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之后,又分别在不同的时期继续推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为此,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存在认识不够清晰的问题,先生对此进行了系统性的阐述(葛家澍,2001)。
在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4个程序进行描述之后,先生阐述了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
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该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引用的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会计问题作出处理的规范……
会计制度则采取另一种形式。它是以某一特定部门特定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www.xing528.com)
从先生关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区别的阐述中,会计界可以清楚地了解两者的差异。通俗地说,会计准则侧重于确认与计量,需要广泛运用职业判断;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记录与报告,容易了解和操作。尽管如此,先生对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阐述实际上更加辩证、务实和符合中国国情,既未像一些学者一样,迫切希望和国际接轨,用会计准则体系替代会计制度,又强调了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各自的优缺点。具体地,先生认为,出于国际协调、财务报表可比与吸引外资的考虑,的确会计准则比会计制度更好;但是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以及当时会计人员的习惯、知识结构及业务素质,会计制度因其易懂易学、便于操作的优点,仍应在中国企业的会计核算中有一席之地。换言之,今后一段时期,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两种形式在中国会计规范中应当同时并存。
先生建议应当重新审视会计准则和制度的本质及特点,在修订会计规范时,应按照3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利于报表编制者阅读、理解和运用,以及有利于监管机构的监管——的基本思想来协调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问题。
先生对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的认识及阐述,是基于当时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审时度势后的建议,因其务实性而得到了相关监管部门及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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