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注勾栏、瓦舍与佛教关系的学者较有代表性的是康保成先生。他撰写有一篇《“瓦舍”“勾栏”新解》[55]的文章,其中对二者的佛教源头作了详细考证。勾栏是我国宋代时的娱乐活动场所,它们在很早便进入戏剧研究家的视野,然而从该词语的来源看,人们对其认识不能够取得统一,很大原因在于没有认识到印度传入的佛教文化在其形成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此处,笔者将勾栏与瓦舍的来源分别作一讨论。
(一)“勾栏”小考
与我国寺庙及建筑文化相关的“勾栏”一词,一开始便被赋予栏杆之意,崔豹在其著作中将勾栏的含义作了详细的解释:构栏,汉成帝顾成庙,有三玉鼎、二真金炉、槐树,悉为扶老构栏,画飞云龙角,虚于其上[56]。此处,勾栏即是栏杆的意思。到宋元时期,勾栏的含义在官方的史料典籍中仍旧表示栏杆。这也表明,勾栏一词的含义从作建筑物的栏杆之意转向表示歌舞表演场地,是宋元时期才有的。从敦煌莫高窟中第226窟和231窟的壁画上,可以看到《营造法式》中的勾栏制作方法与此完全相同。由此可知,宋代时期的勾栏是从隋唐时承袭下来的。
据前辈学者的推测,勾栏之所以被从栏杆借用到演出场所的可能性有三点。
第一,明清时学者考证得出的结论,其与建筑有关。例如在《唐音癸签》中的“勾栏”条有如下记载:木为之,在阶际。《古今注》:“始于树下置勾栏。王建《宫词》、李长吉《宫娃歌》,俱用为宫禁华饰。自晚唐李商隐辈用之倡家情词,如‘帘轻幕重金钩栏’之类,宋人相沿,遂专以名教坊,不复他用。《汉书注》:卖隶妾纳阑中。以为曲中丽饰称,可;以为寓简贱意专称,不可。”[57]
更有甚者,《宋史·舆服志》中在记载宫里的一种小舆时说“下有勾阑、牙床”;又“四面曲阑”、有“奉舆”,在记录指南车时说其有“重台,勾阑”,明远车为“重檐勾阑”。[58]
第二,勾栏之所以由普通的栏杆转而指代演出场所,与它常设置在佛教寺院的舞台周围有关。
四库的文献中记载,详解勾栏制作方法的《营造法式》写成于北宋时期。当时的勾栏仍然被称为栏杆,到今天为止,在建筑界仍有以勾栏借代栏杆的做法。在《介休祆神楼》一文中,学者常亚平在描绘介休县的祆教戏楼时,即称二层栏杆作“构栏”。[59]这一材料表明,勾栏一词的含义从做建筑物的栏杆之意转向表示歌舞表演场地,是宋元时期才有的。孟元老在其著作中记载:“街面南北有瓦子若干,其中又有大小勾栏,能容纳十余人。”当中设有大大小小五十多余座勾栏,在第四卷中又说:
余命妇王宫士庶,通乘坐车子,如檐子样制,亦可容六人,前后有小勾栏。[60]
此则材料中,勾栏的含义有所不同,前者专门指称歌舞表演的场所,后者的意思单纯当栏杆讲,与上述引文中指称内容相同。从成书于南宋的《梦华录》中还能够得知在当时这两种含义是混用的。发展到后期,自一些史料典籍中可知,勾栏用来专指演出时所搭的棚。
此时,勾栏虽然仍有栏杆之意,但它是特殊的环绕其中的“四面钩栏”,与唐时宫廷中的水榭建筑极其相似。从一百首《宫词》来看,以环绕场地的四面勾栏来表示歌舞表演场地的可能性极大。
唐人李商隐的诗中有帘轻、幕重、金钩栏这样的诗句,此处的“钩栏”,顾名思义是帘幕的挂钩,它与戏剧场所的关系还是间接的。对于李贺在《宫娃歌》中的“勾栏之下锁阿甄”一句,后人王琦在其注中有:勾栏,依房屋高低之貌,挂于顶层穹隆处。[61]
在此处,因为栏杆是弯曲而起相互连接作用的所以才被称作勾栏,按此种套路理解,前文中帘幕的挂钩,也起到了勾连的作用而且是弯曲的,所以被称为勾栏。然而李贺诗中的“钩栏”仍表示栏杆的意思,那么其余宋元时期表演场所之间的联系还需要进一步阐明。《艺林汇考》等古代文献记载中,都有相似的论证。但将勾栏的含义以《汉书》及其注出发考虑的,仅有胡震亨一人。他引用《汉书》中的材料对其做了说明。
因此说,“勾栏”其实是一种借代的称谓或者俗称。在正史当中没有记载,《东京梦华录》中所说的“勾栏”的源头很可能即是《宋史》中的“编木为栏”。当时的民间百姓先是把临时搭建的围绕伎乐的栏杆叫做“勾栏”,发展到后来用以指伎乐表演的专门场所。
在唐代诗歌中,将“勾栏”一词与歌舞演出场地结合得较为紧密的是白居易的《霓裳羽衣歌(和微之)》。唐明皇最喜爱演奏《霓裳羽衣曲》,诗中有:“勾栏玉案前,夜夜歌舞升。”[62]
依照诗中描写,这一舞蹈是在勾栏下的香案前表演的,白居易曾经在宫廷中观赏过该舞。既然舞蹈表演是在“钩栏下”而不是“钩栏内”,那么就可以大致推断,当时举行歌舞表演的场所一定是在宫廷的重重建筑中的“钩栏”之下。据白居易与王建的诗歌能够知道,唐时宫廷里的表演,与“钩栏”密切相关。这是“钩栏”被借代为表演场所的另一种可能性。
勾栏的含义,在佛教文化传入中原后,有了新的定义,本身指代僧舍。寺院的“瓦舍”在用以指大型的表演场所的时候,“勾栏”即开始专指演出时所搭的棚。
在汉译佛经当中,栏楯、勾栏出现的频率非常高,与在世俗社会文献中出现的次数相比多了很多,加之敦煌石窟中所反映的情况,可以想见,在佛教经典中,栏楯及勾栏都是极乐世界的象征,世人往往以实物装扮勾栏,四面八方设亭台水阁,正中央则演歌舞伎乐。
第三,康保成先生认为,佛教寺院及汉译的佛典是将“勾栏”过渡到演出棚地的中间环节。[63]这一观点受到一部分人认可,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从唐时的敦煌壁画以及诸多的汉译佛经中表现出的佛教建筑来看,“勾栏”从最先表示佛教寺院中表演天宫伎乐的场所发展为指代世俗社会中的歌舞表演场所的可能性最大。
关于该问题的进一步探讨,是戏剧家廖奔先生,他在一本著作中推测,“勾栏”的内在意义,之所以能够转化为“剧场”,是因为在唐宋时期人们往往在表演舞台的四面围有栏杆,人们将围有栏杆的舞台称作勾栏,而进一步又把它借代称作演出场棚的名称。[64]除这种情况外,演出场地之外的其他小型建筑,通常四周也围以栏杆。《南宋馆阁录》中记载:“右文殿五间……皆围以栏杆”“殿后秘阁五间……也围以栏杆。”[65]
这里又有一点疑虑,栏楯与勾栏如若都有栏杆的含义,那么为何单单将勾栏引申出演出场地,需要进一步考证。
然而玄应在《一切经音义》中记载:“《说文》:阑,槛也。《通俗文》:栏槛谓之楯。王逸注楚辞云:竖者为槛,横者为楯。栏楯,屋檐四周装饰,与勾栏之意同。”[66]
《史记》索隐中有“衡,楼殿边栏楯也”。《纂要》里的记载如是说:“宫殿四周栏杆,横楯,竖栏。”[67]由此看来,究竟是竖为楯,横为栏,还是竖为栏,横为楯,始终没有形成一种一致的观点。而确定无疑的是,栏楯指的即是勾栏,在唐代时,宫殿的周围都竖以栏杆做保护,与现今的北京故宫类似,宫殿四周都围以栏杆,大致能够想象出当时的情况,栏楯指的即是栏杆。
(二)“瓦舍”的能指与所指
1.瓦舍的能指
想要最终弄清楚瓦舍的本身意义,必须寻找该词的最初来源。在众多资料的辨析中,笔者从汉译佛经中发现了某些端倪。有关这一词的最早记载或与佛教相关。
在《鼻奈耶》第四卷有类似的记载:“有达贰比丘,失法,佛祖对诸众言:造舍时,应不失法度,依尺照寸,而达贰不尊法度,处以责罚。”“不可自为自做主,当有限量。是如来舒手。”[68]
此外,后秦时期鸠摩罗什翻译的《大智度论》中也记载了同样的事例,只不过将“达贰”变为了“达贰迦”:
达贰迦置红色窟,佛问之,此作何物?阿难白佛曰:乃掏家子,坐草舍唯牛所害,因此为瓦舍。[69]
依据引文中的意思,如来佛祖对诸比丘不听劝阻,肆意造瓦舍的罪行予以了谅解,但同时也提出一点要求,即作为佛门弟子,不可建造过于宽敞的瓦舍。然而,诸位比丘却忘乎所以,不只私自大建瓦舍,并且在瓦舍规格上也超出了世尊规定的限度。
在佛经中还有这样的记载,达贰比丘说:“我工陶作,无与我等者。便和泥造大舍。我所乞者集会,诸比丘入合。佛言:‘汝著衣来,我被至某处观看。’言:‘此是何物,炎火乃尔炽盛?’言:‘汝往,阿难,坏此瓦舍。所以然者,当为后世人故。’时阿难即住,坏此瓦舍。‘谁来坏此瓦舍?’答:‘世尊来坏。’达贰言:‘复如何?’”[70]
引文作者竺佛念,年轻时就出家,四处游走,先后学会多种语言,尤其精通印度梵文,是十六国时期的人,在前秦时就开始从事译经活动。将所引的经文译成白话,所表述的即是:比丘达贰,出身于陶瓦匠,不顾世尊如来佛的清规戒律,私自建造瓦舍,被其他僧人烧毁。释迦摩尼的弟子阿难即是奉佛之命焚毁瓦舍的僧人。
与之相同,在宋代,“瓦”字即可以指代表示歌舞伎乐等娱乐场所。《武林旧事》中的里瓦、中瓦、北瓦、南瓦等也都有此意,并多以位置命名。在佛教的史料典籍当中,和尚的钵有时也称作“瓦”。怀素在《僧羯磨》中记载:
律言:钵有二种,一瓦二铁;色亦二种,一赤二黑。[71]
此外,佛典《大正藏》中也言:
他人无力破瓦舍,唯阿难,以大力,顷刻破。[72]
此处的“瓦舍”也可以翻译为“瓦屋”。《摩诃僧袛律》中也提到“瓦屋”被佛焚毁一事,达贰与达腻伽应该指同一人,那么两则材料就应该说的是同一件事。据佛的戒律,作为出家僧人,不能依照个人的本性,随意修建大的房屋,这样有贪恋尘世的嫌疑。再又瓦屋“寒热无度,使人患病”。因此,佛认为,该比丘的瓦屋应该被摧毁,并以此警示后人。[73]
瓦舍转向表游乐场所的过程中,将寺院称为瓦、瓦舍是起到关键作用的一环。《法苑珠林》中记载;魏山寺中有一僧,行山途中,见一股清泉自上而下飞倾注一渠,渠旁有瓦舍三口,年久失修。[74]
此处的瓦舍作者以“口”来指称,可见它表示的并非房屋,而是庭院。现今仍然有把庭院称作天井的,形状即中间低凹,四周皆为房屋,可以向下俯视的天井状。如若庭院即是天井,那么也可以称其作“口”了。然而,庭院又是怎样称为舍的呢?事实是,在佛教文化中,舍的意思并不仅仅指房屋。《十诵律》中有关涉于瓦舍的记载,其中言:舍分为四种:一乃全覆之,二乃不覆,三乃半覆之,四乃稍覆之。[75]
文中的障作墙壁,覆的意思即表示屋顶,所说的一切障不覆,其意思是指,该舍只有墙壁,没有屋顶,大概形同院落。这样看来,院中墙壁如若用瓦覆盖其上,庭院被称作舍,那么合起来就是瓦舍了。在现实中,佛教寺院的墙体,正是以瓦片覆盖住顶部的。例如《洛阳伽蓝记》中记载:“寺庙之围皆以瓦倾盖之。”[76]这样看来,瓦舍指的即是佛寺。
2.瓦舍的所指
瓦舍表面上看意思貌似不难理解,即指以瓦盖住屋顶的房子,《旧唐书》关涉载李复的事迹时,使用了这一层意思,说其曾“劝导百姓,令变茅屋为瓦舍”。[77]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在唐代前,史料文献中从不曾将“瓦”与“舍”放在一处组合使用。很长的一段时期中,研究者们只知晓宋时娱乐歌舞场所即有瓦舍的称呼,而对于为何如此,普遍存有疑虑。
中晚唐时的文献记载表明,“瓦舍”也即是指僧舍,周贺在其诗中记载:“竹溪人请住,何日向中峰。瓦舍次第坐,僧者行踪少。”[78]
周贺与晚唐诗人姚合、皎然等交往密切。他原是一位法名“清塞”的出家僧人,无意中被太守姚合看中还俗,“加以冠巾”。该诗写的是当年如空上人移居至大云寺的事迹,诗中的瓦舍,指的应该是如空上人先前所居住的僧舍。或许是因为其地山晴少、疾色浓,才不得已而移居的。
南宋时的人们对于“瓦舍”一词的名称来源同样不清楚。《都城纪胜》中耐得翁记载:
瓦,合散之地也。[79]
《梦粱录》中吴自牧说:
瓦舍,来瓦合,去瓦解之义。[80]
此种观点大多数学者不能认同,对此周贻白先生认为:瓦舍实际上指将原本有建筑的地方修整为平地或者旷场,即瓦砾场的意思,所以也叫作瓦子。[81]廖奔先生在《中国剧场史》中认为:此种解释实际上对所有的集市都适用,但是此种借训义来解释文字的方法尚不能准确的解释“瓦舍”这一词,因“瓦舍”中的“瓦”表示形状类似于瓦,中间部分突起四周皆为方形的物体,所谓的“瓦合”也能够解释为“杂合”,这样一来会出现许多歧义。[82]因此,认清瓦舍的实际含义很重要。
清人俞樾《茶香室丛钞》中记录:“有一和尚,名瓦屋和尚,乃日本国人,入中国后于禅院居之。”[83]
因此,这里的瓦屋所指的即禅院。依照佛祖的要求,和尚住在瓦舍中是违背戒律的,但该僧却置之不理,弃之脑后,因此被叫做瓦屋和尚。综合而言,在宋之前的史料典籍中,瓦屋与瓦舍二词,均指僧人所居住的房屋是毫无疑问的。
僧人道宣在一佛经中有:“佛子积钵,久而久之,积累众多。居士游观便讥:‘似陶师瓦肆无异。’”[84]
古有“瓦市酒肆”之语,城市名称中也曾有“勾栏瓦市”之名,南宋时,更将相国寺称做“瓦市”,言“东京相国寺,乃瓦市也。僧房散处,而中庭两处可容万人。凡商旅交易,皆萃其中。货物交换,皆于此地进行”。[85]
依据所引材料的上下文来理解,瓦市一方面是指集市,另一方面,它不单单指佛教的寺院,这是此则材料的可贵之处。
瓦肆,依照其字面意思来理解,有贩卖与制作瓦器地点的含义,佛教汉译经文中就如此解释。《四分律》中有:“瓦钵堆于道,形同瓦肆。”[86]此处表明佛教寺院中瓦钵遍地摆放,与卖瓦器的场所无异。《摩诃僧袛律》中有:“佛住舍卫城……优婆塞言:‘尊者欲作瓦肆耶?’”同卷,客人比丘说:
汝欲持是钵,居瓦肆去耶,用尔许钵为[87]?
这里是说因为瓦较多,所以将居住处称作瓦肆。在佛教的汉译佛经中,瓦肆及瓦舍在早先时期都用其本身意义,但发展到后来,因佛寺常举行娱乐游戏。因此,后来将表演歌舞的场所也称为瓦肆、瓦舍,此处是借用了其转变的意义。
由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途经西域传入中原的佛教文化,与中国戏曲有着不解之缘,不论是戏曲的角色命名,还是戏曲的演出场所“勾栏、瓦舍”,无不打下佛教文化的印记。而追其源,基本却是由“西域”这个文化场,将由印度传入的佛教文化与由中原西进的东方文化在西域融合,并又传入中原,铸造中原戏曲之魂,这也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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