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到学科建设效率的职业道德基础时,还有一个问题需要作进一步探讨,即:是个人越有自主性,效率的增长潜力越大,还是个人的自主性越少,个人越是从属于某个团体、某个组织甚至从属于整个社会,效率的增长潜力越大?
为什么会提到这个问题?这与学科效率的职业道德基础有关。在学科的基础平台、研究工作的客观环境和保障条件为既定的前提下,在团队成员知识储备和研究能力已知时,如果个人有较大的自主性,那也就有较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从而效率增长的潜力较大。这就是说,学科团队建设中自主的骨干成员越多,学科建设越具有活力,学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就越强,效率增长的潜力就越容易发挥出来,所以不能认为学科团队成员的自主性越大对学科发展越不利。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既然效率的源泉也在于人际关系的协调,在于人同团队或学校的适应,那么在个人从属于某个学科、某个二级学院,甚至整个学校时,人际关系协调的可能性、人同团队或学校相适应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这岂不是表明效率增长的潜力越大吗?
其实,上述问题并不是不易弄清楚的。个人的自主性与个人对某个团体、组织甚至社会的从属性,可以相容并存,而不是非此即彼、必然二者择一的关系。学科效率的职业道德基础,既包括了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也包括了人际关系的协调与适应。只强调前者而忽视后者,或者只强调后者而忽视前者,都是不对的。一个学科内部合理的情况应该是:既有团队成员的自主性,又有人际关系的协调与适应,二者不可以偏废。个人对某个学科、二级学院甚至学校的从属,与学科、二级学院和学校对个人的尊重是并存的,这种并存保证了效率的不断提高。换言之,个人对学科、二级学院、学校的从属应当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强加的、被迫的,而要人际关系保持协调,人与人之间应当在各自自重的基础上相互尊重。
现实学科建设中的情况正是如此。一个人就职于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依据职业生涯规划,他总会被归属到一定的学科,并依托某个学科基础组织按照一定的方向从事某个岗位的工作。作为该学科团队成员之一,他必须尽可能处理好人际关系,以求得相互协调、彼此适应。但与此同时,作为一个人,他有自己的愿望、自己的要求、自己待人处事的原则,他必须有自主性,然后才有积极性与创造性。一个人的自主性,是他处理好人际关系的前提,也是他同学科、二级学院、学校协调与适应的前提。如果在学科团队中,他的自主性受到限制,纯粹被当作一种工具来被别人使唤、支配,他没有活力,没有激情,没有生机,处理好人际关系又有什么意义呢?
以上的分析告诉我们,学科建设效率的职业道德基础是客观存在的,但效率的提高既可能是现实的,也有可能是潜在的,效率提高的潜力不一定能充分发挥出来。要把潜在的学科建设效率变成现实,一要靠对人的自主性的尊重,以使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二要靠人际关系的协调,靠人同学科、二级学院、学校适应程度的增强。(www.xing528.com)
【注释】
[1]此文刊载于《北京印刷学院高等教育研究》2010年7月。
[2]梁小民.写给企业家的经济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47.
[3]分享制就是全体成员参与绩效分配。这种激励机制能把成员的个人利益与组织的整体利益联系在一起,从而避免平均主义“大锅饭”。每个人薪酬的多少取决于对组织的贡献。这种贡献大小的判断标准是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学术职务的高低。职务不同,承担的学科建设任务不同,责任不同,贡献也不同,体现出了按照业绩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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