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古迹分为法定古迹、评级历史建筑等大类。把价值高但还达不到法定古迹门槛的历史建筑划为一、二、三级历史建筑;把评级历史建筑与法定古迹、一般历史建筑加以区分,以不同方式进行保护,是一种比较好的分类方法。
香港的法定古迹有一百余处,受《古物及古迹条例》保护,但对大量的评级历史建筑保护不够。在香港,法定古迹是不能拆除或迁移的,但某一历史建筑即使获得评级,有时也难逃拆除或迁移的命运。
●案例:美利楼
图4-1 美利楼原貌
图4-2 重建后的美利楼
美利楼是香港一处具有维多利亚风格的建筑,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被评为一级历史建筑。美利楼原位于港岛中环地区,后因在此地兴建中银大厦,美利楼整体搬迁至港岛东南部的赤柱。迁移时将超过四千件的石块、石柱等构件编码记录,香港房屋委员会负责美利楼在赤柱的重建。这是香港地区首项历史建筑异地重建工程,工程质量有悖文物保护的国际惯常做法,比如,重建的美利楼屋顶檐口部分改动较大;屋顶上原有的烟囱佚失,重建时从西环高街原先的精神病院移来八根烟囱补配;为达到现代技术规范的要求,重建时加高了栏杆,柱石上原本用来安装栏杆的榫眼未做处理;室内的拱形木天花,是今人的仿制品。总之,异地重建的美利楼,改变了原有风貌,未能反映老建筑的历史状态和风格制式,内部用钢筋、水泥建成,只将原有构件装饰于建筑外部。最后,香港古物咨询委员会实地勘察后,撤销了对美利楼的历史建筑评级。这个案例说明,香港地区的某些历史建筑物虽然拥有评级,但仍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历史建筑的风貌会变,评级会随之变化。
图4-3 补配的烟囱
很多情况下,港府进行建设规划时,只能通过行政措施,鼓励拥有人保护历史建筑物的全部或部分。对某一栋评级历史建筑进行维修、利用时,港府会针对这栋建筑制定保护指引,引导修复的设计、施工。
香港有“暂定古迹”机制,在现实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当历史建筑与城市建设发生冲突,面临损毁命运时,《古物及古迹条例》的暂定古迹条款可对历史建筑起到很大的保护作用。条例规定:“为考虑某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是否应该宣布为古迹,主管当局可于咨询委员会后,借宪报公告宣布该处为暂定古迹、暂定历史建筑物或暂定考古或古生物地点或构筑物。”历史建筑被定为暂定古迹后,对其进行的任何破坏或改造均是违法行为。暂定古迹的有效期为宣布日起的十二个月,并非所有的暂定古迹最后一定能成为法定古迹,但作为一种救济措施,给了保护机构评估及协商的空间。(www.xing528.com)
●案例:景贤里大宅
景贤里大宅遭到严重的人为损坏之后,港府立即下令停止损坏行为,古物咨询委员会引用《古物及古迹条例》把景贤里列为暂定古迹,阻止一切可能破坏和损毁景贤里的工程,并强调将就任何违法工程采取法律行动。之后,有关方面对景贤里的历史价值、修复的可行性做出全面评估,认为景贤里的文物价值已达到法定古迹的水平,但由于其属私人物业,将其宣布为法定古迹需得到业主的同意。与业主协商后,通过换地方案,业主把景贤里全部交与政府,景贤里被评为法定古迹。景贤里是香港文物保护工作,以及在保护历史建筑与尊重私人产权之间取得平衡的重要里程碑。
香港法定古迹的保护用地一般只有保护范围边界,没有建设控制地带,文物古迹的保护范围在香港的城市规划法定图则中为一条红色的界限清晰的线,保护线根据文物古迹的权属范围以及自然定性边界划定,图4-4、4-5、4-6、4-7为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列为法定古迹、划定保护用地的部分案例(图片来自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官方网站)。
图4-4 大屿山东涌炮台保护图则
图4-5 侯王古庙保护图则
图4-7 横澜岛灯塔保护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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