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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的方式及问题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目前各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的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多采用专家鉴定方式。(一)会议鉴定会议鉴定是课题组与课题主管部门协商结题的鉴定方式,一般是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经课题主管部门同意即可。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要求采取会议鉴定的形式,充分发挥会议鉴定对课题研究的作用。如果在鉴定过程中掺杂人际关系、学校名望、有偿交换等不良因素,鉴定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我国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的方式及问题

我国目前各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的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多采用专家鉴定方式。专家鉴定一般是从理论研究的高度,对研究的理论目标、实践价值、研究过程的科学性水平做论证性鉴定,侧重于对研究科学性的评价,这也是教育科研成果评价必不可少的环节。根据成果的重要性和经费等具体情况,专家鉴定有会议鉴定和通讯鉴定两种形式可供选择。鉴定组成员一般由5—7人组成,人选由教育科研管理机构聘请。鉴定委员会或鉴定小组以专家为主体,鉴定专家应精通本学科业务,具有高级职称或荣誉称号,属于同行中的权威人士。除专家外,还应有相关学科规划成员和业务水平相当的教育行政人员参与。

(一)会议鉴定

会议鉴定是课题组与课题主管部门协商结题的鉴定方式,一般是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经课题主管部门同意即可。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要求采取会议鉴定的形式,充分发挥会议鉴定对课题研究的作用。这种形式一般要召开同行专家会议进行评议,课题主持人先陈述研究过程,同行专家再对课题的成果进行鉴定,也可以对课题提出咨询指导意见。这种会议鉴定形式的优点是同行专家可以针对课题研究中的问题和研究报告,与课题研究人员开展面对面的交流。课题研究人员能汲取专家对课题设计、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等方面的指导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研究成果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但会议结题鉴定的组织难度较其他形式繁杂,成本较高。一些省市对重点课题成果的结题鉴定有具体的量化指标。[19]

还有一种会议陈述式的鉴定是实地验收鉴定。鉴定工作前一个月,课题负责人应向课题管理机构提供有关的鉴定材料,由课题管理机构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实地验收鉴定。

(二)通讯鉴定

通讯鉴定是省级规划课题鉴定的主要形式,一般课题应用得比较多。由教育科研管理机构行文统一组织鉴定,收集鉴定材料,组建专家组,提出书面鉴定意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课题成果鉴定证书。通讯鉴定相对会议鉴定而言,成本较低,但课题负责人没有与同行专家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专家对课题研究的了解不一定充分,对课题所做的鉴定可能存在偏差,不利于课题组成员进一步总结和提升研究成果,提高自己的研究水平。(www.xing528.com)

(三)免于鉴定

成果认定,也称免于鉴定,只要成果通过了认定,就可以不再参与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成果认定主要通过经审定或认可的社会专业评价机构的评价、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公开出版著作、获得政府奖励等来表示研究成果已经获得社会认可,可以不再接受其他方式的鉴定。成果认定其实质也是一种同行专家的评议,只不过不是由课题管理部门直接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而已。

各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免于鉴定的要求不同。有些地方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课题,可申请免于鉴定:获国家级奖、省部级评奖二等奖以上,奖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学优秀成果奖等;主要成果主体部分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纳的;课题最终成果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教育研究》上发表或转载,或有2项以上在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上转载的。

无论是会议鉴定还是通讯鉴定,都应本着科学态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组织进行,以便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中肯的鉴定意见。如果在鉴定过程中掺杂人际关系学校名望、有偿交换等不良因素,鉴定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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