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决策往往是组织资源的分配和再分配,说到底是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不均衡,利益主体前所未有地日益多样化,利益和权力前所未有地被重新调整和分配。即使在同一阶级、同一阶层内部,每个主体的具体利益也存在明显的差别。各方利益主体都期望在领导决策中,也就是在新一轮的利益格局构建中获得收益,这就增加了不同利益主体发生摩擦的概率。而领导决策往往就是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意见和观点相互碰撞、博弈的结果,根本无法做到“零冲突”,因此,领导人才在决策中要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公正公平地决策。这就需要着力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建立多元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的表达是决策的基础,领导决策总是在一定利益表达基础上的决策,只有通过多元利益主体充分的利益表达,才能使其利益诉求反映在决策参与程序中,从而使最终的决策既可以反映最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又可以保护少数人的正当利益,进而保证决策的广泛社会基础。当然,决策中又不能迷信人数的多少、声音的高低。即便对更多群体有利的决策,也要充分听取那些对此感觉不利的少数人意见,争取实现共存与共赢。
二是建立利益综合机制。原生态的民意是一盘散沙,需要将各分散的利益主体要求进行科学理性地归纳、概括、集中、提炼总结和分析。在利益平均化的格局下,将相差无几的利益表达整合成为整体的、全面的利益要求。对那些有一定差异的利益诉求,应积极地培育其让步妥协精神,努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和解决方案的最大公约数,并使之与社会主导性群体的利益要求紧密结合,进而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或政策予以满足。(www.xing528.com)
三是建立利益采纳机制。只有公众自己的意志与利益得到了合理的体现,其意见真正为决策者所接纳或采纳,才能提高社会公众对领导决策的认同感和支持度,社会公众在接受和执行决策时才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决策才能最终落地生根。
四是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制定使得利者反哺利益受损方或向利益受损方进行其他利益倾斜的措施,对那些在决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利益牺牲者、弱势群体或受损方实施利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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