣传作者;实际上民营书商已成为我们出版发行行业中难以忽视的重要一部分。尽管目前在我国的图书出版市场上民营书商大多通过与出版社合作的方式参与图书的运作,但已经出现一些书商从事出版经纪活动的现象。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已经有了出版经纪人的特点和功能。
他们都有相对固定的作者群,一些民营出版人为了培养作者,培育市场,甚至不惜血本,投入了大量资金。但他们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经纪人,他们和传统的出版人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将版权代理与出版发行合二为一,他们通过获得版权并出版和销售图书以获取利润。他们既赚版权代理的钱,也赚出版发行的钱,他们希望包揽一本书的全部赢利。这在短期内也许有效,但放开眼光就会发现,这种不规范的经营和不确定的身份,很可能会给图书出版市场带来一定的危害。
但也要指出的是,一些书商从事着出版经纪活动,但书商的目的主要是出版发行的效益最大化。而经纪人却是要着眼于长远的规划,他更贴近作者的利益的争取,追求的是真正意义的文化。
(4)签约作家制
主要是以出版社编辑等工作人员同作者实行的签约作家制形式出现。这几年来,我国一些出版社对作者实行签约作家制度的事在出版界时有所闻,这种签约作家制度与西方国家的出版经纪人制度实际上有一些相似之处。有一些出版社曾尝试了或打算尝试这种签约作家制,如青年作家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的成功合作等。但是就我国出版界的总体情况来看,这种制度尚不成熟。人民文学出版社策划室主任孙顺林认为,现在在我国实行这种签约制的时机还不够成熟。虽然目前国内的流行音乐以及影视娱乐界经纪人制度已经初具规模,但作家与歌手还有不同之处,甚至与国外的作家也有一定差距。像国外,尤其是畅销书作家,他们可以按照经纪人的要求“制造”出适合市场需求的图书产品,而我国的作家的创作个性是第一位的,他们的创作是随着不同的条件而变化的,难以事先规定。另一方面,由于作家的创作状态不稳定,出版社也难以保证其所写的所有作品都可以适合出版,或是保证出书所获得的利润能够平衡出版社宣传包装的前期投入,从而最终导致双方互相都有一些承诺无法兑现。另外,目前我国一些出版社所实行的项目负责人制度,也带有经纪人制度的色彩。像陆幼青、白岩松、韩寒、郭敬明等,都可以算是被包装过的作家。(www.xing528.com)
(5)专业文学网站
随着网络化的普及,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网络建设成本低廉和信心传播及时、便捷的特点,使得一些具有出版经纪功能的稿件交易中心不断涌现出来,形成了地域性或跨地域性的全国网络平台。一部分的专业文学网站也开始从事着版权代理的工作。
出版社和作者都可以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稿件交易,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有:中国荐稿网,榕树下、京华传媒网、三石图书文化传播网。这些网络稿件交易中心通常都提供稿件推荐、帮助作者出书、为媒体约稿等服务项目。它们也采取会员制,让本站会员的稿件优先推荐,并且会员的作品远比一般来稿发表机会要大。它们从作者手中收取20%的推荐费。在收取的20%的推荐费中,一部分给荐稿人。如榕树下全球中文原创作品网就力图在网络作者与出版社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为此,榕树下全球中文原创作品网搭建了“榕树下在线作品交易平台”。它的工作主要包括:①为网络文学作品寻求出版。网络作者可以在榕树下注册笔名并投稿,投稿时必须发表版权声明选择不同的授权级别将发表后的作品授权给榕树下。授权级别包括将作品委托给榕树下全权代理、同意榕树下将作品推荐给传统媒体以及仅同意榕树下以一定的形式使用相关稿件。②维护网络作品版权。作为版权代理人,榕树下承担着维护作者版权的责任。一旦发现网络作者的版权受到侵犯,榕树下会对作者的版权进行维护,甚至诉诸法律手段来解决。
(6)版权代理公司
根据我国《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版权代理公司的主要业务有:
接受委托,开发作品的使用市场;
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
代理签订转让或授权使用合同;
代理收取版税或以其他形式支付的报酬:
代理其他有关涉外的著作权事务。
在我国,目前的版权代理机构有的将业务集中在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解决著作权纠纷上,也有的版权代理公司集中力量,专攻作家作品的代理,就其主流来看,其主要业务大多集中在作家作品代理和图书版权中介上。这是我国当前出版经纪业务的主要形式。简而言之,目前我国版权代理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也扮演着出版经纪人的部分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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