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单一的类别可以描绘审计质量的全貌”,因此应该采用多维的审计质量度量(De-Fond,Zhang,2014)。[12]以往研究表明,重大(财务)虚假陈述、非标准(持续经营的)审计意见和可操纵性应计(应计项目质量)可以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Chin,Chi,2009;DeFond,Zhang,2014;Francis,Michas,2013;Gul et al.,2013;Lennox,Pittman,2010)。
Francis(2004)认为,很难对审计质量进行事前评估。所有中国拟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都是标准化的,即审计意见的类型必须是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这是IPO申请公司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批准的必不可少的门槛。此外,如果将财务重述作为审计质量的度量,由于其发生在后期且部分数据缺失,样本量将大大减少。IPO公司的样本量限制了其他与审计质量有关的替代变量(如会计稳健性)的使用,因此,本章采用可操纵性应计作为IPO公司审计质量的反向替代。
本章采取Dechow等(1995)修正的Jones模型估计可操纵性应计。具体地说,公式4-1用于估计总应计:
式中,对于公司j和年度t,ACCj,t表示总应计利润,以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计算,除以年初(即年度t-1)总资产(净利润是指一家公司在t年度的总收益,经营活动现金流是指经营性现金收益);ΔREVj,t是指t-1年到t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PPEj,t表示t年末的房产、厂房和设备价值,TAj,t-1是t-1年的总资产,用以平减其他变量。α1、α2、α3为每一个行业年度的估计。(www.xing528.com)
然后,使用公式4-2估计非可操纵性应计(NACC)。根据Dechow等(1995)的研究,总收入中应收账款的变化包含于公式4-2中用于计算非可操纵性应计:
最后,可操纵性应计(DA)为总应计利润与非可操纵性应计项目的差额,如下所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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