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功能
服务功能是文化中介机构的一项重要功能,其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政府和文化经济主体、法人和公民。一方面,我国一部分文化中介机构是由政府职能转变而来,承担着政府的部分职能,特别是管理型文化中介机构,例如出版行业协会承担着贯彻落实政府的有关政策,促进出版行业的健康发展的职能[13]。另一方面,文化中介机构联系面广、信息渠道多、掌握的信息量大,能够凭借专业性特征,依靠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及时、迅速地获取市场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析、归纳和整合,最终形成信息资料数据库。因此,文化中介机构的信息反馈功能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此外,文化中介机构可以为经济主体、法人和公民提供全方位、多领域、多层面的服务。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交换过程中,文化中介机构涉及的领域宽广,信息传播速度更快、更便捷,通过创造性智力劳动和服务,能够促进文化信息交流渠道多样化,为交易双方提供更多接触机会,扩大文化信息传播范围,促进文化商品交易。文化中介机构既服务于文化生产者,将文化产品和服务及时卖出,又服务于文化消费者,及时满足他们的文化需求。文化中介机构还可以发挥“把关人”作用,对文化市场需求进行因势利导,引领文化消费时尚,掀起各种文化消费热潮,从而能够培养文化消费群体,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
(2)沟通功能
文化供给和需求是文化商品流通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方面,文化生产者专注于文化产品的生产,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需求市场、对产品和服务进行策划以及更好地营销等[14]。文化中介机构是文化产品和文化市场沟通的桥梁。它活跃于文化生产、文化交换、文化消费三大领域,能够传播文化产品信息、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流通,调节文化供需。文化中介机构也是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文化中介机构一方面与政府部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对政府的政策方针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与文化经济主体、法人和公民交往密切,比较了解他们的要求和呼声,文化中介机构可以代表文化企业与政府对话,充当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文化中介机构不仅可以发挥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以及不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还可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关系的强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文化生产者、文化经营者和文化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和利益更加突出,例如制造虚假广告、侵权盗版行为会损害不同文化主体的合法利益,文化中介机构通过调节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缓解或者避免矛盾的激化。协调不同文化主体的利益,维护不同文化主体的合法权益是文化中介机构的重要职责。
(3)公证功能(www.xing528.com)
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关系错综复杂,受各种经济利益的驱动,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尽管文化中介机构的全部职能是提供文化中介服务并通过提供服务获取报酬,但文化中介机构的服务不同于其他商业服务,这种服务是居间性的、双向的,既要对政府负责,又要对文化企业负责,服务的质量和内容要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社会监督。因此,公正性和客观性是对文化中介机构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文化中介机构是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组织,其从业人员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能够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落实进行查证核实,对市场主体发布的各种文化经济信息进行核实并发表客观公正的核查报告,还可以为政府制定行业规范提供咨询等。文化中介机构的地位和性质是促进文化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公平和公正,促进文化经济秩序的规范化。此外,文化商品一方面是物化的精神产品,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市场交换实现的文化精神产品和娱乐服务的总和,其经济价值难以度量,所以文化中介机构的作用不仅可以沟通供需双方,提供信誉保证,它们还对文化产品的价值认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4)监督功能
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对经济运行进行间接调控,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职能转变后,一部分权力还给企业,一部分权力交给市场;一部分职能放给社区组织,一部分职能就转给中介组织。
然而,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弊端,一些文化企业习惯于计划管理,政府转变职能后,经济管理主体暂时空缺,我国文化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文化生产者、经营者不成熟,必然会导致盲目竞争,因此,需要文化中介机构承担政府的某些社会职能,对文化市场运行进行监督和协调。文化中介机构的监督是一种综合性监督,且独立于行政管理之外,在某种意义上比政府监督更有效、更贴近市场,特别是非盈利性文化中介机构,比如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等,它们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对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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