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
(1)两线区划的一般标准
199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布我省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公布了广东省15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详见附录2),是广东省内开展这项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据,广州市随后制定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线标准以该文件为基础。经研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的政策要点如下:
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标准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文物类别的不同。
二是省内各个城市的划定标准不同,广州市的保护范围多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多为30—50米。其他城市的稍大,古建筑类的保护范围为5—3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100米;遗址、石刻类保护范围为10—100米,建设控制地带多为100米。
三是塔类正立面以及主轴线的保护范围较大,一般为D=2H,建设控制地带一般为60—100米。
四是建设控制分一级控制、二级控制。
(2)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分类划线标准与案例研究
①古建筑类
图4-30 广州花塔
古建筑类分为寺院、宗祠、衙署、书院、民居,井、炮台、桥涵,塔、牌楼、教堂等类型,其中,寺院、宗祠、衙署、书院、民居、井、炮台、桥涵等不可移动文物在城镇建设区、历史文化名村内的,保护范围是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米;在乡村、空旷平原地带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50米;在空旷山地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50米;塔、牌楼、教堂等高耸建筑在城镇建设区,历史文化名村、街区,风景名胜区,乡村、空旷平原地带、空旷山地的,保护范围为D=H,建设控制地带为D=2H。
●案例:广州花塔
坐落在越秀区的六榕寺内,高57.6米。保护范围为东至朝阳北路,南至现围墙,西至福泉新街,北至仓前街。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60米,花塔后面控制100米,为一级控制。
●案例:德国教堂旧址
图4-31 德国教堂旧址保护范围、建控地带示意图
位于荔湾区芳村联合围码头旁,是广州唯一的德国教堂,始建于清光绪八年(1882年)。保护范围:钟楼及礼拜堂为从文物本体向东、北、南各延伸5米,西至西侧规划路东边线;办公楼为西至信义路现状路西边线,其余从文物本体外延5米;北楼为东、北、南从北楼外墙外延5米,西至西侧相邻建筑东墙线。建设控制地带:钟楼及礼拜堂、办公楼东至珠江岸线,其余从保护范围外延约30米;北楼西至西侧相邻建筑西墙线一线,北侧、西侧从保护范围外延约15米,其余从保护范围外延约30米。
②墓葬类
墓葬类分为普通人墓葬、王公及帝王陵墓(重要墓葬)。其中,普通人墓葬在城镇建设区、历史文化名村内的保护范围是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米;在乡村、空旷平原地带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50米;在空旷山地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50米。帝王陵墓在城镇建设区、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米;在乡村、空旷平原地带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50米;在空旷山地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50米。
●案例:陈伯陶墓
陈伯陶墓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保护范围为东、南从墓边线(含后土石碑)外延约5米,至挡土墙、围墙边线;西从墓华表外延5米;北与林云陵墓保护范围相连。建设控制地带为从保护范围外延30米,南侧至会所建筑北墙一线,北与林云陵墓建设控制地带相连。
③石窟寺及石刻类
图4-32 陈伯陶墓保护范围、建控地带示意图
图4-33 “整理东濠下游碑记”石碑
石窟寺及石刻类分为单体类和群体类。单体类在城镇建设区、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范围是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米;在乡村、空旷平原地带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50米;在空旷山地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50米。群体类在城镇建设区、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范围是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米;在乡村、空旷平原地带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30—50米;在空旷山地的,保护范围为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50米。
●案例:“整理东濠下游碑记”石碑
文物本体位于越秀区越秀北路越秀桥北面护栏上,其保护范围与越秀桥的保护范围相同。越秀桥的保护范围为以文物本体外缘向外延伸5米为界,所以“整理东濠下游碑记”石碑的保护范围亦为越秀桥向外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从保护范围外缘向东延伸42.40米,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大院东围墙一线;从保护范围外缘向南延伸31.90米至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三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南墙一线;西至越秀北路西边缘;北至东风东路南边缘。
●案例:中山大学南门牌坊
图4-34 中山大学南门牌坊
位于天河区石牌五山路、东莞庄,保护范围为从文物本体边缘向东、西、南、北各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从保护范围向东延伸30米至绿化带;从保护范围向南延伸30米至广园东路;从保护范围向西延伸30米至天河区公安分局大院内;从保护范围向北延伸30米至五山路及华南理工大学汽车大楼院内。
④遗址类
遗址类与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不同,由于考古发掘技术和发掘范围的限制,多数遗址有待进一步的考古发掘,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要根据考古发掘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定。
●案例:千年古道遗址
图4-35 千年古道遗址
位于越秀区北京路,是最早的广州城的位置所在,保护范围为东至北京路东边缘;从文物本体外缘(北京路南段文物单体)向南延伸5米;西至北京路西边缘;从文物本体外缘(北京路北段文物单体)向北延伸5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从保护范围东至北京路东侧建筑东墙一线,向南各延伸30米,西侧建设控制地带到骑楼东边线,向北延伸30米。
●案例:西门瓮城遗址
图4-36 西门瓮城遗址
位于荔湾区中山七路口,保护范围为南侧遗址东至人民北路西边缘,从文物本体外缘向南延伸5米,从文物本体外缘向西延伸5米,至中山七路3号西墙一线;北至文物本体北边缘。建设控制地带为东至人民北路东边缘;从保护范围向南延伸30米;西至新规划路红线;北至长庚首约14号、17号北墙,人民北路663号北墙一线,并与中山七路旧当铺的建设控制地带相连。
表4-4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区划标准概览
表4-5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区划方法概览
表4-6 广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退线距离概览
2.杭州市
(1)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区划的一般标准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区划方法与广州市相似,采用退线法与环境边界法相结合的传统方法,基准线为划定对象的垂直投影。一般建筑类、墓葬类的保护范围为5米,有围墙的为3米,其余的一般不小于10米,建设控制地带多为20—50米,操作中依照不可移动文物所在环境的实际情况而定(详见附录4)。
表4-7 杭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区划规则
(续表)
(2)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区划案例
①古建筑类
●案例:大运河桂芳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余杭区临平湖街道桂芳桥社区,创建于元大德年间,为单孔石桥,架于京杭大运河的上塘河段,桥拱面长18.5米。保护范围为北至本体外扩约14米的建筑外墙处,东、西、南至本体外扩2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扩25—40米,避让现代建筑,保持桥体长轴方向的视通廊。
图4-37 大运河桂芳桥保护区划图
●案例:水城门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余杭区临平湖街道桂芳桥社区,南苕溪南岸,创建于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东门在原孔庙前,西门在旧县衙前,城门内设闸槽一道。水城门见证了古代余杭的抗倭历史。水闸用铰关可以随时开闭,这种兼顾战备、防洪等需要的设计是古代筑城史上因地制宜的创举。保护范围为本体四周外扩5米。二级建设控制地带北至保护范围外扩40米,西至保护范围外扩30米,南至南苕溪南岸,东至保护范围外扩约30米。二级建控区内新建建筑檐口高度不宜高于6米。
图4-38 水城门保护区划图
●案例:安乐塔
图4-39 安乐塔保护区划图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余杭区余杭镇东南宝塔山顶。旧时苕溪屡发水灾,安乐塔、舒公塔为镇锁苕溪的双塔,“双塔对影映苕溪”曾是余杭胜景。安乐塔为五代十国时的钱王钱镠创建,六面七层楼阁式砖塔,高35米,文献载创建时为五层,明万历年间加筑为七层。保护范围为距文物本体约30米的45米等高线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为沿山脚等高线范围,保持与舒公塔的景观视廊。
②古墓葬类
●案例:吴昌硕墓
图4-40 吴昌硕墓保护区划图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余杭区超山大明堂外西侧200米山坡上,1932年建成后,吴昌硕由上海移葬于此。墓碑刻“安吉吴昌硕先生墓”等文字,墓前立墓表一通,墓台下塑吴昌硕全身立像,左侧建有吴昌硕先生纪念馆,紧邻超山观梅处。保护范围为墓园及大明堂周边区域(大明堂为非文物建筑),沿山脚等高线划定,包括吴昌硕先生纪念馆、吴昌硕立像、墓前碑亭,面积15195平方米。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为北至北侧景区内部道路北侧路缘石线,结合山形,东、西至山脊线,南沿49.5米的等高线,面积44440平方米。
③古遗址类
●案例:小古城遗址
图4-41 小古城遗址保护区划图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余杭区径山镇小古城村,是一座人工堆筑的大土台,高出耕地2—3米,属于新石器时代马桥文化晚期遗址,南面是南苕溪,北侧由弯月形的大塘环抱,东西有小河。保护范围包含遗址原有格局,包括土垣、水系、山体等,北以土台外20米为界线,东以水塘自然边界外20米为界线,包括跨高速公路西侧的水塘,南以南侧北苕溪南岸为界,西至庙山西坡的宏丰路,东西最长约900米,南北最宽约500米,总面积约38.78万平方米。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为东侧207省道外扩100米为界,北至北苕溪南侧道路,西北至锦城街,西距北苕溪西岸30米,西南接求是路,南距保护范围100米为界,总面积约38.19万平方米。环境协调区为一类建控区外扩200米,总面积约88.8万平方米。
④石窟寺及石刻类
●案例:“喝石”题刻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径山镇径山寺东北天水坑孤岩上,岩石上刻有“喝石”两个直行楷书大字,下署“西吴韩昌箕书”,是余杭地区明代石刻的典型代表。保护范围包括“玉芝岩”题刻,题刻四至各外延10米,总面积1110平方米。二级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四周各外延20米,总面积4389平方米。
图4-42 “喝石”题刻保护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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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3 明伦堂碑保护区划图
●案例:明伦堂碑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余杭街道太炎小学内,碑文为明清时期儒学教育的规范,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现与余杭肇建启圣祠记碑同处于明伦亭之下,属于带保护亭的碑刻。保护范围为,与余杭县肇建启圣祠同一保护范围(明伦亭屋檐内范围),总面积136平方米。二级建设控制地带,与余杭县肇建启圣祠共用同一建设控制地带,沿保护范围外扩约50米,北、西、南至保护范围外第一排建筑,东至保护范围外扩约50米的2层建筑外墙线延长线,包括了太炎小学的大部分建筑(操场未包含在内),总面积6023平方米。
⑤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案例:仓前粮仓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余杭区仓前镇灵源村,前身为南宋临安便民仓,其中两栋建筑为清道光年间木构建筑;建国初期做木板地垄仓;20世纪60年代加建两栋苏式平房,为苏式仓。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范围为仓前粮仓围墙外围外扩1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扩20米。
●案例:“超峰”题刻
位于塘栖镇超山风景名胜区超山之巅的玉喜寺内,由著名书法家、西泠印社第三任社长张宗祥先生书写,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纪念价值。保护范围为玉喜寺整体范围,面积1228平方米。二级建设控制地带为北、南、东至海拔230米等高线,西至海拔250米等高线,面积8839平方米。
●案例:寡山摩崖题刻
位于仓前街道寡山村东北的寡山东南山腰。寡山上有大小洞穴二十多个,其中神仙洞最为著名,内有明代莆田人陈应时在石壁上留下的题诗,是余杭地区明代石刻的典型代表,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保护范围为本体外扩约20米(至42米等高线内),总面积2635平方米。一级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扩约20米(至山体等高线),总面积5822平方米。
图4-44 仓前粮仓保护区划图
图4-45 “超峰”题刻保护区划图
图4-46 寡山摩崖题刻保护区划图
表4-8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区划方法概览
3.郑州市
(1)郑州市两线划定方法概述
郑州市2011年公布了第一批(21处)、第二批(24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郑州是黄帝、夏、商、郑、韩等早期古都,文物保护单位以遗址和墓葬为多,年代较为久远。遗址类型多样,有城市、村落、瓷窑、冶炼、祭祀、战争及军事、建筑遗址等类型,区域内古代城池及聚落较多,遗址分布范围较大,动辄几公顷。
郑州市遗址类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主要注重本体保护,由于考古发现的局限性,如何界定本体范围是个难题。郑州地区的墓葬类文物数量众多,一些帝王陵墓规模较大且形制复杂,如巩义宋墓由多个皇帝陵墓、后妃墓葬及大臣陪葬墓组成,面积达150平方千米。
河南的洛阳、开封、商丘、安阳等地区的文物遗存状况与郑州地区较为类似。河南省对这些文物本体的范围界定、两线划定规则如表4-9:
表4-9 河南省墓葬及遗址类不可移动文物两线划定一般规则
(续表)
对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河南省也有较为详尽的规定:建筑类文物,不论是属于近现代还是古代,两线划法基本相似;塔类等高耸文物的两线,一般考虑其平面尺度和立面高度,根据视觉观赏的规律取其高度的2—3倍,划定保护区;其他建筑及构筑物,一般以围墙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边沿为基本边界,进行一定的偏移;位于山地的文物,保护范围一般较大,以防止洪水或炸山对文物造成威胁,保护区一般来说在文物本体外1—2千米的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在此基础上再扩一倍,如果文物所在的山丘不大(直径或长边不超过2千米)可以山丘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外扩2.5千米以上;位于矿区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防止地下采矿对文物造成的损害,要划定立体保护区,地上地下通盘考虑,方法是以地面上的建设控制地带边沿为上平线,向地下按一定角度作延长线(角度为120°至135°),垂直深度约与当地采矿深度相同;城市密集区内的文物保护范围不宜过大,保护范围内可以包括与文物有关的自然岩石、河道、山体、古树等元素。
表4-10 河南省建筑及石刻类不可移动文物两线划定一般规则
郑州市基本参照上述规则执行,划定方法视各个区域的具体条件而略有不同,但基本宗旨相似。郑州市第一批、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概况见附录5。
(2)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区划案例
①古遗址类
郑州市古遗址大致包含古代城址、古代村落遗址、古代瓷窑遗址、古代冶炼遗址等四类。
●案例:焦城遗址(八李古城)
图4-47 焦城遗址保护区划图
位于中牟县黄店镇境内,是春秋战国时的城池。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古文化遗址。
保护范围:本体范围外扩50米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扩100米范围。
图4-48 老寨遗址保护区划图
图4-49 南枣岗汉墓保护区划图
●案例:老寨遗址
位于中牟县八岗乡八岗村东北。新石器时期文化遗址,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经考古划定该古遗址保护范围东西、南北各400米宽。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南北外扩100米,东外扩85米,西外扩115米。
②古墓葬类
●案例:南枣岗汉墓
位于新郑市薛店镇南枣岗村南100米。现存墓冢高6米,周长约120米。该墓为一处汉代封土墓葬,对于研究汉代埋葬制度和丧葬习俗具有一定价值。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向东43米至断崖,向西44米,向南、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东26米至小路,向西52米至小路,向北21米至村南小路,向南外扩20米。
●案例:冯庄墓群
位于中牟县八岗乡冯庄村西1000米,汉代,面积100万平方米。中牟县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该墓群保护范围东西长约1000米,南北宽约100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线外延100米,并结合现状地形与道路布局综合考虑。
图4-50 冯庄墓群保护区划图
③建筑类
图4-51 高皇寺保护区划图
●案例:高皇寺
位于中牟县三官庙乡后段村西。明代,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中牟县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该古建筑的保护范围为其所在寺庙四至范围,范围内包括与其相关的历史遗存及格局特征。
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延65—70米,并结合现状道路布局和地形综合考虑。
④石刻类
a.单体石刻
对于小型单体石刻,为保护其安全,一般进行异地搬迁保护,搬迁至石刻集中地区或博物馆收藏、展示。
●案例:旌贤崇焚院后殿记碑刻
位于新郑市薛店镇寺东村西,明弘治年间重修旌贤崇焚院时题碑,为新郑市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一般。石碑目前所在区域为规划工业用地。
保护规划建议将其迁移至文化展示场所,进行异地保护。
b.群体石刻
●案例:玄帝庙碑刻
位于中牟县大孟镇贺岗村玄帝庙前,占地约100平方米,计有石碑15通,竖置,阳面向南,碑文记载了玄帝庙始建、重修等事宜。立于明万历,清顺治、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年间。2009年被公布为郑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图4-52 新郑市旌贤崇焚院后殿记碑刻保护区划
图4-53 大河刘桥文物保护区划
保护范围:本体范围四周外扩50米。
建设控制地带:重点保护区四周外扩100米。
⑤近现代建筑
●案例:大河刘桥
位于中牟县张庄镇大河刘村内,为近现代混凝土石拱桥,中牟县文物保护单位。桥跨度20米,宽4米,主跨两侧有两个相连的小石拱。桥西侧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标语,东侧有“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毛泽东思想”标语。整体保存较好,目前还在使用。
保护范围:桥的外延向四周扩展1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外延25—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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