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公正。努力增强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透明性,克服个人主观因素的干扰,确保评审活动和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2.权威。组织由教育理论专家与教育实践专家相结合、省内专家与省外专家相结合、高校专家与地方专家相结合的专家评审组,确保规划课题的评审过程与评审结果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3.效率。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实施、严格管理,努力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为各项课题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4.全面。重点与一般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专业研究队伍与群众性教育科研相结合,全面覆盖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领域,以体现教育科研规划的整体性、综合性。既要满足教育科研发达地区的迫切需要,又要满足教育科研欠发达地区今后发展的需要。
5.服务。要充分体现科学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服务本位”的思想,将课题评审作为科研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教育行政决策和改革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二)立项的基本原则
1.所选课题应以一定时期的主题为依据。
2.课题立论根据充足,学术思想严谨,研究内容和攻关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具体条件。
3.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第一负责人,课题研究的实际主持者,能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实施到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课题研究所必需的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健康条件,年龄、知识结构比较合理;所在单位能为其研究工作提供必需的条件和时间。
5.课题所提出的经费预算合理,对于能够自行解决研究经费的课题,其申报、评审按照同一标准进行。
6.一般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3年。
(三)课题立项评审原则
1.方向性原则。方向性就是教育科研的正确导向。包括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研究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研究的目的、意义是否明确等。
2.价值性原则。所选课题符合本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价值,对教育科学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
3.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理论和事实依据科学,课题立项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具体,研究对象确定,研究方法科学,步骤切实可行,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
4.创新性原则。创新性是指课题研究在诸方面的突破,比如新的观点、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新的视角等。(www.xing528.com)
5.客观性原则。客观性是指评审课题过程中要立场公正,以科学理论为评判标准,选优汰劣。应把握论证是否合乎逻辑,条理是否清楚,语言是否准确、简练,是否有前期研究基础,是否进行了信息资料的查询和搜集。
6.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者,特别是课题负责人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学术水平和组织能力;课题组成员年龄、知识结构合理,具备课题研究必需的精力、知识和能力;所在单位支持课题研究工作,具备必要的研究环境和条件。
(四)课题评审的主要标准
1.课题论证的质量
(1)对所研究问题表述的清晰程度:问题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具有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的表述具体而清晰,能够将问题转化为明确的“假设”。
(2)课题选择的独特性或创新性:能在充分把握研究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清楚地表述自身研究与现有相关研究的关系,清楚地表述课题自身的价值和意义。
(3)课题的实践价值与理论意义:具体明确地阐述课题研究对解决教育实践问题、对发展教育理论的作用。
2.研究设计的质量
(1)能够较为科学而清晰地提供支撑性理论及相关性理论的阐述,概念的使用准确而严密,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连贯性。
(2)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过程和研究方法的确定和选择明确而具体、合理而科学,能够展示出清晰的研究步骤和操作轮廓,设计思路清晰、主线明确、重点突出。
(3)研究设计具有确定的可完成性,措施、条件、保障到位。
(4)基础理论研究、历史研究等项目的设计质量,根据研究项目的自身特点,参照上述标准灵活掌握和运用。
3.预期成果的形式
(1)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包括报告、论文、专著、影像制品、相关软件等形式。申报者对预期成果及其学术、实践价值不仅要有明确的自我界定,而且这种界定必须符合课题设计的相应要求和水平。
(2)预期所取得的主要成果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审时将不予通过:编著或译著;一般性的工作研究;只有论文汇编和经验总结汇编;本人已经获得的成果;他人已经获取的成果或与他人成果在性质和特征上类似的成果。
4.课题批准立项
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立项的课题,由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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