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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科组织管理的基本原则及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应该逐步形成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为纽带,以学术管理和自律为基础的新型基础学科组织。

基础学科组织管理的基本原则及优化措施

1.集中配置基础学科组织资源,建立环境共享机制

基础学科组织应该有符合其学科研究方向定位的实验和研究环境及其他配套设施,保证其研究、人才培养等业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属于相应学科的基础学科组织和配套的实验、研究环境应相对集中,这样既便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各学科研究方向的交流,又便于管理。各二级学院要在统筹和合理安排目前资源的基础上,将基础学科组织需要的配套设施建设纳入二级学院乃至学校的发展建设规划,确保有计划地实施和完成。

2.基础学科组织实行学术管理和自我约束相结合

基础学科组织是学科专业的最基础细胞,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功能发挥的最基本单元。教学和科研是基础学科组织的最基本任务,学术环境、氛围和文化的建设和形成是最重要的软实力。因此,应该逐步形成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为纽带,以学术管理和自律为基础的新型基础学科组织。二级学院以及学校在管理上应给予基础学科组织充分的自主权,通过营造学术氛围构建基础学科组织“强调团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和谐发展之路,尤其要重视学科带头人作用的发挥和学术道德素养的培养,使基础学科组织真正成为支撑学科发展的微观主体,做到学术自律与管理环境营造相结合。(www.xing528.com)

3.基础学科组织的设置、调整和变更按照程序和权限有序进行

基础学科组织的设置应以需求为导向,首先要考虑本科专业和相关硕士授权学科的需要。是否设置和变更(包括调整、撤销),应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甚至更大范围内组织论证,然后报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征求相关领导意见后,报院长办公会确认。在涉及基础学科组织相关资源(人员,办公以及实验、研究环境和设施等)需要调整时,也要按照资源的管理权限,有序进行(需要请示的必须请示,需要备案的必须备案)。具体来说,基础学科组织人员的调整由人事处(一般人员)和组织部(处级干部和纳入“人才”范围内管理的高层次人员)负责,教学与专业(特色)实验室由教务处负责,纳入重点实验室的资源由科研处负责,与硕士授权学科相关的重点学科、学位点以及配套资源由研究生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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