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对“地下文物埋藏比较丰富的地区”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出土文物比较丰富,蕴含着丰富文化价值的区域;二是发现的地下文物点的空间分布比较密集。因此,对于有较丰富文化内涵的单处文物点,应划为埋藏区,这些地下文物的级别一般比较高,多为国家、省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单处文物的价值虽不够丰富,但存在较为密集的地下文物的区域,也可认定为埋藏区。故此,与北京市、广州市的做法不同,深圳市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依据,除历史文献记载外,主要应按照地下文物点的价值等级、分布的密集度来确定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范围。深圳地区可依据历史文献划定的埋藏区,主要是南头古城、大鹏所城。地下文物的价值等级,主要参照地下文物点本身的级别(是否为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考虑其价值及社会影响力。地下文物埋藏比较丰富的地区首先应当是地下文物密集地区,指那些经考古技术手段证实为地下文物集中分布、埋藏密集度较高的区域,文物点数量不多且分布零散的区域不划为埋藏区。同时,划定埋藏区不能仅根据历史文献、传说推测,未经实地调查、勘测的不能划定为埋藏区。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17年)将地下文物埋藏区分为三类:已经确切定位的地下文物埋藏区、经过探测基本明确范围的地下文物埋藏区、尚未完全确定范围的地下文物埋藏区。对深圳市来说,范围较为明确的地下文物埋藏区主要是南头古城、大鹏所城,这两个区域有较为翔实的历史文献记载,地上文物遗存较多。其余很大一批地下文物,都属于尚未完全确定范围的类型。实践中,应根据类型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方法。(www.xing528.com)
本研究采用三种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策略:一是依照文物密集度划定。文物的空间分布密度是判定是否应该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的重要依据。二是依照历史文献记载划定。对于有文献记载的重要城池、建筑等遗址,历史范围是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的重要依据。三是依照文物价值等级划定。已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地下文物具有较高的价值,目前深圳市的多数地下文物尚未发掘或者发掘范围较小,难以确定其范围和价值,其周边可能埋藏文物的范围往往较大。对于此类地下文物,本研究将在地下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较大区域内设置地下文物埋藏区。以上三种策略可单独使用,亦可叠加使用。实践中,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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